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原部长助理郑少东受贿826万一审判死缓
金羊网-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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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4日对公安部原部长助理、经济犯罪侦查局原局长郑少东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郑少东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07年10月,被告人郑少东利用其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查处、职务晋升、就业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26万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郑少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鉴于郑少东案发后认罪态度较好,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发家史
破“东星轮”张子强案屡建奇功
郑少东1958年11月生,广东潮阳人,与黄光裕系同乡。
郑毕业于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中国近现代史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来自广东警方的消息称,郑少东1980年从警,长期从事刑事侦查工作,曾组织指挥侦破“东星轮”千万港元大劫案、张子强特大暴力犯罪团伙案、“长胜轮”特大海上抢劫杀人案等重大刑事案件,屡屡立功,曾荣获个人一等功等荣誉。
在广东省公安厅,郑少东历任刑警总队副总队长、刑侦局局长,后由广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一职调任公安部经侦局长。
2005年4月,郑晋升为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2009年1月12日,中央纪委办案人员将郑少东带走,随后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贿对其实施“双规”审查。
与公安部头号警花关系亲密
据《汕头都市报》报道,王菲2002年6月代表汕头市公安局参加广东省公安厅主办的“三项教育”演讲比赛,以广东省第一名的成绩作为唯一代表参加了公安部的演讲比赛。熟知其人者告诉记者,王菲彼时即和郑少东相熟,并一直保持亲密关系。
2005年4月,郑少东晋升为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王菲随即被调入公安部。据介绍,王菲喜好奢侈品牌,在北京时出入豪宅,个人拥有不菲身家。
2009年1月,郑少东因黄光裕案被“双规”审查,王菲也应声“落马”。大量线索显示,此前王菲宛若“无间行者”,混迹于京沪粤等地的多宗贿案中。
接近案件的人士告诉记者,王菲目前仍由郑少东案专案组实施“双规”审查。
自称一辈子注定要搞刑侦
郑少东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期间,曾经多次接受网络媒体的采访,并与网友互动。在访谈中,郑少东表示,自己爱吃辣椒,每次破大案,都会吃辣椒,并表示自己一辈子都注定要搞刑侦工作。
王菲
(头号警花)●与郑少东关系亲密,王菲的升迁与违法犯罪均与郑有密切关系
陈绍基
(郑少东老上级)●利用手中权力将王菲从汕头借调到广东省公安厅
郑少东
●帮助连超免于被起诉●替黄光裕消灾拉关系
连超
●给郑少东提供金钱和情报●王菲涉嫌行贿的案子与连超有直接关系●为黄光裕洗钱
黄光裕
●向郑少东巨额行贿●送给连超巨额洗钱费
黄光裕案发
郑少东放话“慎抓企业高管”
2008年11月27日,北京市公安局首次证实“黄光裕因涉嫌经济犯罪正接受调查”;2008年12月23日,在全国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郑少东提出了对企业高管“慎用拘留、逮捕措施”的要求。
(《财经》、人民、中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