处罚违规申请保障房 深圳首次举行听证会
南方都市报
在深圳保障房的历史上,这是艰难的一步。昨日,这个城市史上第一次有关违规申请保障房的处罚听证举行,一天三场。今年1月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给20名涉嫌违规申请保障房者下发行政处罚预告知书,其中有三人对此存较大异议。昨日的三场听证会由此而来,错综复杂的农民房问题成为听证会上的争议焦点。而有人在听证前5分钟放弃了权利。
主持听证会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听证会之后,他们将形成一个听证报告,提交到住建局,届时将会做出是否行政处罚的决定,并进行公布。
[第一场]
当事人弃权等于认罚
昨日上午,市住建局办公楼听证会现场,本地、外地、报纸、电视各路媒体云集。听众席上众多记者“长枪短炮”恭候。不过,申请听证者席上一直空位,当事人迟迟未来。在距离听证召开不足5分钟时,市住建局工作人员紧急介绍,刚接到当事人电话,不来参加听证会。
“不来听证,即视为当事人放弃自己的权利。”市住房和建设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经过一定程序后,“我们将按照行政处罚法对相关当事人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根据市住建局介绍,这位临时放弃听证的当事人姓杨。在去年保障性住房申请中,杨某涉嫌隐瞒家庭总资产的情况,而实际身家超过了保障房申请资格的32万元上限。如杨家拥有存款以及理财产品14万多元,证券市值18万多元,此外还有商业保险等。
根据市规划国土委提供的资料,杨某家庭拥有商品房一套112平方米。但杨在申报家庭资产时候,声明其家庭在深圳市内外无任何形式的房产。接到行政处罚预告知书后,杨某提出听证,但昨日最终没有出现在听证席上。
[第二场]
携亲友团、律师当场辩论
上午的杨某属于自动放弃听证,而在昨日下午的两场听证会上,当事人均出席,并携带了亲友团。不过市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听到有媒体旁听听证会后,有当事人立即感到十分紧张。而昨日下午的听证现场,南都记者也注意到,或许是在众多媒体镜头之下,有出席者身体不时颤抖。
昨日下午的两场听证会都涉及到当事人涉嫌隐瞒农民房问题。
李某被指在龙岗区南湾街道拥有一套450平米的私宅。保障房审核机构认为,从查违部门登记的自主申报信息显示,这套房子的100%产权属于李某本人,而李在保障房住房申请当中隐瞒了这一点。
李某则表示,房子是他岳父的,只不过是全市违建普查的时候由他代为申报。李某提供了一份非常简单的房产交易协议,上面的信息显示,在1999年6月8日,该房由别人以32万元出售,协议开头标明乙方是李某本人,但在协议的末尾一个小括弧内注明李某代签。该协议仅有一张纸,签订时也未经公证,无从辨别签订后有无添加新的信息。
李某据此认为,房子是他代其岳父签订协议的,在10多年间,一直用于出租,租金也是他岳父收。不过,保障房审核机构认为,从李某在违建普查时自主申报的信息,从合同乙方为李某等信息都可以显示,李某是这个房子的实际所有者。因此,此人属于隐瞒了房产违规申请保障房。
“很多亲戚都可以证明,房子不是我的,是我岳父的。”李某说。昨日听证会现场,来了他的不少亲友团。他还请了一名律师出席听证。该律师试图从产权合法性上论证,这个房子是农民房,仅有绿本,不能上市交易,因此李某当初以乙方身份签订的房产交易协议也是违法的,属于无效合同。言外之意是,无论李是否买了房子,这个交易本身就是违法而不成立的。
[第三场]
焦点仍是已有房产权问题
有关农民房的权属争议在第三场听证中持续。
根据保障房审核机构人员介绍,申请人吴某的丈夫曾与2009年11月1日填报了“深圳市农村城市化遗留违法建筑普查申请表”,显示该户在龙岗区龙城街道拥有建筑面积480平方米,所占份额100%的建筑物。而该家庭在2010年2月22日在罗湖区东门街道办事处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时,隐瞒了上述情况。
在昨日听证现场,吴某儿子出席介绍说,叔叔是华侨,想回国建房子,但不能用华侨的名义建,所以就用其父的名义。他说:“证据我们确实没有,但是从经济上来说,那个时候我们是不可能有能力去建房子的。房子名义上是我们的,但实际是我叔的,房子用来出租所得之钱都归叔叔所有。”
在深圳,农民房权属问题十分复杂,由于很多没有房产证,保障房审核只能通过当事人向政府部门申报的违建信息查询。2009年5月底,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颁布后,深圳全市开展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大普查。统一申报后,深圳将对不同类别违建进行分别处理,符合条件者将获产权。
南都记者 周昌和 实习生 夏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