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思茅区颁布校园"禁烟令" 3学生举报教师
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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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的学校禁烟通知,只针对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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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小卖部仍在售烟。
“公共场所应禁烟”一说在中国流行已久。可惜成果并不显著,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它属于道德范畴的劝导而非法律范畴的禁止。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教育局本月1日,面向全区学校颁布了一条禁令:全区校园内公共场所须禁烟,并把对该规定的执行纳入对各校(园)的教育目标管理考评中去。
“禁烟令”一经颁发,立刻引来各方热议。20天过去,思茅区校园禁烟效果究竟如何?昨日,记者随机挑选了思茅区几所学校一探究竟。
新规
校园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2010年6月1日,普洱市思茅区教育局向区属23所校园发出《思茅区教育局关于在校园内公共场所禁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是云南省第一家自发进行控烟工作的教育单位。”云南省健康教育所控烟办公室主任赵白帆说。
《通知》明确要求“从2010年6月1日起,开始在全区校园内的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它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教室、实验室、集体宿舍、饭堂、餐厅、多功能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校车内、操场、公共活动区域等”。《通知》说明学校可结合实际设立吸烟室,全校师生员工不得在吸烟室以外的任何地方吸烟,并负有监督外来人员在校园内吸烟的责任。为使这一禁令有效执行,思茅区教育局在局纪委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同时要求各学校设举报投诉电话,凡在禁令推行之日起仍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给予口头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区教育局将禁烟行动纳入对各校园的教育目标管理考评。”
现状
小卖部仍售烟
记者最先走访了思茅一中,学校的显眼位置均张贴禁烟标志,但这些禁烟标志一看就是久经岁月,不像刚出台的新规,一问才知道,思茅一中早在几年前就开始有禁烟行动了,当时规定只能在教师自己专用办公室内吸烟,其他地方禁止吸烟,而这些禁烟标志都是以前张贴的。
在教师行政办公楼,记者能轻易见到在办公室吸烟的老师们,虽然办公室窗户上张贴着“禁止吸烟”的标识。被问及此间办公室是否是禁烟范围时,吸烟的王姓老师坦言,“以前学校就禁烟,但这间办公室是可以吸烟的。至于新的规定,我不知道。” 该校潘祯勇校长告诉记者,已经接到教育局的“禁烟令”了,但6月份学校的工作重点是高考和中考,学校针对新规也召开了党员代表大会,“党员们还是很支持的。但全校几百个老师,我们需要一个调查摸底的过程,搞一刀切不太现实。”该校近百名教师,只有28位男老师,吸烟的男老师仅8位。
下午记者随机采访了思茅一小的一些小学生,他们说很少见到老师吸烟,但有多位学生表示见过自己的同学吸烟,六年级的罗同学告诉记者:“我的同桌就吸烟,他还叫我抽,还在我面前炫耀,好像是有钱的才能吸烟一样,常常拿出烟说是几千几百的。我才不抽,我知道吸烟就是吸毒。”
四年级的朱同学也告诉记者,他也看到过同学到学校小卖部去买烟,“一个六年级的哥哥,从包里拿出50元一张,买了一包新势力。”
思茅一小的纪委书记得知情况后向记者表示:“小卖部是禁止向学生出售香烟的,如果还有这种情况,为了更好落实新规,我们下一步直接禁止小卖部出售香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