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宫市北孟花炮厂改制中被非法变卖事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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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摘自:胡锦涛主席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讲话)
瓜熟蒂落到别家两行酸泪无人挂
河北南宫市北孟花炮厂改制中被非法变卖事实报道
《焦点中国》周刊特约记者王猛杜小霄王文军
由北孟村 346户村民于 1991年共同出资筹建的北孟花炮厂,本来可以成为当地百姓致富发展的象征,可是现在却成了泡影,成了村民喊冤的代言物。
一个小小村支部书记,一个最基层人民的“父母官”,竟然能在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不召开村委班子会议的情况下,私自把属于村民所有的企业变卖给了他人,非法所得225万元转让费也不知去向 ┉┉
最基层人民的“父母官”带头大搞破坏和谐社会建设,大肆出卖村集体财产,大肆聚敛财富为己有,成为村民敢怒不敢言的“社会另类”┉┉
由分散经营到合伙组建花炮厂村民经济利益欲实现飞跃发展
在河北省邢台南宫市有个专业制造烟花爆竹的村庄,祖祖辈辈这里的人靠制作烟花爆竹发家致富,成为远近闻名的烟花爆竹制作专业村,这就是北孟村,一个隐落在邢台市偏远位置的村庄。
由于当时分散生产经营,工商费心,税收不到位,必须改革走上正规。同时为了扩大烟花爆竹的产业化发展,也为了更好的帮助村民实现致富的梦想,使北孟村的烟花爆竹走出村庄,1991 年2 月3 日,由北孟村346 户烟花生产户出资,到工商局领取了企业营业执照。1995 年4 月份基于北孟花炮厂是名为集体,实为部分生产户合伙经营的现状,在取得政府有关批复后,由323 户村民合伙按每户出资200 元,投资建起有药生产区、无药生产区、库房区的正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时任北孟村村委会主任、北孟花炮厂厂长的周民生告诉记者:“我们组建这个厂子就是为了促进我们村花炮的统一销售、统一管理,这样可以降低生产资料浪费,同时统一化的管理也减少了生产花炮过程中事故的发生。”
企业改制改出了问题“程咬金”半道“打劫”
2008 年,由于国家产业政策不断调整,烟花生产行业的门槛逐步提高,炮厂在经营发展中,也面临着企业改制的问题。
2008 年5 月28 日,经北孟花炮厂管委会与大多数股东协商,并征求股东意见,就目前花炮厂发展状况,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对北孟花炮厂以后的发展提出了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并于2008 年5 月28 日以书面形式向大村乡党委、乡政府汇报了北孟花炮厂进行改制的意见,取得了乡领导的口头认可。
北孟花炮厂管委会及村民代表组织“有实力、有威信、有能力”的股东:孙世温、雷东强、刘华山、孙庆峰四人就花炮厂现行状况进行改制讨论,为保证村民及各位股东的利益,由四位股东出资购买花炮厂。对于此事,大村乡包村干部、安监站站长孟庆秋、乡干部苏茂双也就此事找过四位股东进行了谈话,北孟花炮厂改制初步达成意向。
记者从村民哪里了解到,刘华山根本没有竞标能力,而且身负巨额的债务,那么参与本次竞标的人选中竟然有刘华山的名字,一个连外债都还不起的人,怎么可能达到竞标的资格呢?事件的背后是否另有隐情?又是谁在操纵着这件事呢?
村民以为北孟花炮厂改制工作就此可以顺利进行了,没想到村支书岳计福对关于北孟花炮厂的改革方案横加阻拦,处处设置障碍,打着市、乡两级政府领导的口号,召开双委会,要求炮厂改制对外公开招标。因绝大多数村委会成员与股东极力反对岳计福的改制方式,就此向乡党委及政府反映情况,乡党委找岳计福谈话,要求其召开双委会重新讨论改制问题,当晚在双委会上,代表们提出在股东内部进行招标,按得票多少的顺序选定候选人,并就相关的改制程序进行了讨论,此种方案得到了双委成员一致通过。但此种方案并未进行下去,用村民的话说,就是不符合岳计福的“口味”。村委代表就此事又向乡党委政府反映情况,乡党委对此事非常重视派党委副书记张双旺、安监站站长孟庆秋、组织宣传关永超等五人成立花炮厂改制领导小组来到北孟村召开双委会,并宣布乡党委意见,由花炮厂厂长周民生主持领导双委对花炮厂进行改制,岳计福不再负责花炮厂改制工作。南宫市主管安监工作的张朝侃副市长对花炮厂改制一事做出了重要指示:“坚决维护村民和各位股东的合法权益,排除社会隐患,花炮厂绝不能向外卖,同时要求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改制、大力支持,并布置了以后的工作”。
既然有了乡党委、乡政府,以及南宫市政府的指导政策,那就应该顺理成章的按照村民的意愿对北孟花炮厂进行合法改制,可是北孟村支部书记岳计福不顾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市、乡两级领导的指示,抛开双委决定,暗箱操作,与他人恶意串通,违反法定程序将花炮厂低价卖与解九阁,严重侵害了股东和村民的合法权益。
记者在北孟村村委会的会议记录里看到以下几个疑点,每个会议记录中都没有村委会班子成员的签字认可,而且参与村委会班子会议的竟然出现10 个人的数字,按照村委会班子成员组建要求,应该是单数,这里出现的双数值得质疑。此外,在关于是否同意以北孟村支部书记岳计福的思路进行企业改制的会议记录中显示,会议是10 月19 日上午召开的,应到人数是164 人,实到人数是161 人。而记者看到10 月19 日下午的会议记录中,就显示了这样的内容:“根据上午会议的安排,同意的到大队来签字,不同意的带着意见来,没有意见的也可以不来,根据上述总结,不同意或者有建议的8名,同意签字的有 56名,其余没有意见,根据开会的情况,随后报到乡党委政府 ┉┉”
法律界专业人士尹继和对以上内容提出以下质疑:首先岳计福的改制意见和结果在同一天出台,时间上是否需要推敲?其次实际参加会议的161人,有 56人同意 岳计福的改制意见,其余人怎么就可以证明是否也同意呢,会议记录里说到的没有意见的也可以不来是什么意思?按照法定程序所有同意的人都需要签字,而未有其他人的签字,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应该不符合法定程序,怎么能说可以代表大多数村民的意见呢?
更为有趣的是,记者在10 月19 日列出的关于同意北孟花炮厂改制的签名表中,看到竟然有2 个张长亮、3 个孙长勇,其中岳计福、岳计磊、岳计书、岳计国、岳计成、岳计秋、岳文兴、岳文行等8 人都属于亲属关系,亲属在这里是否需要避嫌呢?
对于这样的会议记录上报主管乡领导也能堂而皇之的通过?这其中的缘由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呢?
另据村民岳某反映,“当天岳计福叫我们过去签字,说是关于是否同意周民生向乡、市提交的改制方案,我们的意愿是赞同的,就陆续签了字,之后才知道他(岳计福)是骗取村民的签字,而你们看到的那份《北孟花炮厂同意改制签名表》上的日期是后来添加上去的,我们同意的是有利于村民利益的改制方案,而不是他(岳计福)提出的所谓改制方案,我们都被骗了。”
于是,在村委会10 月26 日的会议记录里就显示出刘华山以出资225 万元中标。
农业部《关于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乡镇企业机制创新的意见》中指出:乡村集体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必须事先制定改革方案,张榜公布,应充分听取企业的意见,不能只由少数人说了算,要让企业股东职工参与改革的全过程。
生产许可证被违法转让225 万元巨款不知去向
2008 年11 月24 日,村支部书记岳计福私自代表村委与河北朋胜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非法签订转让合同,并将花炮厂资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同转让。合同乙方(中标人)为刘华山,但从河北朋胜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的材料中可以看到股东出资人为刘卫兴、解九阁,与中标人刘华山没有丝毫关系。那么,刘华山在这里又充当了什么角色呢?是村委会的有意安排呢?还是已经事先约定好的转让规则?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企业不得转让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由此可见,岳计福违反上述强制性规定,未经村民大会通过及股东们的认可,以招标的虚假方式,非法签订转让合同,通过刘华山将花炮厂安全生产许可证违法转让给河北朋胜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关的威信及村民、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加了社会隐患及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
如果说北孟花炮厂是被刘华山以225 万元的价格中标,那么中标者应支付的225 万元巨款,时至今日已近两年之久,为什么还是不见踪影?村支部书记主张了本次的改制,其承担的是什么样的责任呢?而且作为监管北孟村的大村乡政府在这里又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225 万元巨款不知去向,至今却无人过问。
在发生《安全生产许可证》转让事件之后,村民代表将以上情况上报给了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可时至今日,仍然未得到任何结果。
非法转让了近两年之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至今没有一个处理结果,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又有谁能知道呢?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在这里又扮演着何种角色?
非法生产导致事故频发打击报复村民不敢言
由于岳计福违法改制的行为,增加了社会隐患及矛盾,造成不稳定因素。村民失去了企业和生存的依靠,必然铤而走险,进行非法生产,加大了政府的监管难度。仅2009 年6 月至当年12 月15 日,北孟村就发生两起因村民非法生产导致的重大伤亡事故,共死亡4 人,其他财产损失惨重。
据了解,村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但都被岳计福利用各种手段阻止,村民欲哭无泪。
村民张某谨慎的告诉记者,“我们可不敢随便告诉你们什么,说了我们就会被打击报复,我们村里已经有好几个受到他(岳计福)安排的‘黑社会’人员威胁,有的被打断了腿,至今不敢回家,在外地躲避”。
村民孙某小心的说,“岳计福在我们村里简直就是一霸,谁要是对他说个不字,就会遭到莫名的打击,我们想说的话不敢说,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是没有办法┉┉”
原北孟花炮厂厂长、现任村委副主任周民生:“我们村一共九个村委(记者从村委会会议记录表上看到,实际村委会有10 个委员,按照村民自治法来说,应该不符合有关规定,乡政府在这里起到了什么样的监管作用,难道属于特殊安排吗?),现在我们有七个状告村支部书记(岳计福),大家只希望要回属于我们自己的企业。国家一直在倡导构建和谐社会,像他(岳计福)这样的人怎么能领导村里百姓奔向和谐呢?我今年都50 多岁了,我不会惧怕他们,我甚至以付出生命的代价,也要维护百姓的合法权益,因为我也是受害者之一,作为一名党员和一个村委会副主任,我有这个责任和义务┉┉”
像岳计福这样一个最底层的村民“代言人”,竟然会有如此大的能量操纵一个大企业的改制问题呢?是否背后还有什么隐情?记者将进一步调查。
政府监管不严群众利益难得保障
农业部《关于深化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乡镇企业机制创新的意见》第( 十) 项规定:“要妥善处理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债权债务问题。按照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分清原因,查明责任。不得在集体企业改制中,只将产权划归改制企业,而把债务剥离给村集体经济组织,损害集体和农民的利益。确属企业经营不善形成的债务,原则上应由企业承担和消化,凡变更企业财产经营权和使用权,必须对财产所有关系人履行提前告知义务,对已用于抵押的财产不得随意处置”。作为领导该企业改制的大村乡人民政府,对此事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村民对岳计福的违法改制行为意见非常大,群众四处上告,如果岳计福的改制行为能够顾及到村民的利益,尊重村民的意愿,乡里领导多听听百姓的呼声,多一份责任,就不会出现岳计福的违法改制事件。
另据群众反映,原大村乡党委书记白永生明知岳计福的行为违法乱纪,且村委班子成员曾多次就此事找乡领导反映,要求其对岳计福的错误行为予以纠正,但其却视而不见,甚至乡里派出的改制领导小组成了摆设,为什么乡里领导会如此包庇一个村支部书记的违法乱纪行为呢,是利益驱动?还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对于老百姓以上的反映,记者在经过调查后才知道,原来在一次宅基地分配问题上,岳计福向村孙某、邢某索要了1 万余元的好处(村民有录音为证),触犯了国家有刑法。随之,岳计福被南宫市纪委调查,而时任大村乡党委书记的白永生却不惜一切代价连夜将其保出,这其中的关系可见很不一般。一个响当当的乡委书记能不惜一切代价保护一个遭受村民非议的村支部书记,不能不让百姓疑问重重。难道他们之间还有利益纠葛不成?
对于以上事件,2010 年6 月25 日,记者专程赶赴北孟村进行了采访,听取了村民对于北孟花炮厂改制的意见,村民聚集上百人,对岳计福的行为是意见纷纷,甚至有村民下跪向记者“求救”。
6 月25 日9 :30 分左右记者一行来到大村乡政府进行采访,由于记者没有到南宫市宣传部报到,领取所谓的“介绍信”,而遭到拒绝采访。
关于事态的发展变化,记者还将进一步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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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接受记者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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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头紧锁的村民向记者诉说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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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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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的孩子不知道村里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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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引发失去亲人的悲伤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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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给记者下跪“求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