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开暖气,犯法!
金羊网-新快报
罗慰年 纽约 时事评论员
我刚到美国时,在纽约布鲁克林的宾森墟(Bensenhurst)租了房子住。这里原本是意大利人区,在过去20年来,迁入的华人渐渐组成了一个华人社区。
我的房东李太就是一个华人,从香港来到美国,在纽约建立了家庭。李太的房子是一座两层小楼,由于子女已成人离开,又中年丧偶,李太的主要经济收入就来自租金。她把一楼的车库封住,改成出租屋,租给了我。租金是650美元,不包电费包瓦斯、水和暖气费。
要命的就在这所谓的“包暖气”上。纽约冬天哈气成冰,这个时候李太却会把暖炉关掉,一问就说“暖气炉有故障,正在叫人来修理”。一关就是两三天。
开始还信以为真,后来一到冰天雪地的苦寒时节,她都要找人来“检修”暖气炉,我便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住了两个冬天,实在受不了李太坑人的伎俩,干脆搬走拉倒。这是我刚来纽约时,跟同胞打交道的一段不愉快经历。作为一个经济上不宽裕的寡妇,她自己含辛茹苦地生活,令人同情,却不该将这种痛苦的生活方式加在房客身上。
现在坑暖气的房东不是没有,不过这么做可是犯法的了!纽约市现有法规规定,从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房东有义务提供暖气。早上6时至晚上10时之间,如室外低于55华氏度(12.78℃),室内温度必须维持在68度(20℃)以上;晚上10时至早上6时之间,室外低于40华氏度(4.4℃),室内温度要在55华氏度以上。热水则要常年提供。
房东若违规,房客可以向市政府楼宇局(又称房屋保护和开发局)打电话投诉,楼宇局会给房东开罚单。但有些无良房东被罚过后会收敛一段时间,不久后又故技重施。光是去年冬天,楼宇局接到的投诉电话就多达17.2万通,开出的罚单多达1万多张。
法律的威慑力度不够,纽约市议员白思豪甚至还建立了一个黑名单网站,把被投诉过暖气和热水问题的出租屋都列了上去。
这就是本月初纽约市《暖气法案》(H.E.A.T.Act)出台的背景了。《暖气法案》全名是《为所有租客提供暖气》(HeatEnforcement for All Tenants)。
在新的法案下,不向租客提供暖气和热水的房东,将受到严厉的经济制裁。房东不供暖气,初次违规,每间公寓罚500美元,再犯罚1000美元。
从我看来,《暖气法案》是为了在房东和房客之间,按照法规划出一条相互可以通行的道路。房东为了省钱,房客为了保暖。这是一对矛盾。这种矛盾,在任何国家的房东和房客之间,都会发生。其他诸如押金、维修等方面的矛盾,也会时常发生。
比较房客而言,房东属于相对“强势”群体。而社会是一个人工生态系统,强势群体是大树,困难群体是草根。草根没有生机,大树必然凋零。生态系统就会瓦解。任何社会,建立一系列保护困难群体的法规,对社会稳定是绝对必要的。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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