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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3年7次塌陷的“故事”为何反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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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家口市建国路再次发生塌陷事故,坍塌的路面形成了一个长10米宽3米左右、深浅不一的凹坑,不仅截断了整个便道,而且危及主路安全。同时,与塌陷处一墙之隔的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也出现一个深坑,威胁学生安全。据了解,这是建国路在近3年的时间里发生的第7次道路塌陷事故,市民纷纷对道路及刚刚完工的集中供热管道工程质量产生质疑。(《燕赵都市报》11月6日)

如果从创纪录的角度看问题,不到3年的时间里,在同一个地方反复上演路面塌陷,而“领衔主演”都是那些老面孔,“故事情节”也都一样惊人的相似:互相推诿,没有人主动承担应负的责任;问题的发现都不是当事人或相关的职能部门,而总是周边的群众;问题的发生,显然又都是质量惹的祸,如此等等,应该是当仁不让,可以记入历史了。可惜,这样的纪录,却是根本就不应该诞生的。

为什么如此可悲的纪录会被创造出来,并且不断刷新呢?各当事方的本位主义太严重,施工过程中对质量的要求与监管太缺乏水准或者说太随意,而在它的背后,到底又隐藏着怎样的问题?又是需要被追问、追查与追究的。在一个地方反复上演同样的“故事”,最根本的原因显然是当事方及相关部门的严重失职,同时出了问题之后,没有受到应有的追究;或者即便追究了,也是象征性的做做样子而已,没有实际的追究意义,缺乏对后来者的警示作用,于是“榜样的力量”便充分体现出来了。

谁做事谁负责,出了问题追究谁的责任,本来是非常清楚的。从制度上,也是没有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今对责任的追究,制度往往被当成了一种摆设。如果某个部门,某个官员因为负责某件事出了重大问题而被追究责任,常常不是按照制度进行的追究,而是因为那件事的影响太大,社会反响太强烈,造成的负面影响太恶劣,被他的上级发现了,他的上司震怒了,发话了。是因为碰到了上司发火的“枪口”,是因为“运气不好”,而不是相关制度正常执行的结果。这样一来,在张家口市建国路上演3年7次塌陷的“故事”也好,在别的地方发生更惊人的纪录也好,都不足为奇了。

稿源:红网 作者:陈家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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