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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利比亚禁飞区

东方网-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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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英等国部署在地中海的军舰和潜艇19日向利比亚发射百余枚“战斧”巡航导弹。军事行动前两天,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通过1973号决议,同意在利比亚上空设立禁飞区。

设立禁飞区与军事行动似有前后关联,但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没有“授权军事行动”字样。

联合国安理会第1973号决议规定,在利比亚划定特殊空域,限制冲突各方飞行器在管制空域内的飞行活动,目的是保护平民和平民密集区免遭空中军事力量打击。同时,第1973号决议明确,外国军队地面进入利比亚“不合法”。

决议还包括“会员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平民安全等内容,没有出现“授权外国军事力量主动展开军事行动”字样。

按字面理解,禁飞区限制冲突各方动用空中军事力量对地面实施轰炸。在利比亚设立禁飞区的预期效果,是致瘫政府军的所有空中打击力量,但不包括承担人道使命的飞机升空飞行。

如果单纯理解禁飞区,其他国家的战机同样不得在禁飞区飞行。

但是,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中出现“动用一切必要手段”字样,使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得以着手空中打击。

按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的说法,“动用一切必要手段”是设立禁飞区一个最主要“附属”内容,给安理会成员国对利比亚实施空中打击留出“窗口”。只要认为目标可能对平民构成威胁,似乎就可着手空袭。

英国三军研究所中东问题研究学者贝拉克·西纳接受美国媒体采访时说,安理会决议使用“可动用一切必要措施”的措辞,实际是授权成员国空袭利比亚,“意图是武力压制(利比亚领导人)穆阿迈尔·卡扎菲,带有明显支持反政府武装的倾向”。

西纳强烈反对这一倾向。他说,决议以维护利比亚民众权利为出发点,实际作用可能“相反”,可能是一起负面“先例”。“我认为,它会使阿拉伯世界的反政府势力变得更加大胆。”凌朔(新华社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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