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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传涛:“小贩代表城市活力”应成城管理念

珠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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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旧金山,最近也出台了保障小贩经营权的法规,旧金山市议员说,小贩的存在,更能反映这个国际化大都市充满魅力和发展机遇,是城市活力的象征。而在美国其他城市,也活跃着许多维护小贩合法权益的民间组织。(1月9日《新京报》)

小贩到底代表什么?是市容市貌的破坏者,还是市容市貌的建设者?这样一个无比现实的问题,在我国是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话题。权力向来以维护城市形象为重,而对小商小贩的生存压力,往往不屑一顾。现在,来自旧金山的一则新闻让我们看到了问题的答案——小贩的存在,更能反映国际化大都市充满魅力和发展机遇,是城市活力的象征。

这样的答案,到了我们身边,自然遇到了“南橘北枳”的后果。76岁的菜农被掌掴、5旬老太被城管拉断手指的现实告诉我们,小贩的权利绝非城市魅力和活力象征,而是城管“魄力”与“给力”的象征,虽然人人说这是个假相,但这个假相的屡次发生,还是让我们看到了真相的存在——小商小贩在我们的城管面前,就是十足的弱势群体。更让人纠结的地方在于,城管打人的结果往往伴随着“临时工群体的爆发”,某省会城市一月发生4起城管打人事件,最后都被定性为临时工所为。

不同的答案,能够促进更多的反思。

在笔者看来,“小贩代表城市活力”可以从两个层面来进行解释。首先,市容市貌审美标准要发生革命性变化。衡量一个城市是否美丽,绝不是以整齐划一、高楼林立为标准的,允许部分生活困难的人从事小本买卖来养家糊口,也应该是城市划分美丑的标准之一。城市总不能为了维护好看,而不让商贩们吃饭。

其次,商贩的权利与尊严,要受到根本的保护。这个保护,不能依靠“城管打人商贩被打”这样的丑闻倒逼出来,更重要的,在我国的法理精神与司法程序中,要形成“诚实经营的权利不可侵犯”的理念。这样的权利,需要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更需要这样的法理精神深入人心。

该接轨时要接轨,该讲国情时讲国情。“你给他讲接轨,他给你讲国情”只是一种蹩脚的文字游戏,这种文字游戏,除了将权力的公信力消耗殆尽,别无半点益处。就算讲起国情来,我们的城市面貌与旧金山相比,又能有多少特殊性呢?一言以蔽之,“小贩代表城市活力”应成为我国城市管理的基本理念。

王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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