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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周:民国时期北京房价几何

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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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在北京买过两回房。

第一回买房是在1919年,鲁迅跟弟弟周作人合伙,买下西直门内八道湾胡同一座四合院,不算契税和装修款,花了3500块大洋。

第二回买房是在1924年,鲁迅从八道湾胡同搬出来,去阜成门内西三条胡同买下另一座四合院,不算契税和改造费,花了800块大洋。

按银元在民国前期的购买力,按一块大洋折合50元计算,3500块大洋不到18万元,800块大洋刚刚4万元。

到了1930年,北平市财政局土地股评价委员会调查与评估全城住宅,评估的结果是小洋楼最贵,每间均价400块大洋;普通楼房次之,每间均价176块大洋;四合院瓦房再次之,每间均价130块大洋;普通平房再次之,每间均价80块大洋。这时银元的购买力已经下滑。可以很直观地得到1930年北京住房的平均价位:小洋楼每平米800元,普通楼房每平米352元,四合院瓦房每平米260元,普通平房每平米160元。

同样在1930年,北平市社会调查所记账式调查全城工薪阶层的家庭收入,调查对象共有2300家,包括小学教员、人力车夫、三等巡警、纺织厂工人和店员,每家平均月收入16块大洋,折合人民币640元。这种收入水平当然很低,不过跟当时房价比可不算低,因为那时的工薪阶层攒几年钱就能轻松买小院。

那时北京房价之所以如此之低,最直接的原因是房多人少。原住民不消说,家家户户都有住处,即使外来的新移民,也可以很轻松找到落脚的地方。1930年北京常住人口150万左右(含郊区),而住房却有119万间,再加上因没门牌而没被政府统计到的大量棚屋,差不多可以人人一间了。

房源充足、房价偏低的北京,在民国众多都市中也是特例。像上海,同样面积和同等户型的公寓,在北京租一间每月只需几块大洋,在上海则需要几十块大洋,还不算数额巨大、几乎相当于几十年房租的挖费和顶费——民国时上海房荒严重,二房东转租时趁机向后来的房客收取金条,称为挖费或顶费。

与上海类似的房荒在广州也出现过。1932年12月2日,国民党机关报《中央日报》刊载了一条长新闻,说广州房价飞涨不已,高昂的居住成本把一些市民逼进了贫民窟。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某国民党官僚建议将广州市内所有之祠堂、庙宇、教堂一律没收,用极低价格租给那些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的贫民。该建议,其实就是要推出公营廉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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