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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部分居民称不会受阶梯电价影响

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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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10月10日讯(见习记者 雷思琦 记者 刘琨) 居民生活用电电价调整一直是广大市民关注的焦点,与其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据悉,昨天上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居民生活用电以后可能要实行阶梯式的递增电价。海南是否也会实行梯度电价,海口市民对阶梯电价有怎样的看法,记者就此走访物价部门,并对市内多个小区进行调查。

据了解,在国家发改委的《征求意见稿》提出,居民阶梯电价将划分三个档次,电价实行分档累进递增。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所示,又将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其中方案一为:第一档是指每月用电110度,维持现有电价;第二档则指每月用电110度到210度,超出部分的每度电涨价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指每月用电210度以上,超出部分的每度电涨价不低于0.2元。方案二为:第一档是指每月用电140度,每度电涨价1分钱;第二档则指每月用电140度到270度,超出部分的每度电涨价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指每月用电270度以上,超出部分每度电涨价不低于0.2元。如果推出“阶梯电价”,市民最关心的莫过于自家电费变化情况。

记者在采访了龙昆南路、大英路、海秀路上的多个社区居民发现,由于每户居民用电需求和用电量存在较大差异,居民对于“阶梯电价”的看法也各有不同。

观点一:

阶梯电价不会对生活用电

造成太大影响

持有这种观点的居民多是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和低收入群体,他们有些是对生活用电需求不大,有些则是为节约开支特意省电,一般每月的用电量都不会超过100度。所以无论是否实行“阶梯电价”,他们日常用电都不会受到影响,都可维持现有电价。

在龙泉家园一起租房的林女士和李女士,都在国贸的一家私企上班,她们在采访时表示,自己的每月收入有限,还要支付高额的房租,为了节省额外的开支,使用水电都很节约,每月用电量不过几十度,不会受到阶梯电价的影响。林小姐还打趣说:“我们作为上班族,通常早出晚归还有加班,估计在公司用的水电要比家里多得多。”

在琼山区农机村租房的熊女士告诉记者:“我和老公在海口打零工挣钱很辛苦,花钱就更得精打细算,天热时我们通常也舍不得开空调,每月只用50多度电,阶梯电价也不会增加电费啊。”在昌茂花园当保安的常先生则表示自家的收入水平不高,一家三口省着用,一个月的用电量应该很难超过110度,所以不用操心是否会实行阶梯电价。

观点二:

海南实行阶梯电价也要因地制宜

持有这种观点的居民多是在海口已安家且收入水平较高的人群,他们有着较大且稳定的用电需求,为了更舒适的生活不会刻意省电,一般每月的用电量都会超过200度。所以他们比较关注阶梯电价的实行,并且希望实行阶梯电价要考虑海南的实际情况。

家住昌茂花园的安女士听说要实行阶梯电价的消息后,一直很关心相关进展。她表示国家发改委实行阶梯电价绝不能一刀切,全国各个地区的情况不一样,所以标准也不应一致。“海南用电情况很特殊,受气候影响,每年基本从4月份就开始使用空调,还一直持续到11月,而空调非常耗电,这就大大增加了居民的用电量。”安女士表示全国很少地区出现与海南相同长时间使用空调的情况。

家住大英路附近的王先生也表示海南情况特殊,国家实行新电价政策也应考虑海南这边用电的实际情况。

观点三:

实行阶梯电价就是在涨电费需要提高基准线

记者在采访居民的过程中发现,不少居民对于阶梯电价中将电量档次划分的两个选择方案均不满意,认为这样就意味着用电越多电费涨得就越多。家住海秀路的金鼎花园的夏先生认为,由于海南一年炎热的时间很长,居民使用空调、冰箱等大功率电器比较频繁,想过舒服点的日子,每月的用电量肯定不少于200度,如果家中有小孩子,用电量可能更大,目前的阶梯电价一旦实行对很多住户而言就是在涨价。

大英路的海汽家属院内也有一些居民表示自家每月平均用电量肯定超过150度,阶梯电价一旦实行肯定要多交不少电费,必然会增加生活负担,本身海南的物价水平与其收入水平就不协调,如果电费再上涨,恐怕很多居民都会有意见。

一些居民在采访中表示希望阶梯电价在海南实行中,能提高基准点,无论是每月110度还是140度电,都不够用。

同时,记者也从海南省物价局了解到,其价格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现在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的居民阶梯电介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这期间只是公开征求各地区的意见并不是已确定具体电价的实施方案。我省阶梯电价具体实施方案会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指导意见,组织听证后才会确定。现在具体的指导意见还没有出台,10月9日至21日只是公开征求意见。

如果市民对阶梯电价有任何意见,都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0年10月9日至2010年10月21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信函请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38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 邮编:100824

传真请发至:010-68501785 网上提意见,请登陆:http://www.ndrc.gov.cn/jtdjyj

责任编辑:迟开翔 SN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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