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慢与偏见》:必须由男性继承的财产
正义网-检察日报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作家奥斯汀的名作。在这部小说里,作者通过19世纪中叶英国一个普通乡绅家庭5个女儿的婚事,展现了社会权贵阶层的“傲慢与偏见”。
在小说的第七章中,作者提到了这个只有5个女儿、没有一个儿子家庭的最大烦恼:“班纳特先生的全部家当几乎都在一宗产业上,每年可以借此获得两千镑的收入。说起这宗产业,真是他女儿们的不幸。他因为没有儿子,产业得由一个远亲来继承。”
在小说的第十三章里,班纳特先生将来的产业继承人柯林斯先生正式登场。他是班纳特先生的表侄,而他的父亲与班纳特先生并没有一般意义上的亲情,相反,他们的关系是非常糟糕、互不来往的。柯林斯先生打算要弥补这样的隔阂,使他继承这笔产业的时候能够更加的顺理成章。所以他给班纳特先生写了一封信,说明自己已经得到了咖苔琳·德·包尔公爵夫人的提携,获得了教士的职位,暗含的意思就是自己已晋升到了上流社会,获取这块不动产是有资格的,并非是企图以这块产业去谋取上流社会的地位。所以希望能够亲自登门拜访,来解除上辈的芥蒂。而他的具体方案是,由他在班纳特家的5位女儿中挑选一位作为自己的妻子,这样以女婿的身份来入主这份产业,就可以名正言顺了。
对于一个现今时代的中国读者,显然是没有办法从小说这些简单的叙述中搞清楚这个莫名其妙的继承法。小说里的情节让我们知道,在英国的那个时代,女儿其实是有财产继承权的,比如“班纳特太太的父亲曾经在麦里屯当过律师,给了她四千英镑的遗产”。
小说里提到的将要被继承的浪博恩这块地产,应该是英国历史悠久的土地法的产物。
英格兰的诺曼人王朝宣布国王是全国土地最终所有者,允许私人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在一定限制条件下的处分。威廉一世的时代,直接被国王分封土地的贵族封臣大约有1400多家,他们保有土地的对等条件是要为国王服役:每块采邑每年都必须提供至少一名全副武装的骑士为国王服役40天,12位伯爵应该提供40至60名骑士,140名男爵提供10至40名骑士。国王还允许每位封臣都可以将他的采邑继续向下一层贵族、骑士分封,只是再分封时,必须落实对于国王的义务。很多贵族将采邑土地的三分之二分封给他的下层贵族或骑士。这在当时就已经造成了最多可达4层的分封层次,到了100多年后,绝大多数的封地都再划分为4至5个分封层次。威廉一世还从1085年开始在全英格兰进行详尽的土地资产清查,把所有的不动产一律登记在册,同时登记有关对国王承担的义务,从而把国王的权威切实落实到了全国的每一块地产。1086年这项登记宣告完成,英国人对此深恶痛绝,把这本土地清册称之为“末日审判书”。
在以后漫长的历史演变中,这些封地采邑不可避免地要被转让、继承,法律也都是允许的,但承担的各种义务都要随之转移。每一块土地在分割的时候,也要仔细说明义务在分解后的负担情况。比如骑兵的马、鞍具、武器、盔甲等等都被分解后附随到土地上去。因此英国的土地法成为世界上最复杂的土地法。
明白了英国复杂的土地制度,就可以理解《傲慢与偏见》中那个莫名其妙的继承法了。由于很多土地都附带着封建义务,即使到了小说写作的19世纪初叶,仍然如此。其他的封建义务都逐渐可以使用现金来代替,可是被规定了出服役人的地产就无法用金钱替代,尽管实际上这种服役早已废除。班纳特家的那块地产,就是被限定承担出一个服役男子义务的土地,因此只能由男子来继承。这被称之为限定继承地产,或者叫“限嗣继承地产”,确实是英国当时非常普遍的现象。
英国古老的土地法到了《傲慢与偏见》出版很久后才发生变化。1925年财产法律改革,地产全部改为一般可继承地产,取消限嗣继承地产、终生地产等分类,地产进行统一登记,这样《傲慢与偏见》里别扭的财产继承现象才从英国社会完全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