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郭炳湘家人 两被告判监10年
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康殷 发自香港 香港新鸿基地产前主席、郭氏兄弟“老大”郭炳湘上世纪90年代遭悍匪张子强绑架,索取6亿港元赎金,事隔逾10年后,两名自称为张子强党羽的男子发勒索信给郭炳湘妻子李天颖,要求履行“当年承诺”缴付4亿元“余款”。昨日案件在香港高等法院宣判,两名被告被裁定勒索罪名成立,各判监10年。
三次寄信勒索四亿港元
案情指出,发信勒索新鸿基地产郭炳湘妻子的两名无业被告,依次为陈威行(58岁)和郭炳根(61岁),被起诉一项串谋勒索及两项勒索的交替性控罪。控罪指,两名被告于2009年9月22日至12月17日期间,串谋勒索李天颖。
控方表示,2009年9月23日,郭炳湘母亲邝肖卿位于香港南湾的寓所,收到一封寄给李天颖的信,信中写上两个手机号码,并附上一张数码记忆卡,卡内储存多幅照片,信中第一张相有Z字及指着郭炳湘倒转的相片、第二及第三张相片有一名身穿绿色保护衣,身绑像炸弹的东西的人,第三张相更有倒转的郭氏三兄弟相片,第四张相则为新鸿基中心。
同年10月12日,李天颖任医生的胞弟李天泽所经营诊所,再收到一封勒索信,要求转交予李天颖,信中写着“请勿试图挑战我们的底线,愿望尽快履行已订的承诺!”,署名为“张Z”。11月23日,郭炳湘母亲邝肖卿寓所收到第三封信,信件是写给郭老太,信中署名“Z”的人要求郭家尽快“兑现当初以家庭名义向我们许下的承诺”,否则会用上“全家族之兴衰及子孙上下几十人的安危为赌注”。
主控官表示,信件上指明当年的“承诺”,让李天颖联想到丈夫于上世纪90年代被张子强绑架一事。当年张子强最初向郭家要求10亿元赎金,郭家交出6亿元后,郭炳湘获释放;自称为张子强同党的勒索者,要求讨回4亿元“尾数”。
警方卧底发现疑犯
警方表示,在接获郭氏家族报案后,警方立即通过勒索信上的D N A痕迹、疑犯使用的八达通线索及电话窃听等方法锁定疑匪位置,警方调查后,发现疑犯陈威行正使用勒索信件上提供的电话号码,遂于2009年12月2日起派警员跟踪,同时派出探员假扮李天颖的私人助理,分别于同年12月4日及12月16日跟陈以电话接洽。
陈在电话中称自己是张子强的同党,并索款4亿元,而第二次对话中,陈则改口要8000万元。警方跟踪陈威行,进而发现同伙郭炳根与陈为伍。直至12月16日下午3时,两名被告在旺角朗豪坊闲逛,当陈威行再次与警方卧底通话后,一早埋伏的警员上前进行拘捕。
昨日案件在香港高等法院裁决。法官判刑时表示,勒索是很丑恶的行为,判刑要有阻吓性,事件令到郭炳湘家人,回忆起上世纪90年代的绑架案,对他们伤害很大,两名被告勒索的金额巨大,向郭炳湘家人恐吓是差劣行为,但由于不清楚两人与当年的绑架案有无关系,所以判刑只是基于本次勒索案件。由于两人是串谋勒索,没有分开量刑的理由。最终高等法院五男一女的陪审团退庭商议后,裁定两名被告罪名成立,各判监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