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钱人”退钱后当事人要求撤案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 尚杰
本报平顶山讯平顶山市民马女士8月6日在ATM机上取款后忘记拿卡,被人取走了5000元。8月11日,当地媒体报道了她的遭遇。8月12日,“取钱人”通过中间人将钱全部退回。马女士近日写出撤案申请,希望警方不再追究“取钱人”的法律责任。
马女士介绍,8月12日中午,一男子拨打她的手机,称自己是“取钱人”的朋友,说“取钱人”取完钱就后悔了,但苦于无法联系失主,看到当地媒体报道后,就决定主动联系送还所取的钱。随后,将5000元钱如数交还马女士。
8月13日上午,马女士专程赶到中兴路派出所找到办案民警,为“取钱人”求情,并当场写了一份撤诉书,明确表示“我自愿撤诉,不再追究那名男子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马女士称,取钱人在得知联系方式后第一时间退回了钱,应该是“诚心悔悟”,“既然钱已经还给我了,我不想再追究了。他也是一时糊涂,我不想让他因此毁了一生。”
“这属于刑事案件,立案和撤案都需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我们已经将这一情况汇报给新华分局。”昨日下午,中兴路派出所负责人介绍,经请示分局,他们正在对“取钱人”的情况进行调查,一切处理都得依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