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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税政策收紧 重新定义家庭唯一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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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心网讯(记者 冯汉玲 通讯员 高新江) 春节过后,随着房贷利率的提高,以未成年子女名义买房的购房者不再享受税收优惠的午餐,而个人购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由差额征收5.55%营业税改为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这一新政的出台,意味着二手房交易的税收政策进一步收紧。

在财政部日前发布的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中说,从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将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而此前,是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奎屯市地方税务局税政法规科科长高新江举例解释说,原来张某用15万元购置一套普通住房,在不足5年里将该房以20万转让,20万减去15万,销售差额是5万元。按原税收政策,以5万元差额的5.55%的营业税及附加,需缴纳2775元。如按新税收政策,张某需缴纳20万元全额营业税,即按20万元的5.55%的营业税及附加,需缴纳11100万元。与原政策相比,需多缴8325元。

在有关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对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的征收也作出调整: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惟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惟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高新江解释说,以前强调“普通住房”和“首次购房”,减半征收契税。现在除了强调这两点外更强调“家庭惟一住房”才能减半征收契税。也就是说,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但不属于家庭惟一住房,或者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均无契税优惠。“比如父母名下有房,又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尽管未成年子女是第一次购房,但对于该家庭而言属二套房,现在要按3%缴纳契税”。

他举例说,李某有一套住房,2009年他以未成年儿子的名义用16万元购买了第二套普通住房,现在以20万元出售。之前只需按差额缴5.55%的营业税及附加也就是缴纳2220元,加上全额1%个税2000元,再加上1.5%契税3000元,共需缴7220元税收。

如果按现在的新法规,李某就需要缴纳全额5.55%的营业税及附加也就是11100元。加上全额1%个税2000元,再加上3%契税6000元,总共缴纳19100元税收,这比以前多缴纳11880元。

“税负的增加会让一部分炒房的人放缓交易步伐,也会让一些打算买二套房的人取消念头,也就抑制了飞涨的房价。”高新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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