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妈妈没有婚外恋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邱蓉(化名)今年40岁,与丈夫离婚4年,就过了4年“离婚不离家”的生活。若不是最近被女儿撞见与男友的幽会,让她有“跳进黄河都洗不清”的冤屈,估计她依然会觉得“离婚不离家”这招挺好。
关键词:离婚不离家
“离婚不离家”作为一种较为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原因多种多样,有的是因为离婚后一方无房居住,有的是不想给孩子带来心理压力,有的则是为了面子不想让外界知道。不管何种起因,夫妻俩离婚后仍住在同一个屋檐下,经济和感情想保持各自的独立,这容易吗?
为女儿 10年婚姻名存实亡
邱蓉与刘强(化名)经人介绍,于1992年结婚,但婚后感情一直不怎么好,总是为些琐事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其实我们都已经吵得不堪其烦了,早就想离婚,偏偏1994年生了女儿。人家都劝我们说,孩子是夫妻感情的纽带,让我们看在孩子的份上再磨合一下,或许感情就会好起来的。也是心疼刚出生的孩子,我们没有离婚,勉强继续在一起生活。”
可孩子并没能成为夫妻俩感情好转的润滑剂,由于性格不合,吵架、打架简直成了“家常便饭”。好在两人都很心疼女儿,女儿从小就很乖,常常能给这个战火弥漫的家庭带来快乐,所以,即便天大的事,他们也绝不当着女儿的面发生争执。为了女儿,他们竭力伪造出一个貌似幸福的家庭。
但这种伪装和压抑带给两个成年人的绝对是痛苦。为此,两人商议后决定,等女儿小学毕业、初中上寄宿制学校后,就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在此之前,两人均不得各自另寻新欢,破坏家庭在女儿心中的形象,家庭开销则由一律实行AA制。邱蓉说,他们的家庭AA制约早在女儿2岁时就开始执行了,直到女儿12岁小学毕业,也就是到2006年,名存实亡的婚姻生活煎熬了他们足足10年。
无奈
“离婚不离家”百味杂陈
2006年9月,当邱蓉和刘强把女儿送至寄宿制初中就读的第二天,两人便迫不及待地去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
关于离婚财产的分割,由于邱蓉和刘强都属于工薪阶层,住的房子是刘强名下的拆迁安置房,出于抚养女儿以及经济上的考虑,离婚后,邱蓉并未另寻住处,而是继续跟前夫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平日里女儿住校,刘强就回自己的父母家居住,邱蓉独自一人居住此房,偶尔也回自己的母亲家居住。每逢周末及节假日女儿回家,两人则继续扮作恩爱夫妻、慈父慈母,三口之家和和美美在一起。
“我们事先说好了,女儿每周末回来的时候,我们必须在一起,陪她过周末和节假日。我们担心离婚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不想让她过早知道大人的事,等她长大了,自然会明白的。”
由于两人保密工作做得好,更兼“演戏”默契,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女儿对父母离婚的事实竟毫无觉察。
对于这种“离婚不离家”的生活,邱蓉也感触颇多。邱蓉说,从最初自己跟前夫水火不相容、到双方商议离婚、再到自己离婚后不离家,这种三段式的过渡似乎真的减轻了自己痛苦与受伤的程度,使自己不至于立刻变得孤独起来,甚至偶尔自己还会产生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因为离婚后两人相处,反而都比以前要客气多了。
这种幻觉甚至一度让邱蓉觉得,其实这样也不错。
直到某一天,刘强把自己新交了女朋友的消息告诉了邱蓉,那种轻描淡写的态度突然让邱蓉倍感失落,心情也再不复之前的平静了。“你说我是不是心理有问题?得知这个消息后,我居然心头开始不舒服起来,说不清楚是一种什么滋味。说是吃醋吧?好像又算不上,反正心里很不安逸……”
不知出于何种心态,邱蓉很快也托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个男友。“现在我们算是在交往吧。我也把这件事告诉了刘强。他知道后对我关心备至,还叮嘱我小心,别被人骗了,语言和行为反而比原来还温柔了很多……现在,他回家住的次数也比原来多一些,我真搞不清楚我们现在究竟是在做什么……”
离异多年后,一种暧昧的情愫籍着两人各自展开的新恋情,反而暗暗滋生了。这让邱蓉纠结不已。
冤屈 母亲形象毁于一旦
与前夫和新男友的关系可谓“剪不断、理还乱”,令邱蓉更想不到的是,一次几率超小的误撞使得她在女儿心目中的形象也彻底毁于一旦!
去年9月,女儿顺利升入了成都某寄宿制高中,邱蓉和刘强延续三年已久的“离婚不离家”生活模式相安无事地进入到了下一个年头。哪晓得今年9月8日这天,女儿和邱蓉却同时遭遇了晴天霹雳。
9月8日这天是星期三,女儿本应在学校上课,邱蓉恰好这天休假,于是约了男友到家。不料两人正亲昵之时,房门却突然打开了,抽空回家拿东西的女儿顿时被眼前的画面惊呆了:平日里一幅慈母形象的邱蓉正被一个陌生男人亲热地搂在怀里!三人的目光诧异对视,一时间空气像是凝固了,邱蓉噔地从沙发上跳起来,急于给女儿解释这是某某叔叔。但那时的女儿根本没办法听进任何的解释。她怒视着邱蓉和那个陌生人,恨恨地从牙缝里挤出了两个字:贱人!
见女儿摔门而去,邱蓉生怕她出什么事,赶紧给刘强打去电话,在得知女儿安全返校后,她才稍舒了一口气。由于事发突然,邱蓉既羞愧,又难过。刘强专门在家陪了她两夜,两人最后决定,把已离婚4年的实情告诉女儿。
9月10日是星期五,邱蓉和刘强专程下午一起去学校接女儿。一路上,大家一句话都没说,邱蓉更是忐忑不安,像是在等待女儿“坦白从宽”的处理。
回家后,痛苦的坦白和审判过程开始了:刘强把两人已离婚4年的事实从头到尾、原原本本告诉了女儿。虽然仍不愿撕开伪装的面具去破坏女儿对家庭的美好想象,但这显然已经不可能了,告知实情至少可以挽回一点做母亲的颜面和尊严,让女儿明白,自己的母亲并不是一个不守妇道的女人。
那次交待后,女儿伤伤心心地哭了很久,但也没有歇斯底里地发作。只是打那儿以后,她再也不和邱蓉讲话,母女之间没有了任何交流。周末女儿回家,任凭邱蓉如何地关心询问对方,百般讨好,女儿对她始终是一声不吭,看都不看她一眼。这种来自女儿的“冷暴力”令邱蓉如坠冰谷,痛苦万分。在邱蓉看来,原来水火不容的前夫尚且能在这样的关头对自己体贴关心,给予支持,反倒是被她看作挚爱珍宝、以前跟她十分亲近、无话不说的女儿,现在对她无比冷酷。
思忖许久后,邱蓉终于下定决心,来本报进行心理咨询,寻求解决之道。来之前,她让刘强给女儿做思想工作,希望女儿能跟她一同前来,但女儿始终不肯。
邱蓉说,这段时间自己完全是度日如年。与前夫离婚4年,再找一个合适自己的男人本无可厚非,怪只怪自己,把原本明朗的事情弄得不清不楚,现在反倒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女儿刚上高中,对世事似懂非懂,又正值青春反叛阶段,万一自己和女儿的关系就此恶化下去,自己将如何面对?再则,如果自己糟糕的感情生活继而影响到女儿的成长和学习,甚至给她未来的人生造成阴影,那自己更是无脸当个好妈妈了。
心理问诊 专家 韵梅
“离婚不离家”成年人的心理真相
心理测试:一套带有卧室、书房和客厅的房子,心理专家让邱蓉按自己的意愿,将自己、刘强及女儿安排到任意的房间睡觉。邱蓉想了想后,把自己和女儿安排在了卧室,刘强安排在了客厅。如果刘强走了,邱蓉又会怎么安排呢?这次她把自己安排在了卧室,女儿安排在次卧。
专家问:“为什么刘强在的时候,你会想到和女儿睡在一起?”
“我觉得我单独在卧室的话,刘强会骚扰我,我们毕竟离婚了,这样做不合适……所以我把女儿也安排在卧室,这样就可以避免……”
说到这里,邱蓉“离婚不离家”的心理真相终于浮出水面。
实际上,一个家的主卧室是家庭关系中最亲密的地方,邱蓉始终把自己安排在主卧室,说明她内心渴望婚姻的幸福,但又碍于法律上夫妻关系的终结,所以说出了暴露内心真实想法的另一番话。
在与刘强4年离婚不离家的相处中,邱蓉仍然喜欢并依恋着刘强,只是刘强的表现使她降低了对他的期望值。邱蓉在与刘强的相处中,处处以女儿为借口,不拒绝与前夫的继续交往。这种“似是而非”的关系恰好暴露了她对伴侣的极度依赖。这也正是很多“离婚不离家”的女性所普遍存在的真实心理——怕寂寞、怕难过。
其实,对于女性而言,“离婚不离家”的缺点显而易见。虽然还是同样的房屋、同样的人,但显然前夫已经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依然藕断丝连,那么对方不但可以继续享有丈夫的权利,也不用继续承担丈夫的义务了。说穿了,他不过是在享受“一妻一妾”的生活模式,你的纵容赋予了他这样的权利。
爱情本来就是“剪不断、理还乱”。即便离婚宣布了婚姻的死亡,但人的感情绝不会了断得这么干脆,藕断丝连很正常。若继续同住一个屋檐下,确实可能因距离而产生美,觉得对方反而比离婚前好得多,继而产生“曾经沧海难为水”的心理,这种情况下复婚的可能性很大。但与其把希望寄托在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后,靠不离家的方式让双方珍惜从前的美好,不如在离婚之前就做好功课,珍惜家庭。
另外,以不希望孩子受伤害为由作为成人离婚不离家的理由,也并非一种聪明的做法。要知道,孩子对父母的婚姻状态应该有知情权。伪装恩爱不仅大人做着难受,一旦被孩子知道了,也很难让他们真正理解,反而会埋下诸多隐患。像邱蓉的女儿,一直以来已经习惯于父母的“恩爱”,一旦看见了母亲与另一个男人在一起,她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瞬间就崩溃了,要帮助她重新构建起新的价值系统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本报记者 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