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深厚感情做人民调解工作
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吴涛 通讯员晓马)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获悉,2008年以来我市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矛盾纠纷近21万宗,2010年达7.4万多宗,人民调解在纠纷解决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彰显,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坚实的“第一道防线”。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穗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去做人民调解工作。
王穗明表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的正确指导下,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她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首先,要用群众工作观念统揽人民调解工作,贯穿于人民调解工作全过程。要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去做人民调解工作,对群众有没有感情,直接关系到人民调解的成效,只有真正尊重、理解、关心群众的诉求,人对人、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地去做群众工作,才能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要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按照便民利民原则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其次,要坚持依法调解,把人民调解建设成为新时期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基础性机制,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第三,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各级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水平。
会议由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应春主持。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谭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华楠、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市司法局局长陈志刚出席会议。宝安区新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龙岗区法院坪地法庭分别介绍了人民调解工作经验(详见AⅡ·3版)。一批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