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暗战”主任变委员
南方都市报
一些业主张贴在小区公告栏里的维护前业委会主任的公开信屡次遭人撕毁,“扯蛋”、“谣言”之类字眼不时出现在业委会门口的公告栏里……最近一周,福田区百花路长城二花园一场无形的战争正在进行。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矛盾因该小区业委会成员内讧而起。该小区业委会原主任陈先生说,去年11月13日一次业委会会议上,由于他的建议被否决,他一气之下口头提出辞职。去年11月28日,业委会成员重新选出一名新主任,在福田区建设局办理变更备案,他由业委会主任变更为委员。
在拥护陈先生的部分业主看来,陈先生自始至终未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因此对业委会班子变更的合法性提出质疑。而另一些委员认为,一切是按程序进行,不存在违规之说。
业委会原主任称自己“被变更”
小区业主刘先生说,3月14日下午,他和几名业主将公开信分别张贴在小区三个公告栏,表达对业委会内部调整的不满,但当晚公开信被人撕毁。15日下午,他们再次张贴公开信,10分钟不到又被撕。事后,他在管理处办公室门口垃圾桶里找到被撕的信。
“名义上是分工调整,其实是夺权。”刘先生说,本届业委会是2009年12月20日选举产生,任期不到一年,业委会成员在业主不知情情况下,通过内部会议更换主任,无法接受。“任职期间陈主任牵头为小区做了不少好事,凭什么将他罢免?”另一业主严先生说,除非召开业主大会表决,否则他不承认业委会主任变更。
“去年11月28日我本想在业委会会议上做自我批评,不料被其他委员以投票形式罢免。”长城二花园业委会原主任、61岁的陈先生说,去年11月13日他之所以口头辞职,是因为很多想法与建议得不到其他委员认可。会议当天他提出和业委会秘书共同管理业委会公章,就遭到6名委员反对。
据知情人介绍,业委会委员变更经福田区建设局审批备案后,曾以文件形式在小区公告栏张贴。3月17日,该小区业委会副主任杨女士向南都记者出示了变更通知书,落款日期2010年12月13日。
街道办出面协调但以失败告终
“老陈确实有一定能力,但他的脾气太暴躁,动不动就拍桌子骂人,这点大家实在难以接受。”该小区业委会一名成员称,起初他们对陈先生性格并不了解,2009年年底业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陈先生表现积极,主动承担一些事务性工作,因此一致推选他当业委会主任。
据介绍,大约去年4月开始,情况发生变化,业委会内部矛盾越来越深。“老陈应该反思一下为什么会造成今天的局面,大家反对他是有理由的。”业委会一名成员说,陈先生和秘书共管公章的要求,委员们认为不妥。根据业委会公章管理规定,业委会公章须由业委会秘书负责保管。
昨日,长城二花园管理处负责人汪经理说,这是业委会内部矛盾,不想参与其中。他们双方都有支持者,夹在中间很尴尬很为难。公开信被撕并非管理处所为。
据陈先生介绍,3月16日晚7时30分,园岭街道办社会事务科、长城社区工作站相关负责人出面组织召开长城二花园业委会协调会议,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调解以失败告终。
■ 部门表态
业主委员会有权换主任
“业委会个别成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不太了解,这不是罢免而是分工调整。”园岭街道办社会事务科邱副科长称,《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是由业主委员会从委员中选举产生的。这意味着只要遵守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业主委员会有权调整主任人选。深圳一知名的社区维权人士也表示,长城二花园业委会的这次分工调整并未违规,如果原业委会主任不服,可发动20%业主签名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勃则认为,从程序上讲,业委会进行内部分工调整前并不需要召开业主大会,但为避免矛盾愈演愈烈,建议采取民主做法,由没有利益关系的街道办、工作站介入,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表决新主任人选。
采写:南都记者 叶淑萍 实习生 夏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