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玛曲县介绍
玛曲县位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西南部,青藏高原东端,甘、青、川三省交界处,黄河第一弯曲部。东北以西倾山为界与本州碌曲县接壤,东南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若尔盖县、阿坝县为邻,西面与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久治县、甘德县、玛沁县毗邻,北接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河南蒙古族自治县。距甘肃省会兰州450公里。
玛曲,系藏语,意为黄河。因临黄河而得名。1955年设县,1961复置。
1955年12月2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甘南藏族自治州原属的舟曲、碌曲、玛曲3个行政委员。
玛曲县会的组织,并分别设舟曲县、碌曲县、玛曲县。玛曲县管辖的区域是:原属夏河县的欧拉、三乔科、卓格尼玛、齐哈玛4大部落,并且仍按4大部落进行工作。县人民委员会驻卓格尼玛部落。6月16日成立。1958年12月20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2次会议决定撤销碌曲、玛曲2县,将原2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洮江县。洮江县驻尕海。1961年12月15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14次会议决定:恢复玛曲县,以合并于洮江县的原玛曲县行政区域为玛曲县行政区域。
2000年,玛曲县辖8个乡:尼玛乡、阿万仓乡、齐哈玛乡、采日玛乡、曼日玛乡、欧拉秀玛乡、木西合乡、欧拉乡。 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41399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 尼玛乡 13449 欧拉乡 3883 欧拉秀玛乡 2465 阿万仓乡 4727 木西合乡 2557 齐哈玛乡 4280 采日玛乡 4063 曼尔玛乡 5975。
总面积10190.8平方公里,总人口3.82万人,其中:牧民人口3.08万人。自建县以
玛曲县来,我们已经走过了四十余年的历程。四十余年来,特别是自改革开放以来,全县各族人民在历届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按照"以牧为主,多种并举"的发展思路,使我县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得到迅速发展。 目前,全县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各项事业蒸蒸日上。
玛曲县在经济协作与开发上拥有区位、资源和政策三大势, 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