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号牌须贴风挡玻璃上 号牌外框不得带装饰图案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刘长宇)公安部交管局于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号牌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机动车号牌管理标准,届时临时号牌必须粘贴到风挡玻璃上。
新的标准要求临时号牌必须粘贴在风窗玻璃上,便于从正面或侧面进行识别,否则公安机关将按照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进行处罚。
新标准中的载客汽车临时号牌由1张调整为2张,要求前后各贴一张。其他类型车辆的临时号牌仍为1张,但应粘贴在车内前风挡玻璃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不影响驾驶人视线的位置,以保障驾车安全。
另外,正式车牌未使用固封装置不得上路,除受车辆条件限制外,每个号牌的4个安装孔均应当安装固封装置。不得使用可拆卸牌照架,只可使用固定式牌照架,不包括外置锁式、内藏锁式、电子自动遮挡和更换式等便于更换拆卸的活动牌照架,不允许使用可拆卸活动号牌架和可翻转号牌架;同时,机动车号牌架外框不得带有标志、字母、装饰图案,更不得遮挡号牌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