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出租屋跳楼亡违法业主被罚三千
深圳特区报
谷少传 通讯员 尹峰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谷少传 通讯员 尹峰)8月5日凌晨,公明一出租屋内一对年轻情侣双双跳楼身亡。事情发生后,公明房屋租赁所立即对涉案出租屋进行责任倒查,发现该业主为了规避税费而未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13日,依法对其罚款3000元并责令其15天内补办租赁合同。
8月5日零时28分,住在公明将石社区大围旧村3排5栋1楼的出租屋管理员小郭被一声巨响惊醒,出来一看,发现一男一女躺在血泊中。小郭立刻报警并向所领导汇报,接报后警方和房屋租赁所办案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处理并展开调查,经查初步怀疑是感情问题引发自杀。而房屋租赁所行政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该楼业主刘某并未到房屋租赁所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属违法出租屋范畴。于是依法对其作出以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