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抗倭”历程
大众新闻-大众日报
□ 彭辉 整理
日本古称倭奴国,故古代中国史籍将日本海寇称为“倭寇”。自元末至明万历年间,一部分日本武人、浪人(流亡海上的败将残兵)、海盗商人和破产农民,不断侵扰我国及朝鲜沿海地区,前后历时达三百年之久。
明代倭寇的活动,以嘉靖朝为界可大体分为两个时期。嘉靖以前,倭寇侵扰限于部分地区,时间亦短,尚未成为明朝东南地区的严重祸患。元末明初,日本进入南北朝分裂时期,其内战中的败将残兵、海盗商人及破产农民流入海中,乘明初用兵之机,屡犯我国滨海州县。洪武时,明朝海防整饬,尚未酿成大患。永乐十七年(公元1419)六月,辽宁总兵刘江率师全歼数千来犯之倭,史称“望海埚之战”,倭寇稍稍敛迹。正统以后,因明代海防逐渐空虚,倭寇侵扰时能得手,致倭患又起。这一时期的倭寇成员多为日本本土之人,除赤裸裸侵扰外,还利用中日间存在的“勘合贸易”载运货物和武器。路遇官兵,则矫称入贡;乘其无备,则肆行杀掠。
嘉靖以后,是倭寇活动加剧的时期。其原因有四:战争造成日本各阶层人士的大量破产和失业,流为寇盗;由于日本商业的发展,大小藩侯的奢侈欲望愈益增长,对中国大陆各种物资和货币的需求更加强烈;日本室町幕府已名存实亡,无力控制全国政局,诸侯各自为政,尤其是南方封建主,将掠夺中国大陆视为积累财富的捷径;这一时期有大量的中国商人、破产农民和失意知识分子等,由于各种原因留居日本,部分人勾结倭寇侵扰中国东南沿海地区,掠夺大量财物。从内部来看,此时明世宗朱厚熜迷信道教,不问政事,严嵩专权,贪贿公行,致吏治腐败,沿海士兵大量逃亡,战船锐减,海防设施久遭破坏,为倭寇活动猖獗提供了可乘之机。
嘉靖二年(公元1523)六月,日本封建主大内氏使臣宗设、谦导与细川氏使臣瑞佐、宋素卿,因争夺对明贸易,在中国土地上相互厮杀。宗设格杀瑞佐,又以追逐宋素卿为名,大掠宁波、绍兴一带。杀掳明朝指挥刘锦、袁琎等,夺船出海而去,此即震动朝野的“争贡之役”。此役之后,两国贸易实际中断,倭寇走私贸易愈加猖獗,并伺机多方掳掠。
嘉靖二十一年,倭寇由瑞安入侵台州,攻杭州,侵掠浙江沿海。二十三年,倭寇聚于宁波境内肆行劫掠,在山东、南直隶、浙江、福建、广东沿海大肆烧杀掳劫,江浙一带民众被杀者达数十万人,严重破坏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威胁东南沿海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激起中国朝野上下各阶级、各阶层人民的愤怒反抗。在抗倭名将谭纶、戚继光、俞大猷等领导下,东南沿海军民浴血奋战,抗击倭寇。三十二年,俞大猷率精兵夜袭普陀山倭寇老营,重创倭寇,又在王江泾歼灭倭寇两千人。四十年,戚继光率戚家军等在台州九战九捷,痛歼入寇台州之敌。此后,戚、俞联合,基本肃清福建、浙江倭寇。四十四年,戚继光与俞大猷二军配合,击灭盘踞在广东、南澳的倭寇。至此,东南沿海的倭寇最后荡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