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深圳未来发展空间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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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解释
2010年5月31日,中央批准了深圳扩大特区版图的申请。特区范围由之前的福田、罗湖、南山、盐田(简称关内四区)延伸至龙岗、宝安、坪山新区和光明新区,特区总面积将由之前的372.5平方公里扩容为1953平方公里,特区新范围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
24年前,一道铁丝网将深圳一分为二,至此地理上的关内外概念产生。之后的24年,关内外概念逐渐从地理延伸至心理。2010年7月1日,特区范围扩大到深圳全市,特区面积从372.5平方公里扩容到1953平方公里,这座流淌着改革血液的年轻城市正式迈入“大特区时代”,很多专家学者对此次特区扩容给予了厚望,表示深圳的下一个春天已经来临。
作为中央送给深圳建立经济特区30周年的巨大礼物,此次特区扩容无疑具有更强烈的指向意义。黄华华省长在深圳特区扩容仪式上的致辞表示,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为深圳未来的发展打开了广阔的空间,这对深圳破除加快发展的瓶颈制约,优化深圳产业布局,深化深港合作,以深莞惠一体化发展,提升现代化、城市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必将推动深圳新一轮的跨越式发展。
破解城市二元结构
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表示,原特区外面积是特区内的四倍,如果关内外能持平发展,深圳5年内完成1.5万亿元GDP的目标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事实上,用硬性经济指标考量特区扩容的意义只是其中最为微小的一个方面。而在长达24年之久的城市二元化格局中,深圳已欠了太多的历史旧账。在深圳市民中流传的一个戏谑的说法是“关内是欧洲,关外是非洲”将关内外的城市二元结构描述得入木三分。天壤之别很大程度上源于长期以来深圳实行“一市两法”。
特区扩容后,破解“一市两法”的困扰已先行一步。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在特区扩容前一天召开,专题审议特区扩容法规适用问题,会议决定,在此前通过的先行有效的120项特区法规中,有101项特区法规自明日起在扩大后的深圳经济特区适用。在120项特区法规中,有13项法规由于管理体制、法规内容等原因,需要修改和清理,暂缓实施,但今年年底前要完成所有特区法规的清理工作,确保目前已通过的120项现行有效的特区法规都能为扩大后的经济特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服务。
解决“四大难以为继”
早在2003年,时任深圳市市长李鸿忠就提出深圳的未来发展存在土地、资源、环境、人口等在内的四大难以为继,而特区扩容或许将消除这些影响深圳未来发展的四个难以为继。深圳市委党校副校长谭刚表示,以前深圳的产业布局和重大设施都偏重于特区内,对关外的考虑不够,影响了城市的整体发展,造成了特区外整体发展水平的滞后,而特区扩容将为深圳的发展腾挪出更大的空间,为解决“四大难以为继”提供了一种解决途径。
在2010年的深圳政府工作报告中,在政府投资的初步安排里面,对宝安、龙岗两个区的投入初步安排是450亿元,占整个政府投资的72%。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彪表示,“国务院批复了深圳经济特区范围的扩大,也要求特区范围扩大后要做好统筹规划工作,走集约化、内涵式发展道路,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产业布局、土地利用、城市规划等工作,要加强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推进深港合作和珠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大事件
一座城市的24年努力
1986年的4月1日,一道铁丝网将深圳分为特区内外。这一天,深圳特区管理线正式启用,全长126公里,沿途以巡逻公路及高2.8米的铁丝网分隔。90.2公里武警部队巡逻路,163个武警执勤岗楼。在126公里特区隔离线上设立了蛇口(码头)、南头、白芒、同乐、梅林、布吉、沙湾、盐田坳、溪冲、背仔角共10个检查站。
在此后的24年里,这道铁丝网划分开的有形界线,让深圳的城市地图上诞生了“关内”和“关外”两个截然不同的城市区域名词。
1992年深圳市经省政府批准和同意,曾向国务院转报了《深圳市扩大特区范围改变宝安县体制问题的请示》。国务院同意了深圳市撤县建区的请示,而对于扩大特区范围的请示,只是做了“目前不宜考虑”的批复。
1998年深圳市政协委员郁万钧、陈锡添递交提案,建议重新审议“二线关”存在的必要性,主张将“二线关”后移,只在通往东莞、惠州等交通要道设卡检查,不设围网。
2003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广东代表团提交议案,建议将宝安龙岗两个行政区域划入特区范围管辖,从根本上解决深圳法律适用上“一市两法”的问题。
2004年3月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时任深圳市市长的李鸿忠领衔重提特区扩大建议,60人连署。
2009年5月国务院在批复《深圳综合配套改革方案》时允许深圳将特区范围一事另行按程序报批。
2010年5月27日国务院作出批复,同意深圳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5月29日广东省委常委、深圳市委书记王荣参加深圳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讨论时透露深圳特区扩容获批;7月1日深圳举行特区扩容庆典,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彭森正式宣读国务院批复文件。
●媒体说
372.5、1103、1953:这3个数字的单位都是平方公里,最前那个数字代表的是过去深圳经济特区面积,中间那个数字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总面积,最后那个是现在深圳特区的总面积。可以看出现在的特区面积接近香港总面积的2倍,也是过去特区总面积的5倍多。
4—(6+2):4代表的是过去深圳经济特区范围的4个行政区,6+2代表的是目前深圳经济特区范围的6个行政区,还有2个新区管委会。
120:这是目前深圳经济特区利用特区立法权制定的特区法规数量,特区扩容后,意味着深圳原特区范围外的地区也将实行这120条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等101条法规已在2010年7月1日起开始在新特区范围内实施,《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于8月1日起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13条法规将推迟或暂缓实施。
●人物视角
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主任钟坚:
特区扩容关乎深圳如何转型
钟教授认为深圳特区扩容实际上是深圳如何转型问题,目前扩地对深圳来说已不重要,深圳只有内外均衡发展,才会有突破。深圳未来的建设目标是要朝着现代国际化现代化发展,与香港新加坡并驾齐驱,所以均衡发展才是特区扩容的真正意义。
目前深圳特区在政策上已经没有任何特殊优惠之处,也无税收优惠,所以特区扩容对深圳而言仅仅是个象征意义,但特区扩容有利于深圳提升整体实力、强化自我造血功能。
策划/统筹:吕冰冰
文字:李晓敏
图片:鲁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