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带珊瑚石过关被查旅客称旅游时“捡到”
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余琴 通讯员袁之胤、喻广智)昨日深圳海关通报,1月18日晚,皇岗海关在皇岗口岸查获一宗旅客违规携带珊瑚石入境案件,涉案物品重达5.6千克,这是该关今年以来查获的第二宗违规携带珊瑚及其制品入境案件。
据了解,珊瑚被视为吉祥富贵的象征,且有活血明目等药用,是制作工艺品和中药的名贵原材料。但是,珊瑚成长缓慢、形成困难,更有于目前过度开采与生存环境破坏等原因,珊瑚已成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的II类保护物种,许多国家已立法进行保护。
而根据我国《海关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等规定,没有相关许可证件,不得携带、邮寄珊瑚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
系今年查获的第二宗
据皇岗海关关员介绍,涉案内地旅客声称在国外旅游期间“捡到”珊瑚石,并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无独有偶,1月16日该关查获一名香港旅客违规携带5千克珊瑚制品入境时,当事人也声称不知道珊瑚属于进出境禁限物品。
皇岗海关提醒广大旅客,在出入境前应充分了解相关监管规定,非法进口、出口或者以其他方式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海关将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当事人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海关正对案件进行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