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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仙湖明起开征环境资源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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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保护费开征后,游客每消费100元将增加10元成本

抚仙湖将于7月1日起开始征收资源保护费,拟对直接使用抚仙湖资源或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内的经营户及游客收取资源保护费。记者昨日从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了解到,抚仙湖并不直接向游客征收环境资源保护费,而是将这部分费用分摊在游客的消费环节中,一旦抚仙湖开征环境资源保护费,游客每消费100元,将增加大约10元的消费成本。

五类对象需要交费

一直以来,抚仙湖征收环境资源保护费的消息让人有了不少猜测,究竟要如何收费、收多少也成了焦点。据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环保科工作人员郭志云介绍,自2008年以来,这项工作推进速度就比较快,省财政厅等相关单位先后几次到抚仙湖调研,在整体方案出来后最终通过了省政府批复,去年10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后确定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方案内容,五类对象将被征收资源保护费。其中,直接使用抚仙湖资源或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以内的生产企业,按其上年度销售收入的0.5%收取资源保护费;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内的宾馆、酒店、旅馆和个体餐饮经营户,按其营业额的2%收取资源保护费;抚仙湖非机动船(包括铁皮船、水上自行车、脚踏船等,渔船除外)的经营户,按其非机动船的核载能力,每一个座位每年收取80元资源保护费;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内的停车场经营户,按其收取停车费的机动车数量,每辆次收取5元资源保护费;抚仙湖旅游度假示范区经营景区景点的单位,按其售票接待游客的人数,每人次收取5元资源保护费。

不直接向游客征收费用

按照郭志云的说法,抚仙湖管理局在确定征收对象时按“谁受益、谁交费”的原则征收,那么将直接向游客方面征收资源保护费。“但是在调研后发现,实际操作起来非常难。”直接向游客征收存在一个问题,如果游客不从景区进入抚仙湖,那么征收资源保护费就失去了意义,因此最后确定将在游客的消费环节进行征收,这样也可以对直接或间接利用抚仙湖资源的企业进行征收。

“游客不管是怎么进入抚仙湖范围内,只要有了住宿、吃饭、娱乐等消费行为,都在交费。”郭志云表示,游客在抚仙湖消费的内容越多征收的资源保护费也相应增多,但是总体的收取额度不算很大,经过测算,每位游客在抚仙湖消费100元,大约将增加10元左右的资源保护费成本。“游客游览成本会有一定的增加,但是收费并没有高到让人难以接受的程度。”在郭志云看来,与其他征收资源保护费或古城维护费的地区相比,抚仙湖的资源保护费并不算高,大多数人也能够接受。

游客数量不会减少

抚仙湖资源保护费除了向沿湖企业和经营户征收外,更多向到此地游玩的游客征收,在听证会时,抚仙湖景区就担心资源管理费的征收会影响到游客数量。“游客数量不会因为资源保护费减少,毕竟资源保护费所占的成本比重很小。”郭志云表示,目前景区接待人数都在逐年增加,游客来得多是好事,但是有不少沿湖企业也表示营业额的5%让企业成本上升、市场竞争加大、企业生存压力增加等等问题,抚仙湖的资源保护与商业利益开发也需要达到更好的平衡。

据了解,抚仙湖资源保护费征收后,管理局将在近期出台更为细化的《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对征收对象、征收方式、金额用途等做出详细规定。郭志云透露,针对有可能出现的“经营户在游客身上重复征收费用”、“利用资源保护费牟利”等问题,管理局也将在实施一年后推出各个问题的“对策”来最大限度地解决征收资源保护费带来的矛盾。

本报记者 闵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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