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综合执法车 咋安了警灯还用胶布遮牌照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车顶装着警灯,却没有警灯警报器使用证;车头的牌照为川APR943,车尾却成了川APP913。昨日上午,当这辆涂着综合执法字样的面包车在长寿南路执法时,被附近商家拦住。
对于这辆执法车,综合执法大队的大队长表示不清楚情况。火车南站街道办开始调查此事,称若违规将会严惩。
执法车牌照
前后不一致
昨日上午10时许,长寿南路2号附15号门前,一辆白色的海狮面包车引来了市民的围观。该车车身两侧印着“综合执法”的字样,车顶右前方则安装了一个红蓝相间的圆形警灯,但车里并没有摆放警灯警报器使用证。
更奇怪的是,这辆车车头挂的车牌是川APR943,车尾却变成了川APP913。仔细一看,原来有人用蓝色的胶带将车牌上的“R”和“4”遮挡住了一部分,使之变成了“P”和“1”。而车牌上还有一道道胶带粘贴过的痕迹。
这辆面包车停放的地方,正好在一家名为杰克汽车的洗车店门前。洗车店门口的监控录像显示,这辆车是昨日上午9时08分驶来的。老板牟先生说,当时从这辆面包车上下来6、7名身着制服的执法人员,说洗车店占道经营,要没收摆在外面的吸尘器。一名身着便服的执法人员和洗车店进行了沟通,随后几名执法人员和店方发生了拉扯。9时15分,一名执法队员开着面包车堵在洗车店门口。
“我们发现车子有问题,就不准他们开走。”牟先生称,他们发现这辆面包车疑点重重,先是后面的车牌被遮挡,前后车牌号不一样,“肯定是想躲电子眼嘛,把车牌改了”。另外,这辆车虽然安装有警灯,却没有警灯警报器使用证,他们便将车子挡了下来,并拨打了报警电话。“作为执法者,自己就违法了,怎能让我们信服”。而此时,坐车来的几名执法人员却离开了现场。
街道办表示
若属实将严惩
“川APR943这辆车确实是执法大队的车。”火车南站街道办的党政办主任李利林称。不过对于执法车没有警灯警报器使用证,且遮挡牌照一事,李利林称自己还不清楚。李利林表示,他们会认真调查此事,如果情况属实,将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我们会严格管理,如果违规肯定会严肃处理!”
武侯区城管局的一名工作人员称,目前都是由治安和城管联合执法,由街道办管理,车辆使用设备问题他们并不清楚。
成都商报记者 梁凡 摄影报道
报料人:杨先生 线索费:100元
执法大队大队长回应
我上班路过情况不清楚
昨日中午,在火车南站街道办事处二楼的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内,牟先生找到了执法大队的大队长吕贵团,希望对方就车辆一事给个解释。吕贵团就是那个身着便衣的执法人员。然而,无论是面对牟先生的询问还是成都商报记者的采访,吕贵团均未给出明确答案。
记者:当时执法人员去长寿南路是执行什么任务?
吕贵团:这个要让班长介绍,他们清楚。
记者:为什么执法车安有警灯,却没有警灯警报器使用证?综合执法的车辆可以安装警灯吗?
吕贵团:我不清楚这个事。
记者:为什么执法车后面的车牌有胶带遮挡的痕迹?是谁干的?
吕贵团:情况不清楚,我不晓得。
记者:当时你也在现场,为什么身着便服,没有佩戴工作证?
吕贵团:我是上班路过那,工作证放在办公室,我都是站在一边看。
接受采访时,吕贵团一直没有正面回答问题,还强行推开了一名四川电视台的女记者。下午1时许,吕贵团表示人南立交桥下有任务,便匆匆离开了。而在街道办楼下,成都商报记者看见一辆牌照为川AZC255的执法车,车内也放有一个红蓝相间的圆形警灯,同样没有摆放警灯警报器使用证。
新闻
链接
五种车辆可安装警灯 遮挡车牌罚150元扣6分
200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可以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公路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可设置统一的标志和示警灯。而“其他机动车不得喷涂、安装、使用上述车辆专用的或者与其相类似的标志图案、警报器或者标志灯具。”对于遮挡车牌,交警表示会罚款150元、扣6分。而是否具有警灯警报器使用证一事,还需要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