浐灞生态区内 禁止捕杀鸟类和鱼类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 (记者李博海 见习记者 关颖) 近期在浐灞生态区内,发现了猎杀鸟类和捕杀鱼类的现象,为了保护生态区环境,浐灞生态区管委会发出通告禁止对生态区的鸟类和鱼类进行猎杀。
经过近几年不懈努力,浐灞生态区环境综合治理和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浐灞生态区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区。生态区内野生鸟类、鱼类等动植物种类及数量显著增加,动物嬉戏的场景时常可见,城市东部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浐灞河生态屏障功能日益显著,成为市民休闲、娱乐、观光的重要场所。
但是,工作人员在巡查执法中发现,生态区内猎杀野生鸟类或人工放养的珍禽,在浐灞河河道、人工湖泊内捕鱼的行为时有发生,并且有蔓延势头。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浐灞河城市段生物种群繁衍生息环境,对国家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试点区建设工作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给世园会的举办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切实保护好野生动物资源及放养珍禽资源,浐灞生态区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出通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浐灞生态区范围内利用任何方式方法非法猎捕、猎杀各类野生鸟类或人工放养的珍禽,违者将没收捕猎工具,如有猎获物的,处以相当于猎获物价值8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处2000元以下罚款。
另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浐灞河河道及人工湖面捕鱼,违者将没收渔具、网具或其他捕捞设备,并处以5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如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