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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电动车新规引质疑 网友称多数车将无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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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电动车街头乱象之一(南海网见习记者秦彦摄)

海口电动车街头乱象之二(南海网见习记者秦彦摄)

海口电动车街头乱象之三(南海网见习记者秦彦摄)

南海网海口3月22日消息(南海网见习记者杨隽莹)3月18日,《海口市电动车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海口市人大常委会进行首次审议,其中,对电动车实行登记上牌、电动三轮车禁止上道行驶、一定区域限行电动车等等,作出了一系列新的管理规定。此“新规”经媒体曝光后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不少网友对“新规”进行了种种解读,同时也提出了种种质疑。

20万电动车将受罚?勿让“新规”变“罚规”

海口质监部门将按什么样的电动车“国标”认定其超标与否?超标电动自行车为何有效期才2年?有效期限届满后,超标电动车为何将禁止上路?自《草案》内容披露以来,网友对其热议如潮,也发出无数质疑。大部分网友认为此《草案》问题多多,很多规定让人哭笑不得。南海网网友“小公主”表示,《草案》中电动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15km/h,整车重量应不重于40kg的规定,意味着海口99.9%的电动车将不能再上路。

在《草案》中,规定驾驶在本办法颁布后购买的超标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1000元罚款;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500元罚款等。网友直指电动车罚款比罚汽车违章还厉害,这是否是歧视电动车一族?不少电动车违规惩罚都为交钱罚款,这样一来20万电动车人人要挨罚了。

监管失策,怎能让市民买单

《草案》中对超标电动车也有着一系列的管理规定,网友疑问既然车辆管理有这样一个规定,为什么生产商、销售商能拿到参数超标的电动车的生产销售权,而最终受处罚却是正规购买的普通百姓?该网友认为,如果是市民驾驶违规,可以让其去培训,但如果是电动车自身存在的违规,那么应该追溯到源头,让生厂商、销售商及相关部门一起承担责任,而不是一味推给市民承担。

另有网友认为,电动车本身并无罪,乱不乱看是什么人驾驶车,如果政府有好的管理办法可依,如设有非机动车道,便不会发生闯红灯和抢道违规情况。网友提出若用矮栏在路面隔出一条道,让电动车有路可走,市民自然不会闯到机动车道上演生死时速。

据了解,根据《海口市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定》的有关规定,海口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对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后,将由海口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内务司法工委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通过召开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走访和全文公布法规草案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形成法规草案修改稿,再提请海口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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