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太和一中心学校校长受贿23万被判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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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安徽11月8日电(通讯员刘维翔 范仕荣)安徽省太和县某乡镇一中心学校校长张华杰利用建筑教学楼、学区校舍危改、修建学生餐厅宿舍、购置多媒体教学设施和体育器材等名目收受贿赂,涉嫌受贿23.6万元。日前,安徽省太和县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张华杰有期徒刑六年,判决宣告后,张华杰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现年60岁的被告人张华杰于2004年10月被太和县教育局任命为该镇中心学校校长,负责辖区范围内的中小学教育教学及教师管理等工作。自2005年至2010年2月间,张在担任中心学校校长期间,利用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教育经费保障,在辖区规划布局学区、建筑中小学、幼儿园教学楼、修建学生宿舍、餐厅、活动场所、操场、购置体育器材、多媒体教学设施以及中小学“危改”工程等项目上,大肆收受他人贿赂款,合计23.6万元。
案发后,该县检察院及时对张华杰涉嫌受贿罪的行为进行了查处,张华杰坦白了其个人受贿的犯罪事实,还主动交代了司法机关不掌握的其他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而且其家人也配合司法机关代张华杰全部退赃。另外,张在侦查阶段还检举揭发了他人犯罪事实并经查证属实(已提起公诉),具有立功表现。据此,该县法院审判委员会经讨论,决定对被告人张华杰受贿行为减轻处罚,遂依法从宽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