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家正规网吧禁烟置若罔闻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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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见习记者颜昭雄 实习生谢启宗摄影报道 不少市民都会将网吧与“烟雾缭绕”联系起来,即使是不吸烟的市民,到网吧上网也不得不无奈地忍受二手烟的“毒害”。记者近期在市内多家网吧走访,确认了市民的这种印象。在记者走访的8家正规网吧中,均允许上网者抽烟。不仅如此,多家网吧还向上网者出售香烟。
但实际上,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网吧为禁烟场所,网吧内应“悬挂‘禁止吸烟’标志”,其工作人员对吸烟者也应予以劝阻。
“网吧可以吸烟”
6日上午8时40分左右,记者来到福田区上沙村一家名为“梅林驿站”的网吧内。在该网吧入口处和服务台上,记者没有发现“禁止吸烟”的提示。
由于不是上网高峰期,网吧内稀稀疏疏坐着十多人。记者在202座位上坐定后发现,桌子上放着一个烟灰缸,而旁边203座位上,一男子专心玩着网络游戏,键盘旁放着一包烟和一个打火机。记者逗留的几分钟内,尽管该男子并没有抽烟,顶头还有风扇在打转,但记者仍然依稀闻到烟味。
当日上午10时左右,记者来到福田区景田南“龙兴网吧”时,由于网吧内上网人员多,记者随处可见吸烟者。记者在52号台坐下,身后以及左侧,两名男子均边玩网络游戏边抽烟,其中一男子更是热衷“吞云吐雾”。
记者随后询问网吧工作人员对吸烟者为什么不管一管,工作人员回答:“可以吸呀,你看,每个桌子上都有烟灰缸。”
“无烟区”空气不畅
当天上午11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罗湖区春风路一家名为“冲浪者”的网吧内。该网吧在入口处详细列出了上网者注意事项,但没有涉及吸烟事宜。
记者在豪华双卡座区入座后,由于左右两边上网者均在抽烟,记者随即叫来服务员,希望其履行职责。但服务员对此疑惑不解。她表示,网吧有“吸烟区”和“无烟区”,记者处于吸烟区内。记者随后注意到,该网吧确实有一小块区域围隔成“无烟区”。
除了上述三家网吧外,记者昨日同时走访了南山区两家网吧,而此前也走访了宝安区龙华街道两家网吧,大浪街道一家网吧。合计8家网吧中,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均未能落实。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有几家网吧设置了“无烟区”,但无烟区不仅收费更高,而且,也存在空气流通不畅的问题。
服务台摆售香烟
出售香烟,也成为了网吧一项主要的服务内容了。以上述8家网吧为例,至少有4家网吧在服务台摆售香烟。
“梅林驿站”网吧在电脑上就列明,网吧有“白沙”等10款香烟出售,“冲浪者”网吧早在2009年2月就设立了“网吧超市”,目前可供出售的香烟也有12种。这两家网吧,在服务台上均有香烟摆售。
当然,也有网吧没有将香烟摆出,位于南山区南海大道的“浩瀚网吧”工作人员就对记者表示,虽然他们没有将香烟摆出来,但他们可为上网者提供购买香烟的服务。至于不摆出来的原因,该工作人员解释为“售烟影响不好”。
监管部门回应:投诉拨打消防电话
昨日,记者拨打了深圳市文体旅游局市场监督与执法协调处电话,就网吧没有贯彻禁烟规定进行咨询。该处工作人员首先表示对上述规定并不清楚,让记者稍待片刻后,该工作人员表示,记者应向消防部门投诉。
记者随后拨打了市公安局消防局投诉受理电话,工作人员听取了记者介绍后表示,记者可以向辖区消防执法大队反映情况。他同时表示:“消防部门负责这方面查处工作,但吸烟是个动态的过程,比较难查处。”他介绍,对于发现网吧内存在吸烟的情况,市民有权利拨打相关辖区消防执法大队电话予以投诉。
记者查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发现,条例指出,对于网吧内没有做到“禁止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的标志”的,公安机关可以警告,“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由文化行政部门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外,记者注意到,《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送审稿)》已在近期对外公布,该送审稿在明确经营者职责外,也提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劝阻的,由本条例规定的相关监管部门予以劝阻,并责令改正;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以500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