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警方“打拐”战绩赫赫 一年时间破获拐卖妇女案11起 解救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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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郑志成)自2009年4月,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兰州市各级公安机关综合多种手段措施严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取得显著成效。至2010年4月,兰州市公安局共破获拐卖妇女案件11起,打掉拐卖犯罪团伙4个,刑事拘留拐卖妇女嫌疑人26人,抓获在逃人员5名,解救被拐卖妇女10人。
〖案例1〗
2009年2月18日,临洮县农民吕铁生来到榆中县公安局报案,称其女吕燕(19岁)于2006年12月来榆中县一餐馆打工,没几天便失踪,至今音讯全无。榆中警方经过3个多月艰苦侦查,于2009年5月在古坡乡罗家庄成功将吕燕解救,同时锁定甘谷县武家河乡村民郑胜、大像山镇村民刘芳与其丈夫黄桂林有作案嫌疑,2009年7月20日、8月9日,郑胜、刘芳分别在甘谷县和河南郑州被抓获,黄桂林在逃。
经查,2006年12月25日,刘芳以给吕燕找工作为名,将其从榆中县诱骗至甘谷县,与丈夫黄桂林密谋后,找到郑胜请他帮忙联系买主,将吕燕卖掉。三人商量后,将吕燕以16600元的价格卖给甘谷县农民娄常福做“妻子”,事后,刘芳、黄桂林分得赃款9000元,郑胜分得7600元。
〖案例2〗
2009年7月,城关警方成功打掉了以犯罪嫌疑人贺梅(女)为首的8人拐骗妇女强迫卖淫犯罪团伙。2009年5月下旬,贺梅伙同王艳(女)、席蒙(女)、冯星海等7名犯罪嫌疑人,先后以找工作、介绍对象为名,在兰州市拐骗赵某、李某、黄某、杨某等8名少女,并将被拐少女带至陕西省延安市、西安市等地卖淫未果。在此期间,冯星海将被拐骗少女杨某、黄某强奸。2009年6月2日,该团伙胁迫8名被拐少女在湖北省黄梅县某洗浴中心进行卖淫活动。6月5日,该团伙胁迫7名受害人乘火车转往异地进行卖淫活动时,被警方一举抓获。
警方提醒:防“拐”注意事项
通过分析兰州地区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特点,警方提醒:不要盲目轻信非法小报和随处张贴的招聘广告;不要轻信陌生人以介绍工作、帮忙找住宿或代替亲友接站等理由,跟随其到陌生环境;不轻信甜言蜜语,不贪图便宜;不要轻信网友,不要擅自与网友会面;不要向陌生人介绍自己的家庭、亲属和个人爱好等个人信息;不要接受陌生人的食品、饮料;慎重选择交往对象,与不了解的人保持距离;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等重要证件,不要把原件随便给任何人,包括雇主;外出期间把自己所在地址和联系方式及时告诉家人和朋友,使其知道你的去向;在外出途中,一旦面临被拐卖危险,要及时向公安部门和周围群众求助。