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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了一年 桃花源别墅老物管昨离场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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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桃花源别墅前,龙泉驿区房管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将四川易和物业项目经理叫在一旁叮嘱:如果和业主发生纠纷,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必要时拨打110报警。

去年12月29日,四川易和物业进驻桃花源别墅时,遭到部分业主的强烈反对而没能进场。进场受阻一年后,此事最终回归到法律框架内寻求解决,本月3日,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要求“老物管”———好日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退出桃花源别墅。由于仍有部分业主反对,原本定在昨日上午的交接,直到下午4点半才结束。业委会和反对新物管进场的业主达成口头协议:下月中旬召开业主大会,就小区的问题彻底来个“了断”。

交接

一波三折 新物管入场

上午10时 交接地点有分歧

昨日上午10点,大面街道好日子社区业委会办公室。龙泉驿区房管局、大面街办、好日子社区居委会、桃花源别墅业委会成员聚集在一起。业委会提议,为了保障交接顺利进行,交接地点定在社区办公室。但电话那边,好日子物业服务公司认为,交接地点应该在小区里。原本说好上午10点钟的交接,因为双方交接地址不统一而陷入僵局。这让好日子社区书记冯裕益有些着急。冯裕益听说,桃花源别墅里,又有部分业主打起横幅,他不想让去年的事情重演。

去年12月29日上午9时许,当新物管———四川易和物业3名工作人员来到桃花源小区时,遭到100多人的反对,有人还将业委会牌子砸烂。

上午11时 业委会成员解答疑问

昨日上午11时许,有部分小区业主来到社区办公室,质疑业委会没有代表广大业主的利益。这些居民称,关于请新物管一事,业委会未召开业主大会,广大业主不知情,要求重新召开业主大会,重选业委会。

业委会秘书长刘学军解释,业委会去年就召开了业主大会,通过书面表决和现场表决的方式,以210多票支持,34票反对的结果,通过重新聘用物管的决定。对此,业主中立即有人质疑,书面表决存在不规范。

又有业主问业委会成员,为何今年未召开业主大会?刘学军表示,不是不召开,而是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召开业主大会的业主达到20%,就可以召开,但最后没有达到人数要求。

下午4时 新物管终于进场

下午2时,业委会和好日子物业终于就交接地点达成一致,双方同意在小区的业委会办公室移交。在反对新物管进场的业主中,除了认为业委会操作不规范、不透明、有私心的外,有些业主担忧,马上要过节了,新物管到小区,对环境不熟悉,管理不好咋办?

社区书记冯裕益向居民们表示,明年1月中旬将召开业主大会,业主们在大会上,什么议题都可以设置。不管是重选业委会,还是另聘物管,都可以决议,只要达到“双过半”,就是真实有效的。下午4时30分,双方签了移交协议,随后,易和物业的工作人员进场,老物管好日子物管公司除留下几名工作人员收取相关费用外,也撤出了桃花源别墅。

调查

老小区“慢性疑难杂症”

老物管VS开发商

从去年12月29日开始,成都商报记者就深入桃花源别墅调查,这个成都较早的老小区,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很多现有物管纠纷小区的缩影,更换物管风波,只不过是小区多年积弊的一次阵痛。

据业委会顾问张华北介绍,桃花源别墅是1994年左右开盘入住的,目前共有别墅209套,公寓165套。由成都市乐斯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先期物业就由乐斯公司的物管办负责。到了1995年左右,由于政府要求“建管分离”,乐斯公司投资设立了“好日子物业管理公司”。在这过程中,开发商修建了公寓,将其中30余套卖给了自己的员工,其中就有好日子物业服务公司的员工。

好日子物业服务公司总经理助理沈强承认,好日子就是从乐斯物管办演变而来的,但现在已经脱钩,属于独立的法人机构。此外,很多住在公寓的员工都已经卖房了,只剩下几户。

这种“父子变兄弟”的关系,为后来双方的纠纷,似乎埋下了伏笔。现任业委会一委员认为,正因为有这种关系,导致好日子物管公司把屁股坐歪了,什么都为开发商说话,而不是替业主说话。而好日子物管公司则非常委屈,现在双方属于独立的法人单位,部分业主把对开发商的矛盾,都发泄到物管身上。

双方对此都有芥蒂,业委会举例说,小区内一棵大榕树,被物管悄悄搬到乐斯开发商新建的楼盘。而好日子物业则叫苦:很多东西的确是开发商的产权。

开发商与物管之间的“父子变兄弟”关系并不鲜见,龙泉驿区房管局相关人士表示,在2003年《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前,大多数楼盘最初由开发公司自己的物管部来管理物业,只有5%的物管公司是独立成立的。

业委会VS反对者

张华北表示,2007年,恰逢《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不久,业主们决定召开业主大会选举第二届业委会,当年11月,第二届业委会选举产生。之后,业委会要求和好日子签订服务合同,但遭到好日子物业拒绝。于是,业委会决定召开业主大会,对物管公司进行招投标。随后,因为更换物管公司,矛盾终于爆发。

主张炒掉老物管的业委会和支持老物管的业主,分歧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第二届业委会是否合法,其次是选聘新物管是否违规。

质疑业委会合法性的居民黄女士认为,2007年11月,大面街办和业委会,均未介入第二届业委会的换届选举,对业委会的产生过程并不知情,程序违反了相关规定。选聘新物管时,发放的业主大会表决票,规定“逾期未返还结果的按默认表决选项计票”,是对业主权利的侵犯。

对此,业委会副主任龚安丽表示,不管是换届选举业委会,还是更换物管,都达到“双过半”。选举业委会时,通知了街办和社区,但街办社区是来晚了,而且最后还在房管局备了案,业委会是合法的。而更换物管发放的表决票,未返回的,并不是按照“支持票”,而是算作“弃权票”,并没有违反业主的本意。

老物管VS业委会

好日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沈强表示,桃花源别墅是开发比较早的小区,那时的“公用配套”这些概念都不强,小区内的幼儿园、多功能活动厅,的确是开发商的产权,如何支配是开发商的权利。但业委会认为,这属于业主所有。那时候没有维修基金,公共区域的维修,都是物管自筹资金,物管投钱改造高压水塔、变压器改造,业委会看不到,倒是挖了一棵树子,业委会就看到了。

矛盾在2年前爆发,沈强说,小区位于城乡接合部,围墙很矮,物管费偏低,难以为继,要求增加物管费标准。业委会成员不但带头不给,反而怂恿其他业主不缴费,这样,小区的管理导致恶性循环,缺少资金,小区服务就难以提高。但在业委会看来,2年前的涨价是违法的。

矛盾越陷越深,“桃花源别墅我们协商了60次以上了。”好日子社区书记冯裕益表示,选第二届业委会的时候,通知没有送到社区,社区知晓后前往会场时,发现会议已经散了,所以最后由房管局来认定是否合法。既然房管局最后备案了,所以业委会就没有问题。第二次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是否选聘新物管时,社区和街道都到了,来了200多人,结果“双过半”。

去年12月29日,小区发生新物管入场受阻风波后,业委会和好日子物业再次坐上谈判席上。物管公司要求,先签合同,后投入40万元改造公共设施。但业委会要求先把40万元打在街办指定的账户上再签,双方再次不欢而散。今年4月,桃花源别墅业委会将好日子物业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撤场。经过4次审理,本月3日,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判决:好日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退出桃花源别墅。

成都商报记者 杜玉飞摄影 王勤

声音

房管局:“双过半”是最核心的

龙泉驿区房管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表示,认定一个业委会是否合法,最核心的是,是否是全体业主真实意愿的表达,即是否达到法定要求的“双过半”。如果业主觉得双过半有争议,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此外,业主大会是小区最高权力机构,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结构。业主大会一旦形成决议,就要少数服从多数。

这位人士表示,包括他自己在内,平常都对小区的事务不关心,甚至不热衷于参加业主大会的活动。希望通过桃花源别墅风波提醒业主,一定正确行使“业主”权利,这也是为自己的切身利益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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