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男子莫名成通缉犯广州被拘
生活新报
来自云南昆明的陈静龙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竟然是网上的通缉犯。三天前他初次到广州,原准备洽谈生意,一觉没睡醒,就被当成了网上追逃的“犯罪嫌疑人”,被铐走送进看守所。直到昨天中午,立案通缉的湖北警方查实,陈静龙的身份信息被冒用,陈静龙洗冤获释。警方提醒,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
初到广州凌晨被拘
第一次到广州,陈静龙先在看守所里住了两天。33岁的陈静龙是云南昆明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在老家做灯饰生意。几天前,受广州一家灯饰厂老板邀请,他和妻子搭乘飞机第一次来广州,想着如果考察满意的话,就进一步洽谈生意。
27日深夜,他和妻子风尘仆仆抵达广州,住进了荔湾区南岸路的一家宾馆。谁知道一觉还没睡醒,第二天凌晨5点左右,突然有服务员敲门。“我当时刚把门打开一条缝,房门就被踹开,四五个人冲进来把我按在地上。”陈静龙回忆说,警察控制住他后,称他是湖北警方通缉的逃犯,还问他知不知自己做过什么。陈静龙动弹不得,几番辩解无用,随即被带到派出所,手铐着近十个小时,做了初步笔录。
28日,陈静龙被转到荔湾区看守所,经历了两天的“看守生涯”。“我根本没去过湖北,不知自己犯了什么错。被关在看守所,你想不到有多难受和绝望!”陈静龙说,自己在看守所内没有一点外界消息,虽然知道妻子在想方设法解救自己,却不知有何进展,度日如年。
丢身份证埋下祸根
“嫌犯”被抓后,湖北警方派人到广州进行侦查核实。昨天中午,陈静龙被警方告知“抓错”,洗冤获释。他重获自由后,一名湖北警方办案警员对记者解释,因为陈静龙在三年前曾丢失身份证,证件被犯罪分子利用,导致这一场误会。
陈静龙承认,2007年11月,他在昆明探亲时,轿车被撬窗,车中腰包被盗,包括身份证在内的各种证件丢失。“当天我就报案了,报警回执我一直留着,大概两个月之后拿到了新的身份证。”陈静龙说,他用新身份证到银行办理业务,从没出过问题。甚至在此次到广州谈生意,通过身份证购买机票和登机,都顺利过关。直到凌晨在宾馆中被抓,他才知是当年丢失身份证惹下的祸根。
“这是我们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按照办案程序,本来要将他带回湖北协助调查的。”办案人员这样说。陈静龙被捕后,妻子李女士联系老家,让亲属拿着当年遗失证件的警方回执和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赶飞机抵达武汉证明,这是一起冒用身份信息犯罪。在陈静龙被押解往武汉之前,确认了他的清白身。
暂时不能离开广州
湖北警方的这名办案人员介绍,犯罪分子利用陈静龙的身份证在银行开户,从事赌博诈骗活动,数额较大。今年10月案发后,被捕的“下线”供出陈静龙是其“上线”,陈静龙随即被网上追逃。
“既然都网上通缉了,警方为什么不去云南调查,早点把事情搞清楚?”获释后的陈静龙难掩气愤。对此,这名办案人员表示,警方的办案程序没有问题,湖北警方确实曾去过云南,可当地警方告知陈静龙在外地,只好无功而返。“怎么可能?最近我只去过两次昆明,除此之外,连石林县城都没出去过。”陈静龙反驳。
“当着记者的面,我再次向你道歉!”昨天,两名湖北警员一直陪着陈静龙夫妇,并向他道歉。但办案人员对记者强调,“其实不能说‘抓错人’,我们要抓的就是陈静龙这个人,但他的身份不是嫌疑人。”因为网上追逃名单还没撤下,陈静龙暂时还不能凭身份证住旅店,也不能离开广州。办案人员表示,尽量争取当天撤网,让夫妻俩早日自由出行。
采访结束时,摄影记者希望陈静龙拿着本人身份证配合拍照,他犹豫之后照做了,但不忘郑重提醒记者,“见报时,一定要把照片上的身份证号和住址遮住。经历过这一次,我算是真的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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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抓错人”为何屡屡发生?
今年以来,警方抓错嫌疑人的情况屡屡见诸报端,“抓错人”为何屡屡发生?如果盘点一下今年发生的类似事件,不难发现其中的一些共同点:
第一,程序相似。嫌疑人犯案后,事发地警方发布网上追逃令,一段时间后,“嫌疑人”在异地使用身份证信息,被当地警方“抓获”,然后“嫌疑人”再移送事发地警方。
第二,经历相似。多名被证实“抓错”的当事人,以及因犯罪证据不足获释的“嫌疑人”,都有过身份证丢失或身份证信息泄露的经历,致使自己莫名其妙“背黑锅”。
专业人士分析,嫌疑人的身份证是办案的关键线索,只要发现嫌疑人的身份证出现,为避免其对社会产生进一步危害,公安部门一般会立即实施抓捕。但异地警方主要是根据网上追逃提供的身份证信息进行抓捕,可能会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如果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一旦出现冒用或错误,就可能导致警方“抓错人”。
提醒 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证件号码
不要轻易将身份证借给他人使用,不要向陌生人透露自己的证件号码和身份信息;
在网上聊天、购物等需要输入个人身份信息时应谨慎;
对记录有个人信息的各类票据、银行业务凭条、简历等废弃的纸质资料,应尽快销毁;
在办理各类业务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或其他证件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仅供办理××业务”,无用的身份证复印纸应尽快销毁;
身份证丢失,应立即到案发地派出所报案,并开具一份证明,申明丢失身份证已作废,并及时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补办;
登报声明也可以作为证明身份证作废的辅助凭证;
一旦遇到身份证被冒用,应尽早出示证明、声明,尽快澄清事实,避免承担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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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丢证者无须对未实施行为担责
今年3月,公安部就居民身份证丢失的相关问题,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
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
■相关案例
6月24日,河南籍打工仔杨保才在广州白云区一网吧上网时被警方带走,以涉嫌抢劫被关押在看守所35天,后以证据不足获释。据称,他之前也曾丢失过身份证。白云公安后作出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赔偿杨保才4390余元,杨保才要求赔偿15万元,被驳回。
7月16日,在广州打工的19岁陆丰籍林贝欣“涉嫌盗窃”被广州警方拘押,后移交给立案通缉的浙江义乌警方,12天后洗脱冤屈重获自由。事件与三年前林贝欣不慎丢失了身份证有关。离开义乌前,林贝欣拒绝了义乌警方2000元现金的赔偿。随后,义乌警方派代表来穗,向其家属当面致歉,林贝欣一次性获赔2万元。
7月21日,从江苏来广州度假的夏飞被番禺警方拘留,理由是“今年3月份在广州盗窃作案”,随后取保候审。家属怀疑是他丢失的身份证或网上购买电话卡,被歹徒利用导致警方“抓错人”。
7月27日,疑身份证被婚介诈骗团伙盗用,来自贵州的打工妹王成娇被珠海警方拘押,后经安徽警方核实排除其作案嫌疑,王成娇被拘押6天后释放。
8月31日,广州打工多年的27岁湖南小伙阿杰陪母亲坐火车回湖南老家,经过韶关段时被查身份证后,警方称其2007年在山西犯下伤人案,是网上通缉犯,将其带至山西调查。家人怀疑阿杰的身份信息泄露,阿杰所在公司也可提供不在场证明。
知名网友抵达乐清
调查上访村长之死
29日晚,浙江省温州市就钱云会案件在乐清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称经温州市公安局深入调查,钱云会案件排除“谋杀”可能,认定为交通肇事案件。不过在网络上,对于温州官方排除谋杀的结论,质疑声依旧不断。
据悉,有三组公民独立调查团将前往乐清调查,第一组由中国社科院教授于建嵘领衔,第二组由知名网友王小山领衔,第三组包括法学博士项宏峰律师等人。
昨天下午,由知名网友王小山和窦含章组成的网友调查团抵达乐清,两人向温州官方提出了三点诉求:一、调取工程车从采石场出来到事发地点的监控录像,从车辆行驶时间和速度判断是否存在故意等嫌疑;二、希望公安部门提供现场的勘测照片,请外地痕迹鉴定专家鉴定;三、和被打警察、第一目击证人钱成宇、肇事司机等面谈,了解情况。
据了解,这三点诉求昨天下午即被传给温州警方,警方称要“研究报批”再回复。截至记者发稿时,警方还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纪委书记第一贪”
曾锦春被执行死刑
12月30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裁定和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对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2008年11月2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曾锦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曾不服,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09年7月21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的定罪量刑,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期间,被告人曾锦春利用职务之便,在有关矿产承包及纠纷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承揽及招投标、税费的减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及诉讼案件的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女、情妇(均另案处理)收受或者索取首某某等40余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3123.82万元,其中索贿数额共计329万元。曾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952.72万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曾因此被民间称为“中国纪委书记第一贪”。
本版文图 钟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