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免费师范生 成都每年不超100名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记者 祝楚华)成都将每年培养不超100名免费师范生。日前,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师范生免费教育试行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每年选拔不超过100名我市郊区(市)县户籍高中毕业生作为免费师范生到成都大学培养。免费师范生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交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但须承诺毕业后在我市郊区(市)县农村小学任教5年以上。
每年招生不过百名
承诺农村任教5年以上
据悉,成都市已于2009年开始开展师范生免费教育试行工作,将至2012年结束。意见提出,师范生免费教育试行期间每年全国普通高考招生前,由各郊区(市)县人事、编制、教育部门提出免费师范生预期需求名额(原则上不低于5名)和类别(专业),报市人事局、市编办、市教育局审定;市教育局根据审定的名额和类别(专业)向成都大学书面下达当年免费师范生招生计划,总数控制在100名以内;各郊区(市)县人事、编制、教育部门按经市政府有关部门审定的名额,预留公办教师接收(编制)指标用于接收预期毕业的免费师范生。
凡通过省招办被成都大学小学教育专业正式录取的我市郊区(市)县户籍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均可报名参加由成都大学组织的免费师范生考核;通过省招办被成都大学其他专业正式录取的我市郊区(市)县户籍的优秀普通高中毕业考生自愿申请,经成都大学审查后也可参加考核。
成都大学将经考核合格拟确定为免费师范生的名册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编办共同审核确定免费师范生资格后,向免费师范生户籍所在的区(市)县教育、人事、编制部门通报。
免费师范生入学后,与成都大学和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在我市郊区(市)县农村小学任教5年以上。
任教3年后可考研
违约者须退还学费
按照意见,免费师范生在成都大学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交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和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安排。
意见提出,免费师范毕业生一般回原户籍所在郊区(市)县的农村小学任教。执行上,由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编办根据郊区(市)县当年提出的免费师范生需求名额,联合发文确认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去向。成都大学则按要求做好免费师范毕业生派遣工作。郊区(市)县人事、编制、教育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小学任教,按照事业单位在编聘用人员对其进行管理。
此外,免费师范生在农村小学任教3年后,符合国家有关攻读在职教育硕士研究生政策的,所在学校应大力支持其继续深造,促进其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
相应郊区(市)县教育部门负责免费师范生入学时所签协议的履约管理,并建立其诚信档案。对于未能履行协议的免费师范生,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外,还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