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怀疑我
汉网-长江日报
一个人被另一个人拯救而延续生命,按“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思路,被救者对救人者怀有怎样的感恩之情都不为过。如果感恩未及,却反而对救人者的动机、目的展开想象猜疑,的确有点让人不可理喻。
57岁的何大妈晨练时一头栽进了荷花池,82岁的孙大爷奋不顾身跳入池中救人(见8月1日京华时报)。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何况救人者如此高龄,见义勇为的义举更令人多一分感动。人之常情,何大妈理当感激孙大爷的再造之恩。可想不到,事情会另起波澜。因为孙大爷要求联系电视台宣传救人事迹,本打算登门道谢的何大妈不满了,大妈的女儿甚至在网上发帖质疑大爷救人的动机与目的。
不可否认,源于诸多生活事实的教诲,往往让我们对人、对事、对制度、对商品不能不持怀疑的态度,怀疑一切正在成为一种时代的思维方式。一方面,怀疑使我们对社会不洁保持警惕;一方面,怀疑也使一些美好事物与人性光辉蒙垢。对一位82岁高龄的见义勇为者,首先想到的不是感激、钦佩、赞许、弘扬其高风亮节,而是怀疑在先,贬斥随后,这样的怀疑其实正把我们引向歧路:在警惕社会不洁的同时,也在伤害、拒绝社会日渐稀贵的取义向善之举。
救人者该不该要求宣传自己,媒体上有两种意见。赞同的意见是,做好事“留不留名”都是权利,可以像雷锋做好事不留名,也可像孙大爷希望得到宣传;反方则认为,孙大爷的要求是对被救者自由权利的干涉,所谓救人者“救人之后,也无需讨价还价”。我不明白,一件这样的好事,怎么就进入到权利的讨论;救人者与被救者的恩德关系,怎么就成了侵权与维权的对立关系。如果是权利关系,当然就该依照法律来调整;那么,法律又能怎样判定与仲裁孙大爷的要求与何大妈的不满?
有时候,我们习惯于将问题复杂化,或者纠缠于一个并不存在的伪问题。就像何大妈与孙大爷,一个身处险境,一个见义勇为;孙大爷救与不救,两人都不存在权利关系,但道义关系却是撇不开的。援手相救,是道义的伸张与自律;见死不救,是道义的亏欠与背逆。对被救者而言,纵可以没有涌泉相报的实际行动,但心怀生命得以延续的再造之恩,应该是最低限度的道义底线。然而,你却毫不犹豫地不满了,你的女儿也迫不及待地质疑孙大爷救人的动机了。不知你们认真想过奋不顾身的真正含义没有,什么动机能平衡奋不顾身的价值呢?
孙大爷的要求过分吗?一点也不。我不仅没有从这要求中读出名利之逐,反而领悟到老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有人落水的现场,有很多旁观的年轻人,而入水救人的却是两位年过八旬的老者。“现在见人处于危难的时候肯出手搭救的人不多了,所以,有必要把这样的事情宣传一下,以感染更多的人”——硬将老人的这点人心不古之叹、世风日下之忧,与名利之私画上等号,是否有失厚道?
在暗室呆得太久的人,有一个接受阳光、正常正视阳光的过程。欠缺阳光的心理,对阳光灿烂的大义之举,总是先打一个问号再说。这不只是事件当事人之间的问题,更是社会心理在哪个层次上积淀文明的问题。当生命拯救生命的义举呈现在我们面前,怀疑可能使义士寒心却步,发自内心的认同与赞赏将是对世风的正面激励。所以,为增进社会的人际和谐与人性温暖,我愿意代所有行义向善之士呼吁一声:不要怀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