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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上海火灾事故凸显居民自救能力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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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火消防检讨

法治周末记者 李恩树

11月22日,“11·15”上海大火的“头七”,十多万人自发到事发地静安区胶州路献花祭奠。大火肆虐后的教师公寓只剩下黑色的骨架,在这栋黝黑的高楼面前,大火带来的悲痛正以几何级数累加。

然而痛定思痛,继央视配楼大火之后,上海火灾再次为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敲响了警钟。

火势蹊跷

上海大火之后,北京市西直门消防中队马上组织了会议研究讨论。

在看过媒体的报道之后,包括队长张永在内的大部分消防官兵最直接的感受只有两个:“火很蹊跷”、“很难施救”。

不同于以往从内部烧起的大火,在胶州路728弄这一塔式建筑中,大火由外部迅速点燃,由外部攻入大楼内部,“只要窗户开着,大火就能通过窗口的窗帘蔓延而入。”张永说。

同样对火情感到意外的还有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所长卢国建,他在第一时间观看报道时,感觉大火轻易通过了建筑中的“防火分区”,火苗得以满楼飞窜。

卢国建所言“防火分区”,为传统建筑中由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等构筑的相对密闭防火空间,理想条件下,发现大楼其他部位起火后,如果居民迅速关闭防火门窗,并进行有效地封堵,一般烟火很难进入封闭的防火空间。

但上海大火打破了卢国建及张永的常识思维,大火从外部攻入内部,轻易突破防火分区,被困居民难以有效避难。

“这是个新问题。”卢国建对《法治周末》记者说,《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1995年由公安部主编、建设部批准施行的,在2005年时曾做过修订,关于高层建筑的防火标准、规范以前多是考虑建筑物内部如何防火,“却很少意识到外部防火的问题”。

记者在北京采访的一些消防官兵根据自身的经验也认为,受困人员多采取封堵门窗的方式等待救援,而在一般的火灾操作中,这些等待救援的人员多数生还。

北京市消防局副局长武志强曾亲自督战过一起火灾救援,当时一栋6层高的居民楼一楼楼梯间起火,浓烟顺着楼梯间迅速上升。6楼的一户人家3口人选择沿楼梯向下逃生,结果在逃至接近一楼时,全部死亡。而其他居民全部选择封闭家中门窗等待救援,最终全部生还。

“火灾是千变万化的,也要根据不同情况作出正确判断。”武志强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外部起火的高层民居显然是一个特例,大部分被困居民显得慌乱无措。有媒体报道,曾有几名工程师选择留守家中,等待救援,结果全无生还。反倒是一些向下逃生的居民,和一些通过脚手架向下爬的居民得以获救。

上海大火过去一周多时间,一直关注新闻报道的卢国建,始终没有看到有被困居民利用防火栓自救,“这非常遗憾”。

“也暴露出对普通民众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都不够,民众消防意识不强。”卢国建说。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有条件性地规定了只设一个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但消防人士认为,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自然是越多越好,尤其是对高层民居。有上海火灾中侥幸逃生的幸存者就曾斥责大楼设计师:“为什么不设计两个对称的通道?”

又是聚氨酯泡沫

据调查,事发大楼当时正在实施今年静安区政府“实事工程”———节能综合整治项目。而为了达到国家建筑物节能减排的标准,“穿保温衣”即是在外墙刷保温材料被视为一种常用做法。

而这种外墙保温材料实际上就是聚氨酯泡沫,由于相当易燃,这种化学物质在国外被称为“固体汽油”。

可以想象,事发大楼正在穿一层“固体汽油”做成的“棉袄”。起火后,“棉袄”被迅速点燃,大楼短时间内即被火焰团团围住,这也是大火“相当蹊跷”的主因。

而其他一些易燃材料如尼龙网、竹片板均助燃了火势。张永曾见识过竹片板燃烧时的可燃程度,他举例说,南方农村人家生火煮饭往往用竹片,是因为竹片耐烧,两片竹片就同一大摞木柴相当。

致命的还不止如此。除火焰产生的黑烟容易使人窒息身亡外,聚氨酯泡沫燃烧还会产生大量毒性气体。卢国建所在的研究所曾做过实验,聚氨酯燃烧时产生大量有毒黄色烟雾,吸入少量便足以致命。这和沙发中常用的材料化学成分类似,而沙发一直是消防部门灭火的重点。

公安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有全亚洲最大的高层火灾试验塔,高40多米,建筑面积6000多平方米。就在一个月前,卢国建们刚刚进行了几组外墙保温材料的易燃实验,实验完成后,卢国建“感觉问题还是挺大的”。

实际上,2009年的央视配楼大火就是起因于外墙装修材料起火。在那次大火之后,公安部即和住建部出台了《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卢国建称,规定出台前反复征求了许多专家的意见,“目前看来,这部法规可能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但已经对建筑外墙的防火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规定要求,外墙装修使用电焊时,应由防火毯保护聚氨酯泡沫。另外也要求泡沫要达到燃烧性能等级B2级。

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已经派研究员到上海现场研究调查,“等带事发材料回来之后,通过检测,便可知上海此次有无违规。”卢国建说。

据公安部消防局一位人士透露,这些在建的、重新装修的项目需要报相关部门审批,其中包括消防部门,材料的防火性也需要鉴定检验。但是外墙装修材料的审批规定并不是太明确,有的地方查,有的地方不查,欠缺规范。

针对上海大火之后暴露出的新问题,公安部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管理组设在四川消防科学研究所。卢国建称,目前其研究所正在进行相关调研,国家也会逐步完善相关法规。

扑救高层建筑火灾面临多重困难

访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武志强

法治周末记者 李恩树

上海“11·15”大火之后,高层建筑消防问题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火灾也暴露了在建高层建筑中的安全标准、施工材料审核、防火规范、灭火施救措施等方面的漏洞,《法治周末》记者特此专访了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主管灭火救援的副局长武志强。

《法治周末》:上海大火事件酿成死亡58人、多人受伤的惨剧,作为消防部门领导,您如何看这次火灾?

武志强:上海大火之后,我们也在关注。虽然事发大楼不算太高,但救援难度确实很大。首先,大楼本身被众多可燃材料包围。在消防队伍到达时,大楼已经整体燃烧,再加上当天有风,这些都助长了火势,也成为扑救过程中最大的难点。第二个难点,在于大楼周边的道路并不是很宽敞。从现场图片来看,一些举高车和大功率的水车都是在小区外围周边地带,所以上海有些高性能的车辆装备派不上用场。

楼内大量人员被困也成为施救的另一个难点。消防队员到现场后,面临着灭火和救人两项任务,且必须要同时进行。这时大楼已经立体燃烧了,此时进入大楼非常危险。一部分消防队员救人,还要分出一部分人控火。如果不控火,会影响救人,这比纯粹救火要复杂得多。

此外,这次上海火灾有些不同于以往的特殊点。常见的高层建筑火灾多是从内向外烧,由一个房间起火引起的火灾居多,但这次的火灾是反方向的,由外向内燃烧,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蔓延成灾。

《法治周末》:有人质疑上海消防在此次火灾中的出警速度,在处理如此规模的火情时,出警需要多长时间?

武志强:按照执行条例的规定和我们的战斗准备,一个消防中队从接警到出动(消防车开出车库),时间要控制在1分钟之内。但到场的时间却要视交通情况而定,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规定多长时间必须到场。我们在队站建设的规划上有一个参考值,一般在4至7平方公里的区域内要设一个消防站,在理想的交通情况下,可以在5分钟之内到达辖区的边缘,这就是业内常说的“5分钟”。但目前在全国的任何一个城市,由于建站、交通等多种原因,到现场的时间很难被严格控制。

《法治周末》:上海大火也暴露出了在建工程或翻新修缮中的建筑防火问题,包在外墙的保温材料以及装修中的防护网等建筑材料都是易燃物,为何在这个方面成了监管的黑点?

武志强:按照北京的规定,里面住人的建筑原则上不允许施工,上海这种翻新装修很危险。对于装修材料,原来国家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自从央视配楼大火之后,国家出台了一些规定,要求尽量选择难燃或者不燃的材料,施工之前也需要报相关部门审批。但是对于外墙材料,现在依然没有太明确的规定,我们也有专门的鉴定机构,对建筑材料检验鉴定不合格不能使用。实际上,高层建筑的火灾大部分发生在在建期间,建好之后发生火灾的几率小得多,央视配楼大火即是如此。

《法治周末》:上海大火之后,高层建筑成为关注焦点。在消防领域何为高层建筑?北京市的高层建筑所占比例是多少?是否会成为消防工作的重点、难点?

武志强:按照我们的标准,24米以上的称为高层建筑,超过100米的视为超高层建筑。根据最近两年的调查统计,北京市的高层建筑目前在1.1万栋左右,其中高层民用建筑就有9000多栋,超高层建筑在60栋左右。这些高层建筑每年都在增加,这也是我们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

对于高层和超高层建筑的火灾扑救,是世界难题,尤其是高层建筑外部起火,扑救难度要更大。因为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只是对内的,外部没有消防设施,外部一旦起火,楼自身的防火能力是空白,只能靠外部灭火,消防车云梯够不到的地方一般就没有办法。对于解决办法,目前我们也在研究。

《法治周末》:如果遇到消防云梯够不到的高层建筑火灾,消防部门如何实施灭火施救?

武志强:北京市目前配备有压缩空气泡沫车11部,供水能力单车能供到300米的高度,国产大功率车15部,3部70米的举高车、6部55米的举高车,只有一辆90米的云梯车,目前正打算采购世界上最高的101米的云梯车。但再高的车也追不上楼房逐渐增长的高度以及建设速度,只靠车辆和装备解决不了根本问题。

我们平常都有灭火救援的预案,按照我们的战术原则,叫“固移结合”,以固为主,主要依靠高层建筑内部的消防设施来灭火,能和外部的消防车等消防力量相结合。如果是高层建筑火灾,接警时要作出判断,若危险性比较大,被困人员较多,第一次会调动四到五个中队,车辆要达到20部左右。所有的战术原则中最根本的,就是第一时间救人,把被困人员抢救出来。但高层建筑的火灾扑救根本上还要靠内部的消防设施来完成,也主要靠单位员工、居民的自救来完成。

《法治周末》:目前,北京市消防部门正在对各区县的建筑防火隐患进行调查,通过调查暴露出哪些问题?

武志强:救援速度再快、设备再好,面对大火也是迟的。自救是最重要的,通过报道看出,上海大火有些人没有自救意识,个别高层的住户知道下面着火了,打开窗户看一眼,又去干别的了。有些人一发现问题就手足无措,只是在那里等着。实际上,对高层建筑火灾的救援还是要靠单位、居民自救的能力。

所以,我们现在正在搞“社会防火墙”工程,提高单位、居民自防自救的能力。上海大火发生之后,我们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市的公共场所进行攻坚行动,突击性的检查,主要采取暗访,事前不通知,到现场去检查。通过这一星期的检查,确实发现了不少火灾隐患。我们发现,居民的防火意识、单位对员工的培训以及消防知识的普及还是不够的。比如按照要求公共场所的疏散通道应该是畅通无阻的,但从检查来看,许多通道都被堵塞,有些临时性地堆了杂物,如果这时起火,就很难逃生。

还有一些隐患诸如,上世纪90年代后期建的高层,内部设计如喷淋系统、隔烟系统、消火栓系统等都比较完善。但之前盖的一些楼,设施就不完善。这些老楼的隐患是很大的。

比如现在有的小区消防通道太窄,消防车进不去,90米的云梯车要求作业范围非常大。小区消防通道问题、停车问题、老小区的高压线问题等等,都制约了装备效能的发挥。还有,一些小区对消防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很不正规,包括一些老的小区经常丢失水带、水枪,灭火器过期、丢失的问题也很严重,这些都反映出主管单位对这些的重视程度不够,主管单位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还是没有很好落实,尤其是在一些老旧小区。

《法治周末》:针对高层建筑的消防隐患,需要从制度上做哪些工作?

武志强:现行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都作了规定,比如高层建筑中应该具备正压送风机房、送风管道、消防疏散楼梯间组成的“逃生通道”,超高层建筑应该设有避难层等等。但从如今的灭火实践来看,有些地方还需要再修改。

比如许多开发商投机取巧,为了不设避难层节省成本,只建90多米高的楼房,打擦边球。现在大部分的高层建筑地下都是空的,多建成了地下停车场、地下通道、回廊,上世纪90年代制定的地面承重标准已不能适应如今消防重型装备的使用,如90米高的云梯车,自重达四五十吨,不敢停在高层建筑旁边,担心漏到地下。

现在派出所都有一个主管消防的副所长,有的派出所有专职消防民警,但大部分都是民警兼职。现在北京的问题是,民警有检查的权力,但没有处罚的权力。民警发现隐患了,需要处罚,要通知消防支队的监督员来实施处罚。派出所的民警每天都在检查,但是一个民警管辖范围太大,不可能面面俱到。

目前公安部正在考虑,酝酿修改相关法规。我们现在正在修改的北京消防条例,也对高层建筑作出了一些规定。目前来看,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比如高层建筑的日常管理、消防设施的日常测试、每一个高层建筑里面主管人员的消防能力、每个消防岗位上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这些都需要进一步规范。

北京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短板尽现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李秀卿 郑小琼 法治周末记者 李恩树

上海“11·15”火灾使高层建筑居住人群紧张起来。

尽管此后北京各物业公司重新审视之前防火工作中的不足,但《法治周末》记者随机走访北京几个高层住宅和写字楼发现,高层建筑消防仍存在诸多隐患。

灭火器材空置

11月19日上午,北京市东北三环西坝河地区UHN国际村,居民沈安带外孙在楼道里玩耍。孩子无意中打开灭火器箱,沈安却发现里面并没有灭火器。上海“11·15”火灾,让沈安格外留意楼层中的消防设备。他迅速将这一情况告诉了物业。物业工作人员表示,会及时处理这一问题,而且会按规定对灭火器进行年检。

“可能灭火器被拿走维修去了。但是打个时间差就容易出事。”沈安抱怨。

沈安居住在国际村10号楼。该楼盘2005年年底建成,第三期于2007年12月底开放入住,小区建筑主体以28层的短高板式为主。

记者观察到,国际村居民楼内的灭火器与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基本配备齐全。以6号楼3单元为例,每层楼配备两个消火栓箱和两个灭火器箱,以及声光报警器。多数消防设备箱上贴有封条。

但每箱灭火器的数量并不一致,一两支不等。例如,30层的灭火器箱里只有一支手提贮压式干粉灭火器。这支灭火器于2006年10月出厂,最近的维修日期标签是2008年12月。29层,灭火器所示最近检验日期为2007年10月。15层,两瓶灭火器除了写明2006年9月出厂之外,没有其他维修标签。在6号楼2单元B1层,其中一个消防栓箱内空无一物,下面摆放的干粉灭火器出厂日期是2006年10月,没有维修标签。不远处,靠近1单元的消防水龙带断成半截。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双井北环家园18号楼。该楼并非每一楼层都配备足额消防设备,甚至4楼的消防栓箱子是空的。

在望京西园二区,一些灭火器也是部分到期。

消防演习

11月9日是全国消防纪念日,UHN国际村瑞思特物业在这天举办消防演习训练。保洁工人甘祥贞与同期入职的12位同事都参加了演习。“我以前没经历过火灾,但也必须谨慎。”他说。

这次消防演习让国际村的居民们感到安心,但是沈安回忆起消防演习那天的收获,只记得“把水全喷院里了”,也未曾收到物业通知到户的防火知识宣传。

北京三里屯的SOHO物业也处于筹备防火演习的紧张状态。

在11月24日的消防演习中,安保人员孙绍华扮演了主要角色———“拎水龙带,也可能是负责拿灭火器。”他比划着,“就是拿水管子,老长,‘啪’地甩过去。”

领导讲解了两个小时之后,孙绍华在心里默念消防理论与消防设备的实际操作。这些内容他都需要熟练掌握,以迎接总公司的检查。

据物业工作人员介绍,消防演习是部门内部的小规模行动。为了使消防知识普及到每个业主,物业要求商铺和写字楼每户必须出一个人参加演习。

在三里屯SOHO一家广告公司供职的柴小白,曾经在香港目睹过防火演习,当时举办方邀请小学生参加并现场传授防火知识。小白觉得,如果消防演习真能起到传播知识的作用,就应该支持。“只要别太假,我就参加。”他说。

在C座19层某公司装修现场,装修工人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地上摆放的4罐干粉灭火器是按照规定自带的。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装修时的防火是高层写字楼杜绝火灾的一个重要环节。

据了解,物业公司为所有商铺和写字楼配备了灭火器,并要求学习使用。但商铺和写字楼的员工对此兴趣不大。

柴小白对灭火器不陌生,但是水龙带,那个“一圈一圈”的东西不会用。着火的时候只要找准安全通道,“一路往下狂奔就OK了”。

《法治周末》记者随机走访的居民中,所掌握的防火知识不过是“防火应做到注意用电安全”。除了接受培训的物业工作人员知道把灭火器“咣当两下,哨子拔了,对着火一米多远喷”,有相当一部分居民不能系统地讲述自救技巧。

物业缺位

位于望京广顺北大街的星源国际写字楼D座,电梯很少空梯运行。这成了韩国北首东制衣公司总经理千镐章推迟下班时间的原因之一。千镐章离开办公室的时间是每天晚上八九点。

“电梯平时都这样满,何况下班。”千镐章说,一旦发生火灾电梯停用,那么多人同时挤在只有一米宽的楼梯通道是否可行?

在千镐章公司的展厅里,四面墙都挂满了各种款式的羽绒服和皮草大衣,他禁止手下员工抽烟或点明火。为了防止万一,他可以熟练地使用灭火器。

在北京居住了14年,千镐章认为,现在当务之急是完善并且严格执行消防制度,虽然厂房建安全出口要花钱,但不能为了省钱投机取巧。

千镐章与这座写字楼的其他业主一样,没有收到过物业公司的防火提醒。就在上海“11·15”火灾发生的第4天,也就是11月19日,星源国际的物业公司———北京中旗物业召开会议,决定从当天开始清理疏散通道,并且计划将每层楼的防火门重新修缮。

“就因为上海的大火,这些重新抓。”中旗物业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在星源国际写字楼D座,每层楼都有贴着黄色中、韩、英三种语言标识的消防栓,但是对相当一部分白领而言,这仍是陌生的事物。

22层一家药企女职员表示,自己很少注意过楼层的消防设施,也不会熟练使用,遑论火场紧急逃生;15层某教育机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很少关注诸如防火之类的信息。

D座15层进门右转是一家青少年教育培训机构,教授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各科课程。物业公司认为,学校应该做一个防火预案。该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平时并未接到物业公司的防火提示,也没有听说过防火演习。

物业公司服务的欠缺同样体现在望京西园二区,这个建筑年代为1999年的小区。

11月18日,东湖街道办事处在该小区214号楼张贴手写通知称,将对楼内进行防火大检查。11月19日之后,尚未清理的物品将由办事处业委会组织人员统一处理。落款是“214楼业委会”。

类似的防火检查通知也公布在213号楼大厅,要求业主在11月24日之前清理公共区杂物。

213号楼一位居民告诉《法治周末》记者,此前,很少收到物业的防火提醒,也说不准确自己究竟属于哪个物业公司管理。

责任编辑:迟开翔 S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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