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春节前后零售摊点摊位费5元 禁涨客运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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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心网讯(记者 蔚应斌 )? 1月30日,记者从农八师石河子市发改委了解到,为维护群众利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发改委特意在春节前出台了两个文件对菜市场、客运市场的收费价格进行规范。
以往春节前的石河子市场摊位收费、节日期间客运市场收费,一直是价格方面的投诉重点。此次出台的两个文件,无疑是给故意扰乱市场收费价格的人员提前戴上“紧箍咒”。
“个别小区的早市、一些菜市场的商贩反映在春节前摊位费上涨到10元、15元、20元不等,这扰乱了市场收费秩序。”农八师石河子市发改委物价科科长夏长仑介绍。经发改委调查研究决定,降低瓜果蔬菜副食品临时经营者的摊位费,以保持他们所销售商品的价格稳定。
文件规定从即日起到今年3月31日止,农八师石河子市各农贸市场、24小区及其它小区市场的非固定临时性零售摊位在5平方米以内收费5元(含卫生费)。石河子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对此项收费进行严格检查,有违反规定的一律严肃查处。
为保障广大旅客春节期间的出行安全,防止票价纠纷发生,农八师石河子市发改委、交通局联合下文,要求各线路客运及出租车收费标准严格按规定票价标准执行,并实行明码标价制度。石河子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对违反规定、不实行明码标价以及不按计程器收费的进行严肃查处。
农八师石河子市发改委价格监督举报中心电话:0993—1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