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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供罪可减轻处罚(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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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规定,疑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减轻处罚。12月8日,西安一看守所对社会开放 本报资料照片记者 陈团结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昨日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审议水土保持法修订草案、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等。

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适时作的关于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草案已经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初次审议,提交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审稿,明确了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减轻处罚;增加了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的限制条件(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作出了对部分罪行严重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限制减刑、不得假释的规定;规定了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的刑罚;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渎职犯罪的刑事责任作出规定等。

已满75岁老人犯罪不全“免死”

草案增加了已满75岁的老人不适用死刑的限制条件,草案将相关条款修改为: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有关专家认为,这样既体现了对老年人的人道主义精神,同时也照顾到复杂的社会现实。

此前的草案规定,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在今年8月人大常委会对草案的初次审议中,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75岁免死”的条款,可能会对人们起到负面的导向作用,为今后的司法实践留下后患,因此建议立法必须考虑实际情况。初次审议后,草案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有的地方和单位建议将“75周岁”修改为“70周岁”,这样更能体现矜老恤幼的传统和保护人权的理念。

明确“扒窃”行为入罪

扒窃行为严重侵犯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社会危害性较为严重,且这类犯罪技术性强,多为惯犯,应当在刑法中作出明确规定。草案对刑法关于盗窃罪的规定作了修改,明确“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将被依法惩处。

现行的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醉驾”要“拘役+罚金”

不久前,“危险驾驶”入罪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草案对“危险驾驶犯罪”条款进行了再次修改,进一步加大了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的惩罚力度。根据最新的修改,醉酒驾驶机动车,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按照“危险驾驶”定罪,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同时,二审草案稿规定,如果有醉驾、飙车等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将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此前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年内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从刑法此次修改来看,对于醉酒驾车、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如果造成特别严重后果后,是否可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刑并未明确。

“坦白从宽”有望进刑法

坦白从宽以往都是酌定从轻情节,而不是法定从轻情节。既然是酌定,有的人交待得很清楚,但判刑时也有可能未体现,法律对坦白的人的奖励就没有兑现。草案规定,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减轻处罚。

此前的草案一审稿中明确,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自首情节,但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从轻处罚。

“黑老大”刑罚加重最少要判七年

草案加重了对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处罚,提高了刑期。草案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并处罚金。

此前的草案规定,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死缓减刑后刑期不得少于25年

与初审稿相比,草案适当延长了死缓罪犯减刑后的实际执行刑期。

草案对部分罪行严重的死缓犯罪分子“不得再减刑”修改为“限制减刑”,并规定:这部分罪犯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二十五年;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二十年。同时,相应恢复刑法原规定的对这部分人不得假释的规定。

此前的草案规定,对被判处死缓的罪犯以及因故意杀人等八种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情况可决定不得减刑,但在实际服刑十八年到二十年后可假释。

食品安全监管渎职最高可判10年

在“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中,因监管缺失的官员均被免职或辞职。此次草案修改了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条件,对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人员的渎职犯罪单独做出规定: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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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已修正七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对其进行全面修订。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又根据惩治犯罪的需要,先后通过了一个决定和七个刑法修正案,对刑法作出修改、补充。今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初审稿中取消了走私文物罪、票据诈骗罪等13项死刑罪名;限制了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犯罪分子的减刑;完善假释规定,加强了对被假释犯罪分子的监督管理;同时,适当延长了有期徒刑数罪并罚的刑期。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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