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用高音喇叭“喊”客被叫停
新闻晚报
记者 韩小妮
禁止商铺在室外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高铁在城市市区运行的噪声污染要控制……环境保护部等国务院11个部门近日联合发布 《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多部门将首次采取协调联动机制解决噪声扰民问题。记者昨天随机调查发现,1公里左右的路程,就有8家店铺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针对这一顽疾,执法却难度重重——执法人员一到,店铺不是调小音量,就是将喇叭往室内挪一挪,执法人员难以抓到现行进行查处。
1公里马路8家店用喇叭
沿街商铺用高音喇叭吸引顾客,按照规定应被禁止,但记者昨天在河南中路、福州路附近调查发现,店铺在室外用高音喇叭揽客的现象非常普遍。
“全场10元,买啥都10元……”河南中路靠近九江路的一家小杂货店将音箱放在门口,不断重复播放促销广告。旁边另一家服装店则索性将音箱挂在玻璃门外,重复播放流行音乐。
在附近公交车站等车的石小姐说,两家小店的声音此起彼伏,加上马路上车来车往,确实有点吵。特别是等车时间长了,杂货店翻来覆去播的都是同样的广告词,让人很烦躁。
在福州路靠近山东路,一家小书店门口的手提式喇叭不断播放着:“图书清仓,最后一天亏本卖”之类的促销语。旁边商铺的老板娘说,隔壁书店和对面羊毛衫店都有高音喇叭。“作为同行,播广告我也能理解,就是声音不要太响,不然对周围多少有影响。”她说。
执法人员来了就挪喇叭
对于商家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市环保局相关人士表示,根据《噪声污染防治法》和最近公布的《意见》,“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是被禁止的,一经发现,相关部门可以查处。
如果商家将高音喇叭放在店内,就没有触犯法规,有关部门只能用仪器进行测量,根据声音是否达到相关噪声排放标准进行执法。
由于这种噪声不具有可恢复性,往往在相关部门测量时,喇叭音量被调低甚至关掉。 “现在商家往往打‘擦边球’,把高音喇叭放在店门口,给执法界定带来困难。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来执法时,商家就把喇叭稍微往里面挪一挪,等人一走再拿出来。 ”
加快立法细化噪声监管
《意见》还规定,严格管理敏感区内的文体活动和室内娱乐活动。
与商业活动使用音响设备产生的噪声相比,对于中小学、幼儿园使用高音广播,监管难度更大。相关人士表示,这类噪声有相应的法律进行约束,但没有相关标准来判断噪声排放是否超标。因为2008年开始实施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仅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设定了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因此,对于这类噪声所产生的投诉、纠纷,目前主要采用调解的方法来解决。
市环保局相关人士表示,小区居民聚在一起跳舞,邻居装修、弹钢琴,犬吠等扰民的噪声问题,由于不属于经营性活动,不在《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管辖范围”内,在受理投诉时也面临无标准可依的尴尬。这类人为产生的噪声无法重复,无法用设备监测,只能通过主观判别或举证来说明受到影响,给物业公司、公安部门等日常管理带来不便。
市环保局透露,本市今年将进行调研,加快 《上海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的立法进程,进一步细化噪声监管的责任,解决难点问题,与国家颁布的《噪声污染防治法》互为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