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打人“不白打”
河北青年报
■市民卓先生:我村有个精神病人,经常在街道上游荡,还打伤过人,他们家人说管不了病人,受害人该怎么办?
■“包打听”咨询了石家庄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人员:如确定是精神病人,那么当事人确实不具备责任能力,只能监视其居住,但是并不意味着“打了白打”。精神病患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其给他人造成的伤害,应由其监护人(父母或配偶等)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受害人在事发后,应该报警,由公安机关处理,然后可到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要求对方的监护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文/本报记者高振燕分享此资讯到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