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楼顶变“私家花园”通道被堵“闲人免进”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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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记者 彭森 实习生 张缘溪 黄晓蕾 文/图
位于罗湖区北斗路汇鑫花园一期的楼顶成了少数业主的私家天台,除了休闲种菜外,还盖起了雨棚、凉亭等,楼顶还上了锁,这让很多业主非常不满。近日,记者接到业主投诉前往采访,业主张先生(化名)称,楼顶天台原本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但入伙后就有顶楼业主将其圈住占为己有后,其他业主都遭遇了“闲人免进”的尴尬。原本就可定性的违法搭建随着时间推移变成了“历史问题”,到底该如何破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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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楼住户:“付钱买天台,自然能享用”
“以前我这栋的天台都可以上去晒衣服和被子,自从去年天台变成9楼私家地方,楼顶上了锁,我们下面的根本就上不去。”住在汇鑫花园一期汇贤阁的张先生(化名)认为天台属于该栋业主共同拥有的,天台变成私家地盘并不合法。他告诉记者,在小区里,不止他一家对此头疼,他们担心楼顶被锁,阻碍消防通道,出了火灾逃生都是问题。所以业主们经常在一起讨论此事,也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但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日前,记者到汇鑫花园走访时,在一位保安的带领下来到汇贤阁的天台。保安用钥匙打开天台的消防门后,记者看到天台大部分都被约人高的黑色围栏分成大小不等的好几块地方,有的堆杂物有的种花,其间只留出了窄窄的过道。而从这里向其他几栋楼的天台望去,可以看见上面都是棚屋、花架以及私人建筑的小房子,另外私人的卫星接收器也赫赫在目。
“售房人当初给我们看的价格单上面就有注明‘另私家天台’,小的五六万,大的要10多万!”该楼9层的肖姓业主刚在天台整理完自己的花棚,他告诉记者,现在天台有4户业主有钥匙,并分区域使用上面的面积。据了解,肖先生是2009年花了近120万买的房子,他也不清楚买的是二手还是三手,反正一手房60多平方米售价为60多万元。他说,汇鑫花园一期是1999年底入伙的,当时罗湖区普遍新房价才五六千元一平方米,这个小区并非豪宅,但单价已接近一万元,估计开发商把天台也卖了钱。他还从家中拿出了当初售房人给他的报价单,上面明确写着该户房屋范围,包括69.4平方米的房子和40平方米的“私家天台”。
肖先生告诉记者,将楼顶分成不同区域的围栏是开发商建楼时就分好的,而自己的花棚也是搬来前的业主留下的。前些日子,拥有“私家天台”的业主分别收到了街道执法队《责令改正通知书》,但他们也感到委屈,“我们当初为这个私家天台都多出了那么多钱,再加上楼顶的防漏工程都是我们自己出钱弄的,加起来要10多万,花钱买天台,自然能享用啊。如果要我们拆,这些花费谁来埋单啊?”肖先生愤愤不平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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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
曾试图解决但收效甚微
记者随后又来到汇鑫花园管理处。管理处副主任赖先生告诉记者,汇鑫花园一期1999年底入伙的,当时政府鼓励在楼顶花园搞绿化建设。他给记者拿出了一份当年11月出台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屋顶美化绿化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倡导顶层业主在楼顶“采用种植、造园、铺设、喷涂等措施来达到洁净、优美、协调的环境效果”。当时开发商在开盘卖房时,也以此为营销手段。小区入伙后,大部分楼顶业主都建造了花池,搭起了葡萄架,种植了花草。
“开发商没有权利卖楼顶,但那些转手卖房子的人为了卖出高价歪曲了意思,把楼顶的绿化花池谎称为私家花园。后来几经转手,再加上楼顶也存在漏水现象,于是有业主借着翻新的机会在天台建阳光房、雨棚、凉亭等设施,这种现象在2005年就开始了。”当记者问道为什么天台的消防门要上锁时,赖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也会定时开放,一般是早上8时打开,晚上6时交班时锁上,周末也要锁上。“我们掌握钥匙是因为楼顶有煤气管道,我们要定时保养,而且也出于防盗和安全问题的考虑,前阵子文华楼就有一人跳楼了。”至于为什么楼顶要用铁栏隔开、护栏为什么要加高的问题,他表示也不清楚。另外,有关部门也来调查过,认为要一步一步来,但目前收效并不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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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违办:
督促其自行改正,恢复楼顶原状
记者了解到,小区住户多次向包括市查违办的相关部门提出了申诉,7月26日,罗湖区查违办就此事走访调查并作出了回复。在《关于北斗路16号汇鑫花园1期存在大量顶楼加建的复函》中确认,该小区的楼顶搭建为违法行为。
区查违办在复函中认为,导致这一历史问题的原因在于,开发商在开盘卖房时,以符合政府楼顶绿化政策为幌子作为营销手段。因此大部分楼顶业主都建造了花池,搭起了葡萄架,种植了花草。而后,有部分业主在转让房产时,为使房子卖出高价,把楼顶的绿化花池谎称为私家花园,误导了一部分新业主,致使一部分新业主在楼顶私自搭建阳光房、雨棚、凉亭等设施。小区管理处前来阻止时,部分违法业主甚至请来黑恶势力殴打小区管理处工作人员。由于这部分业主在买房时不明就里,为楼顶支付了额外的费用,所以对街道执法队前往查处时也非常抵触,情绪激动。
从接到群众投诉该楼盘楼顶存在违法搭建行为时起,街道执法队就逐户走访实施违法搭建行为的业主,依法向违法业主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影响。另外,根据调查的情况,查违办联系了罗湖区住宅局,建议其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进行规范。同时,要求小区物业管理处加强监管,防止新的违法搭建行为的产生。
《复函》中称,对于上述历史问题,若直接采用简单的查处方式,势必激化矛盾,增加不稳定因素。街道执法队通过跟小区管理处沟通,管理处已承诺会与这部分实施违法搭建行为的业主沟通,督促其自行改正,恢复楼顶原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