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铜川为创文明城市严禁市民路边遛狗引热议
央广网
中广网铜川9月27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陕西省铜川市公安局近日连续两次发布通告,对城镇居民养犬进行集中整治,要求非独院独户居民禁止养犬;严禁在城市的公共道路、广场、草坪绿地遛犬等。通告引发了公众热议,有人拍手赞成,有人举手反对。我们连线中央台驻陕西记者王朝宇。
主持人:铜川市的通告对居民养狗都做了哪些禁止的规定?地方政府为何要出台这样的禁令?
记者:铜川市公安局早在今年7月就发布通告,决定7月25日到10月25日在全市开展养犬集中整治活动。由于活动第三阶段“集中捕杀阶段”将从10月1日起开展,所以市公安局又在9月21日再次发布通告。要求非独院独户居民禁止养犬;严禁在城市的公共道路、广场、草坪绿地遛犬等。从<10月1日>起,凡未经审批的养犬,公安机关和乡(镇)政府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的规定予以没收或捕杀。通告指出,铜川市城市规划区养犬由公安机关负责审批,其他地区养犬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凡具有本市常住或暂住户口、有民事行为能力、独院独户居住的个人以及警卫防护等工作需要的单位,可以申请养犬;严禁在城市的公共道路、广场、草坪绿地遛犬;严禁携犬进入机关单位、宾馆、酒店、饭店、商店、学校、医院、公园、体育场等公共场所;严禁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通告称,凡符合上述规定条件需要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
那么铜川市的这个禁狗令,某些规定看上去还是非常严厉的,据公安局治安支队的一位负责人解释,对养狗进行集中整治是因为,目前城市养犬已引起广大群众的普遍关注,因犬伤人、扰民事件时有发生。同时铜川市目前也正在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而且,这位负责人介绍说,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铜川新老城区独院独户的居民越来越少,但居民养犬却大幅增加,保守估计目前全市城区各类犬只超过一万只。早在2003年5月铜川市公安局、农业局、卫生局、城建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铜川市养犬管理暂行办法》,当时曾对老市区的居民养犬情况进行抽样统计,有各类犬只3000左右。他还表示在新的养犬管理办法未出台前,目前还是按03年颁布的暂行办法执行,严禁非独院独户居民养犬。
主持人:看来城市居民养狗目前已经从居民私生活空间演变成为一个涉及到政策法规的公共话题了,那么救你所知居民对铜川市的通告有什么议论呢?
记者:最近要捕杀的通告一出,立即在市民中引起广泛关注,叫好声、反对声皆有。支持者认为,目前铜川新老市区各种犬类太多,现在居民住的大多是单元楼,养的狗多了,晚上一有点儿响动,大狗小狗一起叫,扰得四邻不安。不但影响邻里休息,而且恶犬伤人时有发生,应尽快限养;一位网友表示,如果发生狗伤人或者扰民或者影响公共卫生的现象的话,狗本身没有错,错的是狗的主人,有些巨型犬,在街上、广场上乱跑,的确很有危险性。反对者认为,养犬是个人爱好,只要不影响公共环境和他人,没必要“一刀切”。市民养狗分几类,有养着看家护院的,有养来取乐的,有陪伴孤独的……因此,有关部门应根据情况,人性化、感情化处理这件事,而不是一味的禁止甚至捕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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