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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教女孩出狱后上访被送精神病院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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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看到远处树荫下的自家院墙时,唐志会哭了。

她哭得几乎无法站立,无法遏制,一阵阵哽咽渐渐被泪水淹没。

这是唐志会八年来的第一次回家。

八年前,她还只是一个不谙世事的15岁小姑娘,一个因为没钱交学费而辍学的初一女生;如今,她一身伤痛地回来了,依然孤苦伶仃。

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光里,命运一次次地嘲弄她——先后失去弟弟、姐姐和妹妹;母亲死于非命,自己又被劳教两年;在经年上访中,四次被送进精神病院,直至今年4月才又走出……转瞬即逝的青春,留给她的只有孱弱的身体和一只渐趋失明的眼睛。

房子是上世纪80年代盖的,基本完好。走进杂草丛生的院子,昏暗的堂屋已缀满蛛网;墙上的日历,还是“2003”的——那是她离家的那一年,当年她仓促离去,卧房内的被子至今还散乱地摆放着,窗台的边上,一个缺了角儿的作业本落满灰尘,上面歪歪扭扭的“唐志”还依稀可辨……

2010年8月11日黄昏时分,唐志会下山了,每走一步,她都要回头望望那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家,泪眼迷濛望着眼前的一切,如同凝望自己的苦难,凝望曾经出现在这个屋子里的妈妈、姐姐和弟弟,以及那些曾经的欢笑。

变故迭起

唐志会的家在安康市汉滨区恒口镇安子沟村三组。在村民印象中,早些年的唐家还是过得很不错的。“(唐志会的父母唐纪友夫妇)两人养猪种油菜,有时还出去打工,吃的住的比当地一般家庭要好。”

和大多数山里孩子一样,四五岁时,唐志会开始和姐姐一起在山上放牛、打猪草,后来,家里又添了一个妹妹一个弟弟。舅舅孙世强说:“那时霞娃子(唐志会小名)非常懂事,活泼,勤快,特别爱干活,就是有时候有点固执。”

1994年,唐志会6岁的弟弟突发急病,人没送到医院,就没了。

1996年夏天,唐志会的姐姐和妹妹去堰塘洗衣服,堰塘在唐家下面约一百多米的地方,塘很深,姐姐不小心滑进塘里,妹妹去拉,也坠入水中,等大家救起时,两个孩子都已没了呼吸。

接连丧子让唐志会的父母异常苦闷,失去了姊妹和弟弟的唐志会也非常难过。由于连遭不幸,唐纪友夫妇间的争吵也越来越频繁。1999年夏天,唐志会的母亲孙世秀因地畔与一位村民发生争执,被打后身亡。至此,一个曾经美满和睦的六口之家彻底破碎。

打人者先是被判无期,随后又改判15年徒刑,民事赔偿1万元。因对判决不服以及只拿到3000元赔偿费,唐纪友一气之下离家出走。

那一年唐志会12岁。

找不到父亲,唐志会一个人住在家里。见她太可怜,大姨孙世莲把她接到了东坝乡康扒村。在姨妈家,她每天帮着放牛、打猪草,住了半年多,想上学的她又独自一人回到安子沟。

油菜熟了要收,四亩麦子要割,十一头猪也都在圈里天天等着喂,对还在念初一的唐志会来说,几乎无法完成。她每天起很早去打猪草喂猪,然后再去上学,等油菜收完,就叫上同学一起去收麦子,麦子收回来要晒,尽管累得要死,唐志会还是做完了。

“霞娃子能吃苦、心气硬,他爸走时,家里还存了些粮,霞娃子个子没锅台高,就踩着凳子做饭……”本家爷爷唐祖明回忆。

“劳教”两年

2003年,由于剩余的赔偿费迟迟执行不下来,15岁的唐志会继续念初二成了问题。

父亲临走时留言让本家叔叔把猪卖掉,油菜送去榨油,但这些3年后所剩无几。好在家里存了不少粮食,不至于饿死,为了能买油买盐、继续上学,她有空就到山上去挖野黄姜、采野木耳。

每每攒多了干黄姜或者木耳,她就拿到镇街上去卖。出门那天要起得很早,下点面条吃了就往山下赶,山高路陡,通常要三四个小时才能到镇街。等卖掉山货往往已到下午,于是就买两个饼子,边吃边往回赶。可是,即便她怎么攒,交学费的钱还是不够。

她终于失学了。想到母亲的死,想到多年没有拿到的赔偿费,她决定下山去找法院把钱要回来,顺便“申诉”。

2003年12月,她先后到市、省两级法院请求执行剩余的赔偿金,但谈何容易。这个认死理的半大孩子,多次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抓打法警,还把一辆法院车的倒车镜弄坏了。”一位知情者称,在安康市中院,唐志会经常坐在办公室不走,有一次人家下班了要她出去,她不走,后来有人拉她,她抱住花盆架,把花盆弄倒了……

事情的结果最终以唐志会被劳教结束。

她先是被安康市中院以“暴力威胁殴打审判人员”、“扰乱司法机关正常秩序”司法拘留15日,后经安康市劳教委决定劳动教养两年。多年以后,唐志会还是不明白,“我那时只有15岁,又能殴打谁呢?”

安康市看守所没有单设的女拘留室,即使是个未成年人,唐志会也只能与其他成年女犯混关,“号子里住了三十多人,全是大人,吸毒的、盗窃的、卖淫的,什么人都有……”唐志会因为年龄小,又是新来的,每天被要求打扫厕所,而且,“那些阿姨让干什么就得干,不能反抗,也不敢给看守说,整天都哭”。

父亲唐纪友离家后,先去宁波打工,后在恒口镇梅子铺“入赘上门”。2004年年底,唐纪友无意中得知女儿被劳教,于是写信给省市劳教委,请求让尚未成年的唐志会所外执行,2005年2月唐志会终于被所外执行,并于当年12月12日解除劳教。

右眼“损伤”

好歹又见到了父亲,唐志会便跟着父亲一家到宁波打工,后又一个人南下广州。虽然学历低,但她从保洁员干起,直到找到一家电子厂的工作。紧张有序的新生活让她远离了不幸,同事间的关爱,也令她重新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然而,一切来得太迟,又结束得太早。

唐志会突然发现自己右眼慢慢看不清东西。一天,她在给手机安装晶片(玻璃的),因看不清楚,晶片坠落,一枚碎渣迸进了眼睛,后在医院取出,但检查中,厂方意外发现她右眼视力极低且存在陈旧性损伤——她被辞退了。

想起在安康市看守所劳教时一次“被打”的经历,唐志会认为,就是那次眼睛被打坏了。“2004年4月,一天早上因为哭,惹怒了一名民警,结果被警棍打到右眼,当时很疼,又不敢说。”2006年8月,她的右眼几乎失明,只得返回安康;安康公安部门对她的投诉进行了调查,结论是没有证据证明唐的右眼是被打所致,可是唐志会不服:“我进看守所前眼睛可是好好的”。

市民政局很同情她的遭遇,为她联系到西安的医院检查。医生说,手术可以做,但结果没把握,因为拖的时间过长,如做可能右眼复明,也可能两眼同时失明。民政局希望手术能欠账,也被拒绝。眼看眼睛没救了,失望的唐志会于当年12月进京告状。

买火车票时,唐志会身上只剩下了160元,便买到南阳;车过许昌,铁路民警查票时将她从车上撵了下来。天气很冷,衣着单薄的她瑟瑟发抖,为了去北京,她只好写了块纸牌子在车站前乞讨。一位好心人扔下一百多元钱帮她补足了去北京的车票。

因为在府右街拦车,唐志会被当地警方带到北京一家精神病医院——友谊医院,但医院留观后认为她没有异常,便由警方安排在宾馆住了一晚,直到次日早上安康驻京人员到宾馆来领她。

被接回安康,唐志会一度再去广州打工。但是,随着视力的恶化,她已经无法再正常工作,2008年8月,她又回到了安康。

她想为自己的眼睛讨个公道,可反映给当地部门迟迟不见结果。2008年9月,她再次向当地信访、公安机关投诉,要求政府部门就当年的劳教决定,明确解释并承担国家赔偿责任,同时就眼睛在看守所受伤给出答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答复迟迟没有,唐志会再次进京。刚花30元在国家信访局附近的一家小旅社登记住下,当地派出所民警就来敲门。

精神病院

唐志会再次被送回安康。当年10月,她第三次进京,但很快又被恒口镇政府工作人员接回。回安康后,她先被送到当地医院打点滴,补充营养。

2008年10月7日下午,她被镇政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送到了镇上的安宁医院——一家精神病医院。

恒口镇党委书记刘芳霞说,在送唐志会进安宁医院前,曾请示过区信访局和区公安分局,区上也多次开会,也联系过唐纪友等亲属,均没人管,至于当初是谁作的决策,“记不清了”。

看到警车在安宁医院门口停下,唐志会当时心里一咯噔,她知道那是家精神病医院,一下车就赶紧跟医生说自己不是精神病。

可得到的回答却是,“你怎么知道自己不是精神病?”“不知被打了支什么针,几分钟后就浑身无力睡着了,等醒过来,已是第二天下午……”唐志会说,手和脚都被绑在床上,想喊也喊不出声。

医护人员给她冲了一碗牛奶端过来,她说自己能喝,但医护人员没有理会,依然给她插入了鼻饲,将牛奶送了进去。不服药则是撬开嘴直接灌,“用两个夹子撬开牙齿,一次十几片药,我很害怕把自己吃坏了,就假装听话”。唐志会很快顺从了医生的“治疗”,当护士给她喂药时,她也不再反抗。17天后,在孙世强的不断恳求下,安宁医院在经镇政府的许可后,才同意让其将唐志会领走。

为了领出外甥女,孙世强在给镇政府的保证书上写道:“今后保证唐志会不再进行上访。我尽量做工作。”

说到这些“保证书”,恒口镇党委书记刘芳霞认为,送唐志会进精神病院与保证不上访没有关系,作为监护人,当时孙世强的保证书仅仅是落实对唐志会的监管责任而已。没有病却被送进精神病院,唐志会第四次进京,但刚到北京便被接返。回来后,再次被送进安宁医院,一直住到2009年的1月,约70多天。

得知霞娃子在精神病院,大姨孙世莲多次找政府表示愿承担监管责任,与镇政府和派出所签订“监管协议书”,才领出了唐志会。协议称,监管人必须保证唐今后不再上访,否则“将依法追究监管人的法律责任”,监管时限为“唐志会安分守己为止”。

在不断进京又不断被接回的三年多时间里,唐志会总共四次被送安宁医院,时间长达440多天。

为了维护自身的权利,恢复名誉,她先后向安康市、区两级卫生部门递交控告书:自己在被送进精神病院时,曾告之自己没有病,但医院并不听,对没有任何精神病症状的她实施了17次捆绑、9次强行灌药,13次强行打针,7次强行电疗……“电疗(电刺激)就是两根针扎进胳膊,一放电,全身又疼又麻,难受得要死”。唐志会说,每一次电疗,都痛苦不堪。

恒口镇司法所所长陈治东,曾多次送唐到安宁医院,他说自己从未接到过唐的反映,镇党委书记刘芳霞则说没有接到其书面投诉。“如果她没有病,我们也不会将她送进安宁医院,医院也不会收治。”刘芳霞指出,唐志会患精神病的依据是2008年山西阳泉市第三医院的癔症诊断。那是第二次将唐接返,途中唐志会昏倒,后送到阳泉的医院,被诊断为癔症。“有癔症我们才送她到安宁医院的,上访不是送其进安宁医院的主要因素。”刘芳霞说。

你要安心听话

“霞娃子第一次被送进安宁医院,镇政府打电话让我去给孩子送几件衣服,我就去了,去后问一个副院长:唐志会没有精神病,你们为啥让她在这里住院,对方说,医院在镇上开着,不听镇政府的话,这个医院还能办吗?让我去找镇上。”唐志会的舅舅孙世强说。

后来他找到刘芳霞,刘却说那是派出所的事,镇上不知道,让去问派出所,可找派出所,所里又说是镇上让去的,“来回踢皮球”。

孙世强有一天路过安宁医院,听见里面有人大声喊叫,就跑进去看,一间医务室里,医生护士围了一圈,唐志会趴在地上,头上脸上都有血,嘴巴肿得老高,见此他就急了,差点与院方发生冲突。

说起唐志会,大姨孙世莲便伤心,“第一次是我接她出来的,一见面,瘦得可怕,看不得!”

“她以前白白胖胖的,从精神病院出来,人也瘦了,脸也黑了,就跟换了个人一样。”孙世强说,“家里没人得过精神病,在没有权威医疗机构鉴定的情况下,镇政府凭什么把人往精神病院送,没有亲人在场,医院凭什么就敢收?”

2009年3月12日,唐志会被当地政府带到西京医院检查,被告知已无法治疗,又被连夜接回,并以“缓和情绪”为由,再次被送往安宁医院。5月18日诊断为“偏执型精神病”,打算送她去汉阴的博爱医院(又称安康市残联精神病医院),但该院不收,在送回镇上时,唐志会趁机逃走。

重获自由的唐志会再次找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求为其做精神病鉴定和解决生活困难。当年7月9日被第四次送进安宁医院,这一次住了10个月。

这时,在外打工的父亲唐纪友,得知女儿又进了安宁医院后,赶忙回来找镇政府,并递交了一份“关于请求解决唐志会有关问题的申请”,再三恳求能让他领出女儿。

唐纪友也向恒口镇政府做出书面承诺(汉滨区恒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收文号B21),保证不再上访。

最近一次走出安宁医院,是2010年4月18日。那天一大早,天气晴朗,唐志会被父亲领出医院,空气是那么新鲜,她深深吸了一口气。

恒口镇政府的两名工作人员也站在门口,她心里陡然一紧。

其中一人说,唐志会,这次把你弄出来,你要安心听话,如果再上访,就把你转到汉中劳教去。又给唐纪友叮咛:你要把她看好。

“政府应该考虑救济关怀”

记者翻阅安宁医院的部分病历复印件,发现对唐志会的“病”,该院有“抑郁状态”、“偏执状态”、“急性心因性反应”和“偏执型精神病”等多个诊断。而汉滨区第一医院在2008年10月27日、11月3日、12月1日,对唐志会诊断分别为癔症、晕厥和“晕厥原因待查”。

2009年5月,唐志会曾被联系转院到安康市残联精神病医院。该院医生孙超说,院里接到恒口镇政府电话让去接,接来后,排查没病没接收,又送了回去,整个接送过程没发现唐精神上有异常。

该院医务科主任魏龙江证实,当时对唐的门诊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由于安宁医院和镇政府没提供病历,唐除了看上去情绪抑郁外,未发现有其他症状,交流也没有问题。“唐志会是有病,但是是什么病,需要什么样的治疗,应该慎重。”安康市残联精神病医院院长、陕西精神卫生专业委员会常委魏代金说,在市信访局他也曾遇到过一次唐志会晕倒,当时他曾看过她的瞳孔,确有散大现象,因此存在癔症、癫痫以及应激反应等多种病症的可能性。

不过即使是癔症,住院治疗也可,不住院治疗,在家在亲人陪伴下服药也可,“关键是提供一种关怀的氛围,这非常重要。”“唐志会的经历非常悲惨,政府应该考虑救济关怀。”魏代金院长说。

镇党委书记刘芳霞说,政府对于唐的问题非常重视,为其办低保,还带其去省上医院看眼睛,光是住精神病院花的三万多元治疗费,也是镇上争取的大病救助,能做的都做了。

因不会笑失去了工作

最初一两个月,唐志会还无法摆脱对精神药物的依赖,每天三次鲁丹平,每次8-9片,服药后便浑身无力,呕吐,眼睛上翻,连牙齿也会不由自主错开。出院两星期,药吃完了,只好再找镇政府协调又开了两礼拜药。开药的医生说:如果不坚持吃,到时候还得再进来。

唐志会感到这样下去会毁了自己,硬是把药从每天三次,减到每天两次;从每次8片减到每次4片,最后又减到两片,直至彻底摆脱。

离开安宁医院,唐志会跟着父亲一路颠簸来到了远在梅子铺奎星村的“新家”,接连两晚都被噩梦惊醒。一幕幕被捆绑、灌药以及电疗的情景像过电影一样,令她无法入眠。

也许是对新环境感到无法适应,唐志会决定离开。走的那天早上天刚刚亮,她给还在睡觉的父亲打了个招呼,说:爸,我走了;随后她听到父亲的嘱咐:霞娃子你要听话,如果不听话,他们会来找我。

她知道父亲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回到自己的出租屋,她一睡就是五天。不足6平米的出租屋位于静宁路一幢居民楼的楼顶,除了一张大床,屋里什么也没有。自从2008年8月26日租下房后,她真正住的时间很少。房东问她几个月干什么去了,她一言不发,由于十个多月房钱未付,房租一下子成了要命的事。

身无分文,她只好再次去找父亲,可唐纪友连三百元钱也拿不出;她给一位在广州认识的安康工友打电话,却始终联系不上;镇司法所的吴先维书记很同情她,让她写一个救济申请,塞给她300元钱,她说自己当时没好意思要,等出了门,又有些后悔。

交房钱的时间到了,由于没有凑够房钱,她被房东一顿臭骂。最后,还是信访部门帮她交了1800元房租。

8月12日晚,在安康一家酒店已经打工半个多月的唐志会,接到了主管的电话,让她明天不要来上班了。唐志会一听就蒙了。她刚被一家餐饮店辞退,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份工作,自己还年轻,应该自食其力开始新生活,甚至每天端盘上菜时都暗暗提醒自己要笑,要微笑。“人家嫌我不会笑,怕影响生意——可经了这些事情,谁能笑得出来呢?”23岁,正是女孩子最青春靓丽的年龄。而她,单薄,瘦小,蜡黄的脸,一说话,眉毛便折成了个“八”字,走在街上,像一株在风中摇曳的小草,稍不小心就会被折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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