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安全、便捷的存量房网上交易
金羊网-羊城晚报
文/赵燕华 霍映丹
2011年1月1日,广州市中心六区正式实行存量房(二手房)网上交易,广大市民可在阳光、安全、便捷的网上交易平台放心完成公开、透明的存量房交易。按照最新发布的《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存量房交易(包括房地产中介机构促成及市民自行交易的)均须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网上交易手续。
此次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着力构建存量房交易平台,建设了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制订了《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构建信息统一、公开、透明的存量房交易平台,完善交易信息披露机制,实现对存量房交易的全方位监管,全市存量房交易均纳入网上统一监管,是广州市政府推出保障民生的新举措。
今后,市民通过中介公司买卖房屋,都得进行网上签约。而中介公司也首先要申请使用网签系统,即向市国土房管局认可的第三方数字证书提供商申办数字证书,签署并承诺遵守《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承诺书》。
业主卖出房屋前,首先要与中介公司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把房屋进行网上放盘,待房屋资料出现在网签系统上,才能完成后面的二手网签交易。业主可以选择多家中介公司放盘。房屋信息上网发布后,在委托期限内变更或者解除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的,业主要与中介公司签订变更或者解除该合同的书面协议,然后由中介公司在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变更或者撤下该房屋信息的手续。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到期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撤下房屋信息。
除了由中介促成的交易在中介公司办网签外,自行交易的市民同样也要办网签。他们可通过三种方式办理:可以到设在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的签约服务点办理存量房网上交易手续,也可以在各区交易登记中心的自助签约终端机预签买卖合同,然后到房屋所在地的签约服务点确认合同,办理网上交易手续;或通过互联网登录网上预签约系统预签买卖合同,然后到房屋所在地的签约服务点确认合同,办理网上交易手续。
1月1日起,市中心六区全部中介公司促成的交易都必须进行网签。但市民自行交易的1月1日暂时只能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网签,也即越秀区二手房交易实行网签。而其他如天河、海珠、白云、荔湾、黄埔等5区都在1月16日进行自行交易的二手房网签。
房管局表示,在中心六区正式实行后,下一步,将在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萝岗区和从化市、增城市全面实行存量房网上交易。
网上交易开始
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
房屋信息上网公示
市民上网查找房源,联系放盘的中介机构后与业主协商交易事宜
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资金托管
否
到交易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是
到银行办理资金托管
撤下房屋相关合同、信息等
网上交易结束
中介促成的交易流程图
途径1:
网上预签约系统
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
途径2:
自助签约终端系统
预签存量房买卖合同
途径3:
签约服务点
房屋信息上网公示正式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资金托管
是
到银行办理资金托管
否
到交易登记部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撤下房屋相关合同、信息等
网上交易结束
自行交易流程图
【二手房网签的优点】
{1}网上签约可验证房屋产权信息
《规则》明确,中介公司与业主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时,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输入存量房产权人姓名、房产证号码和房屋登记字号,与房地产信息系统进行匹配。匹配成功的,自动反馈房屋共有情况、房屋面积和建筑时间等信息。这就实现了网上验证房屋产权的可能,只要输入部分资料就能看到房屋产权是否清晰,是否有多个共有人,这样市民买房将更放心。
{2}杜绝一房二卖
由于一套房屋网上签约后,这套房源就会被锁死,待完成了交易过户或者做了撤销申请,才能重新买卖这套房屋。这一做法与一手房网签系统相似,能杜绝房屋的一房二卖的行为,市民可以买到放心的房子。
{3}市民可直接上网找盘源
业主放盘时,需要提供房地产权证号、登记字号和姓名。房源上网公开前必须验证房屋信息,过滤虚假房源信息,并提醒市民通过相应的手段核实产权信息,防止禁止或限制转移的房屋上市交易。
{4}网签后可以网上查看房屋交易状态,明明白白办交易
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各方当事人可以查看房屋的交易状态(如签订买卖合同、递件、完税、过户、领新证)、交易形式(中介促成、自行交易)、促成交易的中介机构等相关信息,直至本次交易完成后撤下房屋信息。以前,在办理交易时,中介往往会以房管局办证时间过长来推卸自己延期办理交易的责任,网签系统实施后,市民就可以完全清晰交易办至哪一个流程了。
{5}大力打击违法违规中介机构
《规则》严格规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必须具备房地产中介资质证明、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职业资格取得执业证方可从事房地产中介经营活动,使用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为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办理交易手续。存量房网上交易实行后,将最大限度地压缩无证中介的生存空间。
【疑问解答】
1.实行存量房网上交易后,是否所有的二手房都需要网上交易?
答:是,实行存量房网上交易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存量房交易(包括房地产中介机构促成及市民自行交易的)均须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网上交易手续。目前,率先实行存量房网上交易的是市中心六区,包括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和黄埔区。
2.实行存量房网上交易后,业主出售房屋时如何网上放盘?
答:业主可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网上放盘,与中介机构签订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确认放盘信息。
买卖当事人自行成交的,可直接通过签约服务点、自助签约终端或者网上预签约系统之一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办理网上交易手续。
3.业主办理网上放盘时,应提供什么资料?
答:业主应提供房地产权证和身份证明等资料,如委托代理人办理交易手续的,还需提供委托证明。
4.业主在一间房地产中介机构网上放盘后,可否到其他中介机构放盘?
答:业主可委托一家或多家中介机构网上放盘。如果独家委托一间中介机构放盘的,则不能再委托其他中介机构放盘。
5.市民如何在网上查找存量房房源和交易进度?
答:如房源还处于放盘阶段的,业主或者代理人可凭盘源编号查询放盘情况;如已在网上签订买卖合同的,可凭合同编号和交易当事人(买方、卖方或者代理人均可)的身份证明号码查询交易办理进度。
查询网址:阳光家缘网站(http://g4c.laho.gov.cn)或房地产中介协会网站(http://www.gzrea.org.cn)。
6.通过自行交易自助终端机和互联网(网上预签约系统)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后,没有到签约服务点确认打印合同的,如何处理?
答:自助签约终端机和网上预签约系统将设定确认合同的期限,买卖双方应在期限内持预签合同号到设置在房屋所在地交易登记部门的签约服务点确认、打印并签订买卖合同。超出期限的,系统自动撤下预签合同。
7.存量房交易当事人选择银行托管交割交易资金的,如何办理?
答:当事人在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可在合同中选择办理资金托管的银行,合同签名确认后,直接到所选择的银行办理资金托管手续。
8.网上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需变更或撤销合同的,如何处理?
答:通过自助终端机或者网上预签约系统预签买卖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变更或撤销合同后,如尚未到签约服务点确认并打印合同,可直接通过上述方式变更或撤销合同;如已到签约服务点确认并打印合同的,需前往确认买卖合同的签约服务点办理变更或撤销手续。
通过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促成后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变更或撤销合同后,需前往促成交易的中介机构办理变更或撤销手续。
9.完成网上交易手续后,如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答:完成网上交易手续后,当事人可在网上打印《存量房买卖合同》、《广州市转移登记申请书》和《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价格自行申报表》,并持上述资料及其他产权登记申请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10.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办理网上交易手续后产生争议的,怎么处理?
答: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应当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及时处理。争议解决后,向原签约服务点或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提交协商、调解协议或仲裁、司法机关裁决文书,由原签约服务点或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办理有关手续。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存量房网上交易业务咨询(电话:83784732、83784737)、房屋交易监督(电话:83346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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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从何时起开始正式实施?
A.2010年12月31日
B.2011年1月1日
C.2011年1月30日
D.2011年5月1日
2、哪个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
A.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B.广州市人民政府
C.广州市税务局
D.广州市工商管理局
3、自行交易的买卖当事人办理网上交易的方式不包括———
A.到各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的签约服务点办理
B.到各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的自助签约终端机办理
C.通过互联网登录网上预签约系统办理
D.到中介公司直接登记
4、网上交易系统将公布如下哪些房屋信息———
(1)房屋所在区域(2)房屋性质(住宅、写字楼、商铺等)(3)房屋建筑面积(4)房屋拟转让价格(5)房地产中介服务合同期限、委托性质(是否独家委托)(6)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7)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名称、联系方式
A.(1)(2)(3)B.(1)(2)(3)(4)C.(1)(2)(3)(4)(5)D.以上全部
5.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存量房产权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只可以选择一家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房屋信息。
B.2011年1月1日起广州市区正式实行存量房网上交易
C.本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存量房交易应当通过存量房网上交易系统办理网上交易手续。
D.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管局)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则。
知识竞赛规则及奖励办法
1、竞赛试题于下周起逢周五刊登在《羊城晚报》楼市版,合共4期。
2、在选择答案中选择一种您认为正确的答案,多选或不选、涂改均无效。每位参赛者每期只能填写一份答题卡。
3、参赛者答题完后,请按要求填写个人有效信息并请剪下答题卡,在信封上注明“知识竞赛之一”字样,寄至:广州市东风东路733号广东羊城广告有限公司,邮编510085。
4、答题截止日期为2010年1月24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5、每期将在全部答对者中抽取10名,共40名获奖者。在这40名获奖者中,将抽取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入围奖22名。一等奖奖金500元,二等奖奖金300元,三等奖奖金200元,入围奖奖金100元。
6、答中又被抽中的读者,我们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凭身份证领奖。具体获奖者名单我们将在1月28日在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网站上公布(www.gzrea.org.cn)
7、未尽事宜,解释权为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所有。
有奖问答知识竞赛答题卡
姓名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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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
请剪下答题卡,在信封上注明“知识竞赛之一”字样,寄至:广州市东风东路733号广东羊城广告有限公司,邮编51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