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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无证开房一遇害一失踪 酒店判赔五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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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因“未登记住客身份”没尽合理注意义务被法院判罚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李慧 报道 一对男女酒店开房,女子被杀,男子不知所终,案件两年未破。警方在追查凶手身份时发现,酒店服务员在住客没有出示身份证的情况下办理了入住手续。为此,酒店需要承担未尽谨慎注意义务的责任,赔偿死者家属5万余元。

男女开房少女被杀

2008年5月11日晚,年仅17岁的小云(化名)与一名男子入住番禺豪×酒店,次日中午,小云被发现死在了酒店四楼8405房间。经法医鉴定,小云是被索状物勒颈致机械窒息死亡。公安机关在同月15日对小云被杀一案立案侦查,但凶手至今未归案。

据酒店值班服务员称,当时他曾要求入住的男子出示身份证登记,但男子说没有带。最后,他还是为两人开了一间78元的普通房,同时收取了22元的押金。

死者小云是重庆人,父亲病故多年,她一直与母亲相依为命。2007年下半年,初中刚毕业,她就到番禺打工,但家人并不知道她在番禺居住和工作的情况。小云死后,其母在无法找到凶手的情况下,向酒店提出索赔。她认为,酒店违反了旅馆业的规定,入住时没有登记,致使公安机关至今都无法抓获犯罪嫌疑人,导致无法向犯罪嫌疑人索赔。同时,酒店因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补充责任。

法院认定酒店有过错

一审法院认为,小云初中毕业外出打工,其母亲不清楚女儿居住工作情况,未尽到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对女儿的死亡存在过错。另外,小云被杀是第三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所致,虽与酒店本身的服务行为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但酒店应对住客进行身份资料登记,否则就是没有尽合理注意义务,因此,豪×酒店应对小云的死亡承担15%的补充赔偿责任,赔偿小云母亲经济损失53296.88元。

酒店方面不服,向广州中院提起上诉。法院审理后认为,豪×酒店并未对两人进行身份资料登记,违反了法律规定,存在过错,而且其过错与小云的死亡存在相当因果关系。如果酒店对该两人进行了身份资料登记,男子顾忌其身份资料已经被登记,如果伤害小云将很容易被追查出来,那么就有很大的可能放弃犯罪意图。因此,豪×酒店应承担赔偿责任,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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