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副所长被指开足疗店迎宾收礼
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该派出所副所长接受采访时,说“自己未参与这个足疗店的明股暗股,而送礼金的也都是出于个人人情考虑”。
晨报讯 泗县一家足疗店开业,该县大庄镇派出所一高姓副所长站在门口迎宾,有派出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送了礼金。有群众举报称,该店老板即是该副所长。当地公安局纪委将就此展开调查。
派出所副所长为开业迎宾
11月18日17:00左右,记者来到位于泗县桃花源小区北门的“大汉足疗”店门口。该店于当日开业。
附近群众告诉记者,泗县大庄镇派出所副所长高某开业时站在门口迎宾,“不少人前来祝贺,包括大庄镇派出所民警、泗县其他派出所民警以及村里的干部,他们还送了礼金。”
有知情者提供了该店开业的视频和照片资料。
副所长被员工称为“老板”
记者随即进入“大汉足疗”店,在大厅里,两名男子低头看着一张疑似礼金清单的纸张,并不时说着什么。
“你们店老板是谁啊?”记者询问收银台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指着其中一名男子说,“他就是。”“老板怎么称呼?”记者再次询问,员工毫不迟疑地说出了他的名字“高某”。听到员工称自己为老板,高某并未出言反对。
11月19日,记者来到泗县大庄镇派出所,在院内的民警监督栏里,记者看到了该派出所副所长的头像和名字,和记者在“大汉足疗”店内看到的、被员工称为“高某”的男子是同一人。
送礼金只是出于私人关系
知情人报料说,在足疗店开业当天,许多人去送礼金。随后知情人给该派出所一位工作人员打电话,这名工作人员说:“我没有去,所里其他人去了,我让人捎带了100元。”
11月19日,记者在大庄镇见到了大庄镇佃庄村的一名干部,他告诉记者18日当天他参加了开业典礼,也送了100元礼金。“送礼金是因为私人关系。”但是这名村干部说,之所以去是因为“村支书通知的”。
11月19日上午,记者见到了佃庄村的村支部书记许春双,他告诉记者,当天他也去了,出礼100元。“之所以去,是因为我经常到派出所办事。送礼是因为私人关系不错。”
公安局纪委人员介入调查
19日下午,记者来到泗县大庄镇派出所,没有见到高某本人,但见到了该所所长刘正清。在记者表示“有人反映副所长高某开办足疗店一事”时,刘正清称他是刚调来的,并不清楚此事。
刘正清表示当天他并没有去参加足疗店的开业典礼。对于有民警参加一事,刘正清说,这是私人之间的人情往来。
11月18日是正常工作日,高某为什么会出现在泗县县城的一家足疗店内?刘正清解释,高某18日当天轮休。
“大汉足疗”店是否为高某所办?记者来到了泗县公安局政委办公室,该局政委表示,如果民警参与投资入股或者经营娱乐场所活动,查实后将严惩。
随后该局政委查看举报人提供的视频和图片后,表示将让公安局纪委介入调查。
工商未查到该店注册资料
11月19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泗县泗城工商所,一位负责企业注册登记的工作人员在查询了相关的登记证件的备案之后,告诉记者,记者反映的位于桃花源小区北门的“大汉足疗”店并未在此登记注册,因此,也无法看到“大汉足疗”店法人为何人。
“绝对保证我没在该店参股”
11月19日晚,高某主动联系记者,要求解释说明情况。
高某否认“大汉足疗”店为其所开,表示该店为其一个亲戚所开。11月18日,自己之所以在店内,是因为正好休息,去帮帮忙。
当记者表示为何员工会说“高某为老板”时,高某称,开店亲戚常年在外地,对本地不熟悉,认为自己是本地人,称呼自己为老板或许会好点。随后高某补充说:“说我是老板,是亲戚故意说的,其实我对他的生意不会有任何帮助。”
高某最后强调说:“可以绝对保证我没在该店参股。”
高某说,当天大庄镇派出所里确实有民警去了该店开业庆典,缘由是“那天我在该店帮忙,同事路过看到我了,过来打个招呼”。
对于收受礼金一事,高某表示来的人只是代表个人来的,而且人和礼金都不多。
该店为什么在工商所没有登记注册?高某说,他问过亲戚,该店确实登记注册了。高某称,“可能工商所搞错了。”
朱明刚 本报记者 姚庆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