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腐败”案人均敛财超870万
北京头条
国土资源稀缺 本报统计发生在土地、建设领域的30起案件 结果表明——
“土地腐败”案人均敛财超870万
昨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因受贿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宋勇为23个单位或个人在承揽工程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钱款,折合1022万余元。
近年来,关于土地、建设等领域的腐败案件屡见不鲜,《法制晚报》记者根据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的公开报道,统计整理了2009-2010年30个发生在土地、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涉案人员平均涉案金额超过870万元。
专家分析指出,土地资源稀缺,房地产本身又有巨大的利润,开发商为了能拿到土地,不惜一切代价行贿,这样一来,涉案金额相对较高。
统计
辽宁“土地奶奶”级别最低数额最大
《法制晚报》统计的30起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为6000万元,最少的58万元,平均涉案金额超过870万元。
这些案件中,近一半案件涉案金额超过了500万元,其中有9起案件涉案金额超过了1000万元。
这里,被称为辽宁抚顺“土地奶奶”罗亚平的贪污受贿案尤其引人注目,该案被中纪委领导批示为“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
罗亚平原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局长,科级干部。早在2001年6、7月间,她就开始截留征地补偿款。2007年3月,抚顺市中心粮库兴建粮油批发交易市场,因政府征地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市粮食局向顺城区国土局提出借款。罗亚平让报账员将开发商金吉英上缴的800万元征地款不入账,假称借给粮食局,交给她本人处理。之后,她经过地下钱庄将这笔巨款汇往国外。
2010年12月20日,罗亚平一审被判死刑。
涉案金额大 近半被重判
最高检反贪总局也曾表示,有些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经不住金钱诱惑,大肆贪污受贿,涉案金额动辄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此类案件的特点之一就是涉案金额大。
法晚也曾统计过2010年落马的11个省部级高官,人均涉案金额在500万元以上。
两者对比来看,“土地腐败”的涉案金额比省部级高官涉案金额高得多。
中国律师精英网顾问律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说,根据刑法规定: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记者统计的这30起案件中,嫌疑人近半被重判,7人被判死缓,5人被判无期,1人被判死刑。其它案件由于涉案金额大,情节恶劣,量刑都在10年以上。
专家解读
●原因一
土地资源稀有 开发商巨额行贿
最高检反贪总局有关负责人也曾指出,国土资源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又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土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在巨额利益驱动和诱惑下,近年来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比较严重。
开发商为了拿到土地往往不惜一切代价去行贿有关人士。“拿了土地以后盖楼盘盈利能达到几十亿,几十亿的钱拿出百分之几——几千万的费用来收买一些干部,对于开发商来说并不算什么。”知名反腐专家、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说。
●原因二
涉及环节众多 形成巨大“金矿”
房地产开发包括拿地、项目建设审批、规划、工程建设、工程监管、验收、工程款支付及贷款、销售等诸多环节,开发商在每个环节都需要“打点”,涉案的金额自然就非常高。
林喆说,从征收土地直到建房,中间各个环节汇合在一起,会形成一个很大的“金矿”。
记者注意到,30起案件中,涉案人员不只在某一个环节作案,而是在土地出让、拆迁安置、承揽工程等多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原因三
高额腐败成本 购房者最终买单
房价这些年步步高涨,房地产业存在巨大利益诱惑。一些开发商为能拿到地盖房不惜血本打点,行贿数额越来越大。
尹富强说,开发商是不需要为行贿买单的,精明的商人早就把行贿支出列入了开发成本中,转嫁给了购房者,最后使得房价里已经包含了腐败成本。
林喆指出,在不少地方房地产的运作过程中,房地产利益集团的发展状态是畸形的,他们为了获取巨大利益,就想方设法地行贿,而他们又期待最少成本的耗费,从而不断地抬高房价,最终消费者买了单。
30起土地腐败案涉案金额(按涉案金额由低到高排序)
人员 犯罪事实 涉案金额
1.遵义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蒋永 利用调整容积率受贿 58万元
2.丽水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 在他人办供地审批手续 65万元原处长何敏 等方面受贿
3.江门原市委常委林崇中 滥用职权插手土地出让受贿 港币65万元
4.云南人事厅原副厅长吕亦才 利用建设专家公寓受贿 100万元、价值25.98万元轿车
5.延边大学原副校长于永和 利用校区建设受贿 180万元
6.郴州规划局原局长余亚军 在承揽工程等方面 人民币206万余元为请托人谋利受贿 美元6000元
7.江西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许建斌 在土地开发和整理中受贿 221万元
8.大理原州委常委黄永华 在房产开发等方面 231万元为他人谋利受贿
9.新余市原市委常委吴建华 在承揽工程等方面 258万元为请托人谋利受贿
10.中国华陆工程有限公司 为企业承揽工程 人民币256万元原董事长葛雄 提供帮助受贿 美元5万元
11.丽水国土勘察测绘规划院 为他人谋利贪污受贿 375万元原院长郑宏峰
12.三亚原市长助理曾清泉 利用调整容积率受贿 400万元
13.浙江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在项目环评、物资采购中受贿 401万元原主任戴备军
14赤峰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周玉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 人民币421万余元为请托人谋利受贿 美元2.4万元
15.青海公安厅原党委书记何再贵 利用单位建房受贿 451万元
16.安徽人大常委会原民族宗教 利用为企业提升资质等受贿 人民币417万余元侨务外事工委主任周光全 美元8万余元
17.山西国资委监事会 利用为下属企业 550万元原主席王义堂 介绍工程项目受贿
18.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 在土地开发等方面 696万元为他人谋利受贿
19.财政部原副部长朱志刚 为他人在申请贷款等事项 744万元提供帮助受贿
20.天津滨海新区管委会 在开发建设高速项目上 755万原主任皮黔生 为他人提供帮助受贿
21.杭州西湖区建设局 在湿地保护等项目中受贿 900万元原副局长吴少雯
22.辽宁人大常委会 为他人在承揽工程等事项上 1022万余元原副主任宋勇 谋利受贿
23.苏州市政协原副主席赵文娟 贪污、滥用职权 1150万元
24许昌市原组织部长王国华 以“干股”形式受贿 人民币1259万余元美元2000元
25.重庆市规划局原局长蒋勇 为开发商谋利受贿 1796万元
26.郑州市原副市长兼郑东新区 插手土地开发受贿 人民币1936万元管委会主任王庆海 港币20万元
27.成都市原政协副主席周学文 在土地出让等方面 2200万元为他人谋利受贿28.韶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 以帮助购买土地等名义骗钱 3000万元与耕地保护科原科长陈寿斌
29.抚顺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 通过截留征地补偿款等方式 6000万元原局长罗亚平 贪污受贿
30.石家庄国土系统腐败窝案 8官员虚报耕地骗取 6000万元
建设用地指标并转卖
总额:3.236亿元
(注:港币按照1港币=0.8467元人民币换算,1美元=6.5838元人民币换算)
本版文/记者王永生 制图/周建文
30起土地腐败案件中 有关土地出让、项目审批及承揽工程的犯罪案例过半——
开工前“打点”最易滋生腐败
记者统计发现,这30起土地腐败案例中,涉案官员主要的作案手段是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暴利。其中,涉案官员帮开发商非法承揽工程的占6例,低价出让土地的占5例,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占5例,而这三个环节都发生在开发商开工之前,比例占总数的一半以上。
开发商为拿地、承揽工程便先“打点”官员,以拿到地、拿到工程。对于开发商来说,不通过这些环节,也就不能够建楼盘,搞开发。
另外,正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包括诸多环节,开发商在每个环节都需要“打点”,所以容易产生窝案,记者统计的这30起案件中,窝案占了“半壁江山”。
案发·环节
土地出让金 易“做手脚”
土地出让金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关注,主要是因为它是国有财产,其去向和用途较受关注,同时也易产生相关的问题。开发商“圈地”首先要经土地出让这一环节,为了拿到土地,便在土地出让这一环节“做手脚”。
据媒体报道,我国相关法律要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取拍卖的方式,有时在具体操作中,难逃各种潜规则的操控,如附带有一些特殊的拍卖条件,使特定地块落入某些特定的符合购买资格的开发商的手中。
报道称,这样的私下交易,表面上走了公开竞拍的法律程序,但实际仍然暗藏着市场寻租。
2010年3月,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掀起了土地出让金清欠风暴。在当地应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中,有1/4被拖欠未缴,高达28.71亿元的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
土地出让金一旦与腐败挂钩,恐怕没有小数目。记者所统计的关于土地出让金问题的5起土地腐败案件,涉案金额最大的近2000万。
●专家说法
人情地、关系地 成腐败滋生地
土地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它是土地进入土地一级市场法定的主要途径。
著名公共行政学专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指出,地方政府是土地供应的源头,土地由地方政府掌握,地方政府是整个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仲裁者。
据竹立家介绍,土地收益在一些地方已成为典型的 “第二财政”,在个别地方,土地收益占本级财政收入高达80%,有变成“第一财政”的趋势。
在地方利益的驱动下,有的甚至在领导个人利益的驱动下,权商勾结狂圈土地,这是一笔巨大的利益。
由此,人情地、关系地、首长地已经成为腐败的重要滋生地。
拿不到土地就没法盖楼盘,这一环节在整个建设领域过程中是必须的,著名反腐专家、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林喆指出,开发商想参与建房、盖楼,为了拿到土地,就会做大量的工作,包括向官员高价行贿。
承揽工程 开发商不择手段
除此之外,承揽工程方面滋生的腐败金额也是巨大的。与土地出让一样,这一环节不可或缺,每个企业都想获利,都想承揽下具体工程。
正因如此,一些开发商不择手段。
就在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宋勇受贿案,宋勇担任辽宁省盘锦市市委副书记、辽宁省朝阳市市长、朝阳市市委书记、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盘锦立信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宋久林等23个单位或个人在承揽工程、解决贷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相关人员钱款共1022万余元。
另外,关于土地审批、项目审批等也是土地腐败案件中的典型,利用审批的便利对相关企业“开后门”。报道称,土地审批中违法违规、索贿受贿被列为国土资源部2010年重点查处的十类案件之首。
●专家说法
信息不透明 滋生腐败
在承揽工程和审批环节之所以容易出现腐败,竹立家表示,这主要是由地方政府说了算,一些官员就利用这些而贪污腐败。
竹立家表示,包括工程招标等相关信息的披露在多数情况下要么不规范,没有专门的、权威的、政府指定的发布渠道,要么信息不完整,至于招标的时间、地点、报名条件,特别是招标结果,既不向人大汇报,更不向社会发布,根本无意让舆论、人大和社会监督,在此种情况下,就非常容易发生腐败。
林喆认为,房地产行业和政府相关部门都有一定的联系,比如国土部门、建设规划部门等,涉及到土地出让、建设、规划等一系列的相关审批,开发商建楼盘,每一个环节审批都不可或缺,而相关部门的权力过大,过于集中,
房地产行业本身是暴利行业,各部门的政府官员便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利益。
案发·部门
三分之一案件 出自国土部门
30起案件中,有9起案件为国土、规划部门的人员,其余21起案件则涉及到各政府部门,包括党政机关以及公安、人事等其他部门。
另外一起为石家庄土地腐败窝案,均涉及到了国土等,部门负责人、规划和党政领导干部等从官员的级别来看,厅局级以上官员占到一半,其比例相对较高。
《人民论坛》杂志一项调查显示,62%受调查者认为“国土局长”风险最高,位居官场十大高危岗位第一位。
包括国土、规划等部门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发生土地腐败案件比例较高,主要是因为,这些部门所掌握的权力比较大。
前面所统计的案发环节,在土地出让、承揽工程、审批三方面,就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如土地出让需要有国土部门的相关手续。与此同时,一些项目或者是工程等,还需要有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批复。
●专家说法
林喆分析说,厅局级官员卷入土地腐败案件,是因为其权力比较大,在各个环节上往往需要“一把手”的签字、批复才能够生效。另外,部分官员还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
同时,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也掌握着一些权力。
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监察部执法监察室主任傅奎此前表示,注意到国土部门领导成为高危岗位,国土等领域腐败案件的根源,都是权力过于集中而得不到有效的制约。
“国土资源系统已成为腐败易发、高发领域。”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曾在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发出这样的感慨。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地政研究中心主任经济师姚丽表示,相比其他部门的腐败案件,国土部门涉案呈现“高危性”和“高发性”的特点。由于“用地准入”的管理特征,一些用地管理的主管部门容易成为被腐蚀的对象,往往在强大攻势和巨大利益诱使下成了“重灾区”。
土地出让环节
腐败案例
●河南省郑州市原副市长兼郑东新区管委会主任王庆海在土地出让和规划审批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其涉案金额高达近2000万元。
●四川省成都市原政协副主席周学文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出让、拆迁安置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2200余万元。
●广东省江门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崇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向某商人低价出让土地,从中收受港币65万元,造成土地收益流失高达9404万元。
●云南省人事厅原副厅长吕亦才在担任云南省人事厅副厅长期间,利用主管专家公寓项目的职务便利,委托云南金沙房地产公司投资开发建设该项目,并争取到减免土地出让金的优惠政策。
●贵州省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市总工会原主席蒋永利以修建市工人文化宫名义修建办公大楼,多次找市规划局领导要求增加工程项目楼层及容积率,并为开发商减免土地出让金和城市配套费提供帮助。
案发·特征
窝案占半壁江山
正是因为房地产开发包括诸多环节,开发商在每个环节都需要“打点”,所以容易产生窝案。从记者统计的30起案件来看,窝案占了“半壁江山”,有15起。
最高检反贪总局曾表示,因国土资源管理涉及内部多个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些用地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往往要向国土资源部门多个管理人员行贿,一个国土资源管理人员也往往收受多个人的贿赂,查案中常出现“揪一窝,带一串”的现象。
林喆也表示,之所以窝案占据一半江山,数目如此之多,主要是因为往往一个人很难完成整个过程,里面牵扯到层层关系,牵扯到各个领域的利益。
正是因为房地产行业所涉及到的政府部门多,所以,会出现窝案、串案,所涉及到的每一环节,都会层层“割肉”,获取利益。
案发·年龄
落马官员多为“50后”
从30起案例来看,落马官员多为上世纪四五十年代生人,其中以上世纪50年代生人居多。林喆表示,上世纪50年代出生人约为60岁,目前正是“事业正当午”,多数领导干部,尤其是厅局级别的干部平均年龄都在60岁左右。
本版专家支持
著名反腐专家、中共中央党校教授林喆
著名公共行政学专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
北京知名律师、中国律师精英网顾问律师、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
本版文/记者王永生 制图/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