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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警改:别忘算一算增加的成本

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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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树

最近在河南推开的一场公安警务改革,引起公众广泛关注——河南18个省辖市全部撤销公安分局,由市局直接指挥派出所。随着报道的深入,河南警务改革的全貌也正在逐渐呈现出来。

从现有的资料来看,河南通过警务改革也有一些拿得出手的成果。比如郑州使市区基层警力占总警力的比例由23%提高到66%,且派出所90%以上警力上一线执法执勤;新乡城区出警时间由原来的5分钟缩短到了3分钟左右等。

然而,如何评价河南警改,除了看其能否达成改革目标,还需要问问河南方面为这项改革付出了怎样的成本。只有经过成本与收益的综合评估,公众才能对河南警改得出一个更为客观的评价。

河南警改始终难以回避的尴尬问题是,改革后的派出所从副科级单位升为副处级单位,使公安机关的副处级岗位和科级职位大幅增加。在人数不变的情况下,副处级与副科级职位大幅增加,是否需要更多的财政拨款,是否会加重纳税人的负担?河南方面需要把这笔账好好算一算。

随着河南警务改革的推进,也会增加很多意想不到的边际成本。比如,派出所升格之后,其公车配备、往来接待、办公场地等办公费用的支出是否也要向处级单位看齐?另外,和当地公安事务有关的会务成本会否增加?当然,或许还有很多其他的边际成本仍然潜伏着,还不为公众甚至当地政府所知。公众其实非常想知道,要实现“警力下沉”等警务改革的目标,有没有成本更小、效果更佳的替代方案?

现在,有很多地方打着“提高行政效率”的旗号搞改革,背后却是要让公共财政垫背。在这些改革的背后,纳税人往往要被动地支付高昂的成本,要用更高的福利和待遇来“赎买”一些公职人员清闲和低效的“特权”。甚至有些时候,纳税人支付了成本,而行政效率却并未提高。如何避免这些情况出现,显然需要改革预案公开,要经过人大的审议,要在公共舆论空间中进行充分的讨论。遗憾的是,河南警务改革没有经过这些程序。

将公议环节付诸阙如,必然面临公众的质疑。所以,河南方面就更有必要将推行警务改革的成本账单,向公众说明。(摘自《新京报》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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