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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核准建邦黄河大桥收费标准

舜网-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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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12月23日讯(记者林江丽)记者今天从济南市物价部门获悉,目前已核准济南建邦黄河公路大桥车辆通行费标准,收费期限暂定5年,具体收费起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至2015年12月19日,期满后另行报批。

济南建邦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镇,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鲁价费发[2007]82号和鲁价费发[2006]43号规定执行。根据该文件,普通路桥对不超限车辆计重通行费收费标准为:基本费率为1.5元/吨车次。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至49吨的车辆按1.5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0.6元/吨车次计收;收费金额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费。对于超限运输车辆,则要按不同倍数加收通行费。对于客车来说,一般仍按照车型进行收费,即小于等于7座的客车每次收费10元;大于7座的客车每次收费15元。

为方便市民往来黄河两岸,济南建邦黄河大桥将从12月21日至26日对所有过桥车辆实行免费通行,自12月27日至31日对济南本地车辆免费通行。从2011年1月1日开始,济南建邦黄河大桥将按照计重收费方式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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