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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等13种犯罪不再判死刑醉驾、飙车、恶意欠薪将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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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局长阚珂在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闭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通过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

阚珂介绍,这次会议以139票赞成、7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13种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将不会再判处死刑,这是刑法修正案(八)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项修改。另外,醉驾、飙车、恶意欠薪将是犯罪。

增加的罪名

醉驾、飙车被定为犯罪

社会现象: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醉酒驾驶机动车和在城区飙车是人们深恶痛绝的两大“马路杀手”。

刑法修正案(八):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而现行刑法只规定了重大交通事故、交通肇事后逃逸等行为的量刑标准。

解读: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有交通肇事罪,但必须是行为人造成严重过失才给予刑事处罚。这次关于“危险驾驶”的定罪,改变了“肇事后再处罚”的方式,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只要有危险驾驶行为都予以处罚。

“醉驾、飙车是一种高度危险的行为,不能等到危险行为发生了严重后果再治罪。”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秉志说,把危险驾驶行为写入刑法,提高对这种行为处罚的力度,能够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和预防犯罪行为发生。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正式入罪

社会现象:干活拿钱,天经地义。但现实生活中,一些职工尤其是农民工以下跪、爬塔吊、跳楼等极端方式讨薪的消息不时出现报端。恶意拖欠工资,已成为一个屡禁不止、久拖不决的社会问题。

刑法修正案(八):针对“恶意欠薪”行为作出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解读:按时、足额支付工资,这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均有明确规定,政府部门也出台了不少相关文件。但现实中,职工讨薪之路艰苦而漫长,甚至也有些人并不认为欠薪是件大事。“将‘恶意欠薪’界定为犯罪行为,对改变当前‘拖欠是正常现象’的错误观念有重大意义,其威慑作用是肯定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副所长彭光华表示,刑法应该谨慎介入劳资纠纷,劳动行政、监察应发挥更多作用。

社区矫正首次写入刑法

现行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刑法修正案(八):将由公安机关考察改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对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也由原来的由公安机关执行改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指将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裁定假释等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对罪犯进行监督、教育,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

减轻的罪名

13种犯罪取消死刑

13种经济性非暴力犯罪将不会再判处死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明祥说,这是1979年新中国刑法颁布以来第一次削减死刑罪名,凸显了对生命的尊重和对人权的保障。

为什么取消死刑的是这13个罪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明祥指出,这次取消的死刑罪名,都是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的,是经过慎重选择的,传授犯罪方法罪就是一个在司法实践中没有适用过的例子。

“目前还不能废除死刑,但要尽量减少死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山东大学校长徐显明说,这种修改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也符合国际上废除或减少死刑的趋势。

减少死刑会不会导致犯罪率上升?

有些公众普遍担心,因为死刑它毕竟是极刑,极刑给人一种强烈的心理的震慑力,如果把这些震慑力给拿掉的话,会不会使得犯罪率上升。

刘明祥说:“取消部分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不会影响社会治安大局。但减少死刑罪名,绝不意味着对犯罪的纵容。”据介绍,现在世界上完全废除死刑的国家有90多个。从目前来看,国外废除死刑的国家并没有因此而导致犯罪率上升。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强调,减少死刑罪名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严格把握死刑适用的标准,慎用、少用死刑。“通过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范围到最终完全停止死刑的实际适用,这是最终希望达到的目的。”

取消死刑的13个罪名

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75岁老人犯罪不能都“免死”

修改后的刑法还对一些特殊人群的犯罪作了具体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在去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草案的初次审议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75岁免死”的条款,可能会对人们起到负面的导向作用,为今后的司法实践留下后患,因此建议立法必须考虑实际情况。而有些网民提出,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人们的寿命也逐渐提高,已满75周岁的人,完全有能力实施特别恶劣的犯罪,如果一律规定从轻,可能导致这部分人群故意犯罪增多。

加重处罚的罪名

死缓犯减刑严格受限

现行刑法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刑法修正案(八):将无期徒刑减刑期限改为不能少十三年,同时还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限制减刑的犯罪分子包括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入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

刑法修正案(八)同时对假释条件作了相应修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食品安全犯罪最高可判死刑

现行刑法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刑法修正案(八):删除了“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的“拘役”,意味着食品安全犯罪最低也将被判处有期徒刑;对于罚金,也没有规定数额上限。

刑法修正案(八)还规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解读:此次刑法修改,在食品安全犯罪规定中增加了一个适用条件,即除了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外,“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也将处以相关刑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说,这样规定降低了食品安全犯罪的侦查、调查举证的难度,即使犯罪行为对人体没有造成严重危害,但从非法获利的金额、销售数量等角度能够证明其严重危害的,仍然可依法给予刑罚。

加大对涉黑犯罪刑罚力度

现行刑法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八):将这一刑罚期限提高到七年以上,并处没收财产。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刑罚期限也相应提高,由现行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改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由现行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改为“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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