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规定中心城区每户家庭限养1只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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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成都7月1日电(记者陈健)7月1日起,《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开始施行。包括成都市中心城区在内的限养区内,养犬户每户限养1只犬;盲人和肢体重残人每人限养1只导盲犬或扶助犬。
按照条例,成都市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比特斗牛梗犬、西藏獒犬、德国牧羊犬、中华田园犬(土狗)等22类犬种被列为禁养的烈性犬、大型犬。
在成都市限养区内养犬,养犬人必须携犬只免疫证明,在30日内到饲养地的公安派出所登记、办证。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及其他行人,不得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并对犬只粪便及时清除。
成都市犬只数量近年来增长迅速,随之而来的犬只管理问题日益显现,狂犬害人、犬吠扰人、犬只伤人、犬只随地便溺等问题层出不穷,由此带来一些社会问题,甚至还引发了一些民间纠纷。有关部门于2009年底出台《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并定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以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市民的养犬行为。
连日来,《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施行引发网友讨论。有网友对此表示“坚决支持”,也有饲养禁养犬种的市民表示难舍爱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